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信息时代的犯罪侦查
一切行为皆有犯罪的可能性,而在信息时代,这一过程变得更加复杂或者隐晦了。本号致力于传播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手段、方法、理念,并希望能够推动侦查犯罪的机制变革,而这需要了解方方面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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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形式上就能分辨出电子数据真假的经典案例(1)

信息时代的犯罪侦查  · 公众号  ·  · 2018-06-26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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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般地,对于 客观类物证 的审查判断,最靠谱的还是实质上做一做鉴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反映出来的问题,更具震撼性。从今天起,本号将陆续刊登10期小文,仅从形式上就发现电子数据证据存在重大问题的经典案例。



2010年 ,好友陈东手里的一个案子。


嫌疑人黄某是一名小学校长。在其负责的小学校附近,运营商要修建基站塔,一次性给学校8万补偿款。据说,这份补偿协议,就是在黄某的电脑里起草保存的。于是,工作人员扣押了这台电脑,并委托有关部门作证据提取和固定。


经过鉴定机构人员的努力,在硬盘中发现了这份所谓的补偿协议,金额确实写的是80000元。电子文件的时间、路径、名称等,没有明显的逻辑错误。


就电子数据证据本身而言,工作做到此处,应该说比较规范了,毕竟在八年前,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电子数据的概念,大部分工作还是依靠口供、证人证言等。


但是,当陈东把涉案硬盘拿给我看的时候,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毕竟那段时间在忙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好像是大比武),所以也就没打算去重新做一遍检验和证据复现。大致了解案情后,我看了一眼硬盘,就发现问题了。案发在2010年,中间并没有更换过电脑或者硬盘,为什么送来的硬盘是2011年才出厂的呢?我向陈东说出了我的疑问,案件也愈发复杂了。后面的过程,我只能用呵呵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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