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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丨给你一份悬疑小说阅读指南吧!

读者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2-06 20:01

正文


过年期间的某一天,在福州路上逛书店。

 

溜达着、闲逛着,一排排齐整背脊的侦探小说、悬疑小说颇为引人注目。“午夜文库”第400本——“阿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侧身其中。当然,还有更多读过、没读过的,听过、没听过的书、作家,以及总是最催人振奋的——他们笔下的大侦探们等待着读者君的打开。

 

诚如这篇你即将打开的文章所言,催人振奋的大侦探们显然不能是政治家,不能是科学家、哲学家,更不能是警察——他们有的原本就是权力符号或者隶属于权力机构因此和人民群众存在着天然的隔阂,有的则太过理性、高不可攀也因此不近人情、太不可爱。

 

而颇为人性、相当可爱,总是为人民群众出头,处于同一阶级兄弟壕沟里的各位大侦探们,总能散发他们独属于黑暗的魔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们前赴后继,争相入坑,在过不完的夜晚里,读一本上了手就放不下的侦探小说。

 

今天,我们就讲讲这个。



撰文:修佳明


  • 一、


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里,有一位臭名昭著的大盗,叫普洛克儒斯忒斯(Procrustes)。他的作案工具是一张铁床,人称“铁床匪”。但凡过路的行人,都会被大盗请上这张铁床。如果行人太矮,他就用力把那个人拉伸,直到和床一样长;如果行人太高,他就会砍掉那个人的双脚,让他和床一样短——这大概就是最早的“强盗逻辑”


后来,大英雄忒修斯(Theseus)在惩奸除恶的路上,特意绕道于此,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大盗自己的床处决了大盗——在那个时代,除了无处不在的身世之谜外,没有悬疑,也不需要侦探。


一直以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名行世的忒修斯,其实是雅典国王埃勾斯的亲生子。老国王误会儿子出海战死,投入了爱琴海(这片海域以埃勾斯得名)。忒修斯在悲痛中继承王位,成为雅典国王,还制定了维护平等权利的雅典宪法。子民们为了纪念他,一直精心修护着他东征西讨时乘坐的那艘30桨战船,不断更换船上腐朽的木材,一直保存到亚历山大大帝和伊索的时代。可是,船上的木头早已经换过多次,没有一块是当年忒修斯之船上本来的木头了。那么,“忒修斯之船”还是“忒修斯之船”吗?


2016年,红极一时的《S.》,其中的重要文本即名为“忒修斯之船”


“忒修斯之船”的悖论,问题的提出或许比答案更为重要,因为它提醒着我们,要注意到什么是变动的、什么是不变的,要注意历史与现世、材料与形式之间的联系。或许,当我们发现“忒修斯之船”这个悖论时,就已经发现了概念的本质。


假设存在一个“英雄主义文学”的传统,纵向切开西方虚构文学的历史,那么在神话时代,英雄主义文学这艘“忒修斯之船”的材料便是英雄史诗与悲剧,是其中的英雄、恶棍、命运、勇气与力量;在中世纪,是道德(寓言)剧与骑士文学,是其中的牧师、骑士、反派、信仰与道德;而在启蒙时代之后,悬疑小说便成为这艘“忒修斯之船”的主要材料,侦探、罪犯、谜团、理性与法律构成了战船新的躯壳


既然材料已经完全不同,为什么还非要在这三种似乎完全不相干的文学形式之间拉扯上联系呢?因为我们对已成定局的“死文学”更容易把握,通过这种联系和提问,或许能为理解变动不居的“活文学”提供一个有效的观察视角和参照系,方便我们理解悬疑小说作为一种文类的意义、价值与特征,为悬疑小说寻根。


  • 二、


在当下的语境里,悬疑小说一般被认定为一种类型小说。这似乎略含贬义,将其与所谓“纯文学”、“先锋文艺”或“主流文化”区分开来,强调消遣娱乐、炫才斗智的一面,与都市言情、奇幻仙侠等网络类型小说几无区分,也不必过分追求其文学价值和思想深度——这样理解自然不错。


但是,任何一种类型小说,在成为类型之前,都曾是先锋文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一种在新的历史文化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文学创体。无论其在历史进程中如何衍变,最初的基因仍然决定着它的核心本质,也关系着它的生死存亡。悬疑小说不外如是。


