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发布
《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提出
“商业银行建设运营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均限于自身开展业务使用,不得对外提供建设运营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的服务”。这一规定直指当前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
模糊业务界限
,
为
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划定了清晰边界。
政策
背景与市场现状
分析
政策意图:回归本源,防范风险
《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防止信息服务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杜绝资金归集和挪用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参与者,
主要职能是金融,要求商业银行运营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仅限自身使用,不得对外提供此类服务
,也是对其
回归主责主业的要求,对
风险管控责任的强化。
市场现状:系统建设
“各自为战”
尽管《通知》限制了商业银行对外提供系统建设服务,但并未禁止其参与生态共建。
目前,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系统建设多以
“自建自用”为主,缺乏跨机构、跨平台的协同。例如,部分国有大行
会
通过自建供应链平台服务核心企业,但中小银行因技术投入不足,难以独立构建高效的信息服务系统,导致业务拓展受限。
行业痛点:数据孤岛与效率低下
由于系统封闭,商业银行之间、银行与核心企业之间的数据难以共享,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突出。这不仅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限制了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效能。
面对数据孤岛,
商业银行
可以采取哪些
应对策略?
强化系统能力,提升服务效率
1.
技术升级:加大对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投入,构建高效、安全的信息服务系统。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验证,降低操作风险。
2.
流程优化:通过系统自动化处理合同签署、账款确权等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升客户体验。
深化生态合作,打破数据孤岛
1.
与核心企业协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共建数据共享机制,实现
“四流合一”(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深度融合。例如,某银行通过与制造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实现了供应链票据的自动化签发与流转。
2.
与科技公司联动:借助第三方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弥补自身系统建设的短板。例如,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开发供应链金融平台,提升系统的兼容性与扩展性。
聚焦细分市场,打造差异化优势
1.
深耕区域经济:中小银行可依托地缘优势,聚焦本地产业集群,提供定制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例如,某城商行通过服务本地农业产业链,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2.
拓展新兴领域:加大对绿色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探索供应链金融与新基建、智能制造等产业的结合点。
商业银行
未来业务拓展方向
从
“系统封闭”到“生态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
尽管《通知》限制了商业银行对外提供系统建设服务,但并未禁止其参与生态共建。商业银行可通过与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合作,推动供应链金融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构建开放、共赢的行业生态。
从
“单一服务”到“综合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应跳出传统的融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涵盖结算、财务管理、风险保障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例如,通过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帮助企业盘活应收账款,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从
“国内布局”到“跨境协同”
随着
“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商业银行可探索跨境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例如,通过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买方信贷、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
风险提示与合规建议
严守政策红线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需严格遵守《通知》要求,确保信息服务系统的
独立
运营,杜绝违规提供系统建设服务的行为。
强化风险管控
在系统建设与业务拓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核心企业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监控,确保业务合规性与安全性。
注重数据安全
在数据共享与生态合作中,商业银行需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与隐私性。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