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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标采购合规管理:热点问答全攻略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 公众号  ·  · 2024-09-04 17:59

正文

作者丨李海浮律师团队

机构 | 君合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随着招标投标模式在市场主体中的广泛采用,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一系列关键问题,如招标范围的界定?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以及需避免的违规招标条件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招标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对于参与各方而言,明确这些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


鉴于此,威科先行重磅推出由 君合律师事务所李海浮律师团队 撰写的《招标投标热点法律问题总结》专题。作者团队基于《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新实践案例,对企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供专业解答,旨在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合规经营与高效发展。



本专题已上线至

威科先行 | 争议解决实务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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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概览



一、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 哪些项目必须招标?

  2. 哪些事项必须招标?

  3. 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招标?

  4. 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类项目是否可以直接发包?

  5.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是否包括400万元人民币?

  6. 法规中没有列举的事项必须招标吗?

  7. 分包是否也必须招标?

  8. 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实际采购时无须通过招投标程序是否有效?

  9. 是否可以不通过招投标续签合同?


二、必须招标项目与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区别

  1.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不同

  2. 招标文件文本不同

  3. 投标文件准备时间不同

  4. 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同

  5. 投标被否决后的处理程序不同


三、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1. 适用范围不同

  2. 发布招标信息方式不同

  3. 潜在投标人范围不同


四、招标豁免

  1. 可以豁免招标的情形

  2. 招标豁免审批


五、招标组织形式

  1. 代理招标

  2. 自行招标

  3. 招标代理公司的权责界定

  4. 委托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管控要点


六、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1. 什么是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2.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各自适用范围

  3.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各自的优缺点

  4.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较多,是否可以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选取投标人?

  5. 有资格预审的情况下,资格预审结果可以告知给参投单位吗?是否存在风险?


七、禁止歧视、限制、排斥投标人

  • 哪些情形属于不合理限制、歧视和排斥投标人?及法律后果?


八、招投标中的回避制度

  1. 母公司招标,子公司能否投标?或者,子公司招标,母公司能否投标?

  2. 招标人隶属于母公司一级子公司,投标人属于母公司另一级子公司(建筑单位)的二级子公司,能否参与投标?

  3. 多个关联公司能否一起投标?

  4. 参与过前期工作的机构,能否参与投标?

  5. 投标人跟招标代理有关联关系,能否参与投标?


九、禁止串标和围标

  1.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情形?

  2. 如遇到围标、串标的情况可否废标?

  3. 针对有围标、串标嫌疑的投标人可否在日后的招标中限制其投标?

  4. 采购项目规避被围标的举措有哪些?


十、文件澄清

  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十一、中标后合同签订

  1. 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

  2. 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签订书面合同

  3. 能否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同中标人进行谈判?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改变工程内容、价款、工期等是否构成“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能否要求中标人降价或附加条件?

  6. 先签订合同后招投标,中标合同与先签的合同不一致,以哪个合同为准?

  7. 中标合同与中标后另行签订的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8. 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十二、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的比较

  • 招标与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的比较


十三、常见问题

  1. 非在工商局注册的法人机构,例如,虚拟的区域管理中心,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实体,能否作为招标人?

  2. 在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合同中加入了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这部分超范围的内容是否有效?

  3. 可否对优秀供应商、战略供应商进行倾斜?

  4. 企业自主招标流程中,时间节点如何合理设置?

  5. 投标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个,是否必须重新招标?

  6. 如果重新招标还是少于三人,是否可不再招标?

  7. 招标人能否指定分包?

  8. 招标人是否可以指定建材品牌或供应商?

  9. 招标人能否披露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和数量?

  10. 联合体成员能否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的成员能否增减或变更?

  12. 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金额是否有限制?

  1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怎么办?

  14. 投标文件中报价可以空白吗?

  15.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与单价、中文与外文不一致,如何处理?

  16. 能否以接近标底的程度作为中标条件或以超出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条件?

  17. 能否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

  18. 能否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19. 是否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0.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存在问题,是否必须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21. 招标人让不具备条件的投标人中标存在哪些风险?

  22. 招标人能否否决所有投标?

  23. 招标人能否在招标开始后终止招标?

  24.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能否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25.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如何处理?

  26. 企业自主招标中,是否可设立固定的评审委员?

  27. 肢解发包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28. 同一个项目划分为多个标段,由多家总包单位承包,而多个标段联合招标一家精装修分包单位,精装修分包合同由业主、多个总包单位和一家分包单位共同签订是否合法?

  29. 能否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资质资格的依据?

  30. 评标标准中商务标的占比多少合适?