现代悬疑小说诞生的文学土壤,从文艺复兴时期便开始铺垫。《堂吉诃德》打破了中世纪骑士文学的垄断神话,而洛卜•德•维加和卡尔德隆的戏剧创作则对道德剧进行了颠覆。17世纪以莫里哀为代表的古典主义戏剧继之而来,中世纪寓言剧基本上已经没有立足之地。18世纪的《鲁滨逊漂流记》和《格列佛游记》开创了欧洲现代小说的源头,确定了小说这种文类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天生联系,而骑士文学和流浪汉小说的传统也基本中断,被成长小说与冒险小说所取代。


《格列佛游记》曾经被多次改编成电影,《鲁滨逊漂流记》亦然


成长小说与冒险小说在短时间内作为过渡,承续了“英雄主义文学”的脉络,但是指向个人完善的资本主义新人和冒进贪求的探险家,显然无法成为民众可以长期依赖的正义英雄。


18世纪的启蒙主义打破了宗教和道德的统治。在法国大革命后,大多数人已不再信任教会和贵族统治,而对上古神话力量的泡影式希望也在拿破仑的失败中破灭。民众需要一种新的“英雄”,像古希腊时代的忒修斯、中世纪的骑士一样,执行一种可靠的正义理念,维护平安稳定的生活。而在神权与皇权失落后,能够维护秩序、避免社会滑入混乱的力量,只有理性与法制——至少到今天仍是。


于是,在文学世界里,作为理性与法制化身的侦探,成为了新的正义维护者;而与之对应而生的文学形式,正是悬疑小说。


  • 三、


如此解释悬疑小说的起源,不得不说明以下三个颇为吊诡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现代的英雄一定是侦探?


从神话传说和骑士故事中可以看出,人民信赖的英雄,首先不能是掌权者,不能与受其保护的人民有矛盾甚至对立的统治关系,否则将发生利益的根本冲突,不可能令人心安。神话中的英雄,如忒修斯、伊阿宋、俄狄甫斯等等,他们的英雄作为都是在成为国王之前,或者在国王职责之外的范围。真正成为国王后,英雄便不再是英雄,最终往往以悲剧收场。同理,政治家和领袖不能成为英雄的备选。


代表理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各类学者,也不适合作为英雄,因为他们太复杂,太不可靠。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太弱小,并没有实际的力量。也许在现实历史中,他们以理性推动了社会的进展;但是在普通民众的心中,这些象牙塔里的人,亦是精神上的贵族,离自己太遥远,太高不可攀,太不可爱。


那么,为什么不能是警察呢?作为法制理念的执行者,警察既非统治者,又有力量,也是现实世界中真正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群体。在意识形态管控严格的地区,以警察为核心塑造的正面英雄形象也有,但是为何没有像悬疑小说一样成系统成规模的文学类型出现?为何刑侦小说至多是作为悬疑小说的子文类,让警察同时也作为侦探,来扮演英雄呢?表面看来,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仍然属于统治力量。但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警察并非启蒙意义上理性的化身。理性的前提是人性。何为不理性?《悲惨世界》中的沙威警长,便是极端的一例。


2012年电影版《悲惨世界》里的沙威警长形象


真正的英雄,不论是以力量和勇气为武器,还是以宗教和道德为凭仗,或者以理性和法制为工具,首先要具有民众认可的人性,同时与统治阶级若即若离,有能力保存自身,又不会沦为任何非正义势力的玩偶。劫持海伦、桀骜不驯的忒修斯如是,同情弱者、为尊严宁可牺牲性命的骑士如是,藐视警员、穿梭于法律边界的侦探们亦如是。


从悬疑小说中的第一名侦探杜宾到最有名气的福尔摩斯,从风度翩翩的神津恭介到口吃的金田一,侦探们总会在神奇推理的同时,露出各自的“阿克琉斯之踵”。同情弱者、坚持正义,让他们永远不会滑入沙威的困境,也足以让民众信任。


《神探夏洛克》(Sherlock)里的福尔摩斯形象


第二,既然侦探是现代英雄,为什么悬疑小说在文学中没有获得位于核心的崇高地位而发展成为类型小说?


