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现以《指导意见》为基础,解析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并展望未来。
撰文:张绍白
聚焦重点,服务民生,提供全面保险保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普惠金融要雪中送炭、服务民生,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普惠金融重点领
域提供全面保险保障”。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与
服务与广大普通民众对于稳定未来的期望直接相连。
通过发展普惠金
融保险服务,给广大群众提供
“雪中送炭”
而不仅仅是给少数人
“锦上添花”
产品与服务,才能真正服务民生,构筑全面、坚实的民生保障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这与《指导意见》强调的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民生保障的理念不谋而合。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发展。
扩大商业养老金试点范围。
丰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给,让相关政策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产品的持续创新、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正是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
没有适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最广大的群众需求的产品与服务的开发与供给,什么保险公司渠道建设、服务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都是无源之水。
所以,牢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保险职能的定位,坚守金融的政治性与人民性的初心,才能开发或创新出合适的产品服务来供给市场,才符合《指导意见》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也才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且健康清澈的源头活水。
“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大幅提升”“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对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
大,更好满足养老金融需求”。
针对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产品需要在风险保障与财富管理、保值增值、长寿领取、代际传承等多方面综合配置、适时优化、丰富供给,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和财产性收入来源。
这恰恰响应了《指导意见》中关于丰富金融产品供给的号召。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改善投保理赔服务”“提升特定群体金融服务质效”“探索包含长期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是所有金融行业最注重服务、最需要服务的行业。
服务是所有保险业、尤其是寿险的生命线。
所有服务的特点,诸如无形性、同步性、个性差异性等特征,都是寿险与养老业务的基本常态。
尤其是在养老保险方面,服务更加复杂,对上连接国家政策、对中牵涉单位福利,对下事关家庭个人;
而且,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服务需求都处于持续的变化之中,影响因素多,涉及范围广,需要“专业+艺术+人性”的服务相匹配。
《指导意见》中,“服务”一词共出现了56次,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对人寿保险行业的发展,高度契合。
“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数字化经营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数字化服务广泛普及,对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数字化监管架构流程基本建成,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强化业务管理、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正积极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推动线上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运营效率和客户体验。
这完全符合《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倡导。
“坚持系统观念,形成合力”“推动形成各类金融手段相互补充、金融机构各司其职”“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在《指导意见》中,“合”一词共出现了23次,不同的词语有“合力”“结合”“融合”“合作”“合作”“符合”“综合”,当然,还有“合规”“合理”等,总之,仔细看起来,都与国家社会与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密切相关,高度契合。
同时,在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正积极寻求与医疗、养老服务等机构的跨界合作,共同打造全方位的养老服务生态圈。
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体现了《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金融与民生领域合作的精神。
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将迎来以下几方面的发展机遇:
政策支持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随着政府对保险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业将迎来更加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