  31. 如何有效降低技术部分评比中评标专家的自由度?

  32. 合理低价法与综合评分法的各自适用范围和利弊有哪些?

  33. 通过整合集团及下属单位实际采购需求,由一个招标人代表全体需求单位对相同或同类标的物发起的采购行为是否合法?

  34. 如何应对实务中个别投标人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问题?

  35. 总价包干合同清单漏项如何处理?怎么应对此种情形下的施工单位索赔?

  36. 为避免耽误后续施工进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署前,能否安排施工先进场工作?


精彩节选


以下节选自 十三、常见问题


33.通过整合集团及下属单位实际采购需求,由一个招标人代表全体需求单位对相同或同类标的物发起的采购行为是否合法?


解答: 实践中国有企业为了集中管控的需要,会把一些项目集中在集团公司进行招投标,造成了招标人和签订合同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最后双方在结算、支付时出现矛盾,无法调解,进而产生争议。


实践中,集团公司统一招标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


(1)集团公司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为集团公司本身 ,但 没有明确中标后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中标后,集团公司再指定子公司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2)集团公司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为集团公司 ,同时 明确中标后由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招标投标合同 ,中标后集团公司指定子公司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一种情形下,集团公司有可能需要跟子公司一起承担责任


例如,在山西的一个案例中,被告一作为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原告中标后,由被告二同原告签订施工合同。被告一是案涉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后因工程款纠纷,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定,订立合同的主体应为被告一和原告。被告一指定被告二与原告签订总承包合同,事实上形成了委托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对于 第二种情形,也存在合规风险 ,因为集团公司是招标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和中标人订立合同,而不是其他人跟中标人订立合同。并且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不过,国家发改委认为,应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委托非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人,如代建制、集中招标。另外,《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投标合规管理指南(2022版)》规定,由母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实际使用方或最终用户为子公司的情况下,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合同由其子公司分别签订,则定标之后,可以由该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执行合同。


建议:


(1) 一般情况下,尽量使招标人和合同签订主体保持一致 ,避免由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主体代为招标。母公司可通过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等方式对子公司的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管控,没有必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参与招标过程。


(2)如下属子公司有批量集中采购需求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由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主体组织招标能够提高采购效率和提升采购效益的,可由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主体组织招标,但 建议在招标文件醒目位置明确该项目的实际招标人为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也是子公司,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主体仅作为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方代为进行招标 ,使投标人在投标时即知晓该情况。


(3)如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主体代为进行招标,除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上述内容外,另外 建议保留双方之间委托进行招标的会议纪要、协议、备忘录等书面资料 ,以应对将来可能与中标人发生的纠纷。


上述主要针对招标而言,对于招标之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允许集团总部汇总各子企业的需求,统一组织多项目联合打捆采购或框架协议采购,采取“统谈分签”的模式。


34、如何应对实务中个别投标人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问题?


解答: 实践中, 低中标高索赔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


(1) 图纸设计深度不够 。实际工作中,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表述不清,设计不合理甚至是设计错误等,导致后期施工时产生大量的变更和签证,也为施工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埋下伏笔。


(2) 工程量清单编制缺乏精准性 。如清单工程量的计算失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清单漏项等。


(3) 工程变更、签证事项不真实,内容或数量不准确 。一是有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未经核实的事项随意签证,造成签证事项不真实,特别是利用隐蔽工程难以核实的特点,虚构事实和工程量。二是变更、签证只办增不办减。变更签证往往只办理增加的内容和工程量,而合同中包括而实际未做的项目未办理核减手续。


(4) 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 。投标人将预计会增加的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报高,预计会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报低。实际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想方设法取消报价低的项目,增加报价高的项目,以获得超额利润。


应对方法:


(1) 招标人尽量提供符合规范规定、具有一定深度的施工图纸 ,这样既能减少施工过程的变更签证,也是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 招标人严格把控好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 ,有利于招标人控制价格水平,减少结算争议。 在清单的描述上要表述完整、详细且准确,对工程施工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等应列入清单,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错项及漏项情况的发生 。此外,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如遇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其他的原因,对工程要求的材料标准、设备定型等内容不明确、不清楚时,应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招标人应核实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 。一是分析工程是否存在变更必要,变更事项能否与其他资料相互佐证,并要求提供施工时的影像资料。同时对签证事项和工程量,审核人员应到现场察看并实地测量,对资料相互矛盾的地方要质疑。二是分析变更签证的原因和责任方。如果工程量增加变更签证是由于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等情况造成的,不应给予签证认可。


(4) 在施工合同中增加限制不平衡报价的条款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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