首先,认为悬疑小说并非文学正宗的看法,是不准确的。悬疑小说的鼻祖埃德加•爱伦•坡,同时也被奉为世界短篇小说与象征主义文学的鼻祖。他笔下的杜宾探案故事不仅开创了悬疑小说(当时被他自己称为推理小说)的先河,更为短篇小说这种重要的现代文学形式奠定了基础。他的创作,同时还是优秀的散文,曾作为美文,被林纾、周作人等清末民初的翻译家译介引入中国。悬疑小说从诞生之日开始,就承担着现代文学形式拓展和文类形构的功能。后来随着“文学大爆炸”的发生,悬疑小说作为诸多先锋文学实验创体中获得广泛欢迎的一种,凝固成为一种类型文学,收获了通俗市场。但真正优秀的悬疑小说作品,如雷蒙德•钱德勒、阿加莎•克里斯蒂到最近的伊坂幸太郎等,在畅销的同时,仍然不负文学艺术之名。


另一方面,悬疑小说也确实在文学殿堂中逐渐偏离核心地带,除了极少数先锋创作,大多居于边缘地位,更贴近通俗读者,而不为精英文学服务。这实际上也继承了“英雄主义文学”的传统。回到古希腊时代,神话传说是彻底的民间文学,而在中世纪,骑士文学和道德剧与正典经文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补充。但无论是神话、骑士文学还是侦探故事,都是真正深入民心,贴近底层之作。并以此发挥其真正的“稳定民心”的功能。如果不发展成为流行文学,那么悬疑小说也便失去了塑造现代英雄的意义。


第三,象征理性与法制的悬疑小说,如果旨在维护人民对于正义的信任,难不成是一种变形的意识形态统治工具?


一方面,侦探作为警察的竞争者出现,反对的是位于权力统治下的意识形态暴力。另一方面,悬疑小说确实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载体。这种意识形态根源于启蒙主义,推崇理性和法制,反对迷信与暴力,设想一种理想化的资本主义乌托邦世界,而侦探正是这种世界中理想的执法官。在如今欧美和日本动漫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义警”形象(vigilante)便是这种执法官的进一步演变,是对神话时代以勇气和力量为道具的英雄的回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侦探这一文学英雄在新世纪理性受疑、法制失序环境下的式微。


“义警”这一形象,长期被视作剧情起承转合的核心


为何说侦探是一种“文学英雄”?虽然法国第一位名侦探佛朗科斯•尤根•维多克(Eugene Francois Vidocq,1775-1857)是爱伦•坡、柯南道尔和克里斯蒂等人创作的现实模板,但实际上,现实中的名侦探,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比不上文学创作中的多。几乎可以认为,“侦探”这一英雄角色,是一种虚构性的创造。


古希腊有英雄。但是据常识判断,古希腊的现实英雄不会像忒修斯和赫拉克勒斯一样抵达冥府,也不会如奥德修斯一样邂逅女妖。骑士是中世纪确实存在的阶层,但是可想而知,现实中的骑士不会光明魔法,也不可能提刀屠龙。与此同理,现实中的侦探是悬疑小说发生的灵感,但悬疑小说中的侦探,已经面目全非,已经是超越现实侦探的存在,是为现代人提供理性和法制信念的化身。他们用自己的武器——推理——战胜自己的恶龙——罪犯。悬疑小说中,没有“强盗逻辑”,理性是最终的诉求。最能证明这一点的,是某些没有侦探主角的悬疑小说,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这里的主角,是理性和法制本身,而不必再借用侦探的驱壳。


《无人生还》

[英] 阿加莎·克里斯蒂 著

夏阳 译

新星出版社,2016年10月


正因如此,我始终认为,悬疑小说(mystery)是比侦探小说(detective novel)或推理小说(speculative novel)更合适这一文类的名称,不仅因为mystery一词带有神秘的色彩,更因为悬疑小说不一定讲述侦探或推理,却一定有悬疑和英雄。读者,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阅读,在悬疑小说的结尾会获得一种“理性与法制征服了邪恶”的快感,并在意识与无意识中重新覆盖上一层“世界有序”的安心感。


诛心而论,悬疑小说其实是理性时代的一种麻药,还是一种极具刺激性的麻药,一种营养丰富的麻药。当然,这是针对类型而言,具体到每一本悬疑小说,自是各有各的精彩,也各有各的生命。这种“英雄主义文学”赋予的“麻药性”,是让我们接受并乐意阅读悬疑小说的引子,而优秀精彩的悬疑小说,说不定还有更健康的成分。


  • 四、


以忒修斯、赫拉克勒斯、伊阿宋、奥德修斯的冒险故事为代表的英雄旅行,是一种主要的神话形式。这些冒险旅行,往往是从一个目的地出发,经历种种磨难,最终抵达一个最终的目标。过程可能很长,是一种线性的前进。类比而言,悬疑小说的基本形式也是侦探穿越悬疑的一次旅行。只不过悬疑往往由案件组成,而除了侦探外,案件与案件之间唯一可能的串联就是凶手。于是,除了连环杀人案之外,悬疑小说大多只能处理一个案件。鉴于这种形式特点,悬疑小说在诞生之初与短篇小说联姻,便不足为奇怪了。


直到柯南•道尔写作福尔摩斯系列,虽然每一则故事篇幅较长,可与西方文学传统的长篇小说(novel或romance)仍然并非一类,更接近短篇小说的报刊性与故事性。此后的悬疑小说创作,也不外如是,大多是短篇小说、系列故事或拖着长篇小说长度的系列故事。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也往往是性格特立独行、智勇双全的“名侦探”。


选读早期经典悬疑小说,便可以从经典侦探入手,找到适合自己口味的侦探,进入悬疑小说的世界,然后再做进一步的探索。可以作为入门读物的名侦探有:杜宾、福尔摩斯、布朗神父、亚森•罗平、菲利普•马洛、明智小五郎、金田一耕住、神津恭介、霍桑、马丁•贝克…


亚森•罗平的形象


塑造一名深入人心的侦探,是悬疑小说成功的要诀。但随着悬疑小说的发展演化,悬疑小说家逐渐发展出各自不同的风格。渐渐地,作家的“名气”甚至与侦探不相上下甚至超越了侦探。他们的笔下不只写了一名侦探,但每则故事都有鲜明的作家烙印,亦可以按照作家的风格选择自己阅读的范围。如:阿加莎•克里斯蒂、雷蒙德•钱德勒、奎因、达希尔•哈密特、东野圭吾、约翰•狄克森•卡尔、松本清张……


不同的经典作家,各有拿手好戏,也开创了不同的悬疑小说子类型。爱好悬疑的读者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选定读物。悬疑小说的分类法,众说纷纭。喜欢解谜和智力游戏的读者,可以偏向本格派、悬疑派;喜欢刺激和冲突的,可以偏向冷硬派;喜欢恐怖和阴森氛围的,可以投入惊悚小说;喜欢深入思考的,可以选取有立场主张的社会型悬疑小说……


突破文类边界的悬疑小说,往往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成果,登上畅销书排行榜。如《达芬奇密码》、《22个比利》、《沉默的羔羊》等等,也往往有精彩和诱人之处,并有极其复杂精密的设计,让悬疑小说突破了文类的限制,向长篇小说方向发展,而不再是系列故事的拼接。


作为一种类型小说,悬疑小说确实成为了一个可以包容万象的类型,也膨胀变化为不同的可能形态。而不同的子类或陈旧定型、或突破界限,正如船上的木材,也在经历着更新换代。诸如杜宾、福尔摩斯等形象,渐渐成为怀旧文物,再回顾时,也许更多是感慨,却少有初时的惊喜和安慰。在解构主义盛行的文化环境和法治不稳的社会条件下,理性和法制也在不断面临挑战,奇幻与科幻题材作品回归神力、诉诸命运、科技或纯粹的力量,或许正是寻找下一位英雄的起步。


  • 五、


悬疑小说如今已是相当成熟的一种文学类型,也有相对固定的评价标准。一本合格的悬疑小说,需要具备四种基本的要素:悬疑、悬念、惊奇、冲突。另外还需要增加一味特别的长处:或为特殊的知识领域,如法医、毒药、科技;或为侦探的特别能力,如特异功能、宗教背景、特殊社会角色;或为犯罪的特别设计,不限于密室、连环等过时的套路,或可增加心理、政治等维度。在此基础上,符合个人的口味,便是一本不错的悬疑小说。


具有各种神力、黑科技加持的银幕不老传奇:“007”詹姆斯•邦德


推荐悬疑小说,大概是最难的事。就好像推荐一个你最喜欢的武侠小说英雄(武侠小说是与悬疑小说在历史和文学意义上最接近的一种文学类型,可视为悬疑小说在中国的对应文类),各有所爱,勉强不来。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据一名侦探、一位作家、一种类型,按图索骥,铺展开来,把寻找悬疑小说当作一场解谜之旅。


如果按照现代悬疑小说的标准来看,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可谓一则最早最精彩的悬疑小说。俄狄浦斯王既是英雄(侦探),也是祸源(罪犯)。他是少数在旅途中需要解谜的英雄(斯芬克斯之谜),最终在理性的作用下,选择了服从正义,自我惩罚。故事中有悬疑、有悬念、有惊奇、有冲突,更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


说回古希腊,想起现代英语里有一个单词:“procrustean”,就演化自Procrustes这位大盗的名字。在中文里,有一个比较恰当的翻译,是“削足适履”。阅读,是不必削足适履的。忒修斯虽已逝去,他的船却永远都在。



本文为独家原创文章。作者:修佳明;编辑: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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