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诞生的版权法带有与生俱来的悖论,一方面它并不是为了提供一种特殊的私人利益而存在,它强调个体的知识生产与艺术创作对公共领域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版权为知识生产与艺术创作者提供继续创作和传播的经济激励,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自由市场,使得他们获得独立于政府的经济保障。
经济独立不仅能够保护原创者,也能够实现公共领域对政府或其他形式权力的监督。
但另一方面,版权法产生的诸多限制无疑不利于知识在更大范围中的传播与持续创新。
一、为什么要版权保护,怎样保护?
1.
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有赖于博物馆产权确认和版权授权
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要在了解博物馆文化资源内涵的基础上,文化、艺术与日常生活融合,使博物馆文化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
开发设计时须尊重文物本身的产权利益,注意藏品原件所有权、藏品原件版权、数字藏品版权、博物馆商标标识、博物馆地理标志权益等相关权益维护。即便文物藏品历史久远,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虽不再受保护,但其相关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益依然应得到维护。
目前中国大多数博物馆对藏品物权、藏品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概念并不清晰,对博物馆相关的知识产权权益等未能进行很好的诠释、梳理和保障。不了解藏品知识产权的涵义、藏品产权归属、版权权益内容、侵权责任后果等,缺乏版权授权与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简单地将博物馆藏品资源理解为公共文化资源,甚至理解为只是博物馆的资源。
文化资源产权授权下的文化产品开发,本身就是一个版权、专利权再造及品牌效益彰显的过程,博物馆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展示了文化资源产权从授权到创权再到维权的全过程。
2.
博物馆在文化资源开发中具有物权优势
博物馆藏品的物权优势,可使博物馆在文化资源开发中,优先成为藏品的版权主体。博物馆作为物权人,可通过对藏品优先以仿制、扫描、摄影等方式对馆藏品存档,甚至演绎创作文化产品投入市场,成为藏品最早的演绎作品版权人。
当前,数字影像版权化成为开发利用藏品、化解馆藏资源展陈局限性、解决馆藏品“保护与利用”矛盾的有效形式。博物馆作为实体藏品资源的拥有者,可依托于实体藏品,对馆内文物藏品、文献古籍、展示展览等进行信息采集、存储和加工,形成包括电子文档、藏品影像、音频视频、多媒体等数字作品在内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以藏品影像资源的形式主张版权。
博物馆馆藏品的影像资源授权给第三方使用,进行产权交易,开发丰富的文化产品。授权是获得运营资金、维护一个博物馆正常运行的良好途径。
台北故宫博物院2015年年报显示其2014年度出版品授权、图像授权及品牌授权所得的签约金总计约6000多万新台币,而委托合作开放的收入有5亿新台币。
博物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藏品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归属于全人类共有,任何人都可对其再创作。但馆藏藏品文化遗产,也蕴含着民族精神、历史传承的文化理想与追求,有着巨大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在对馆藏藏品进行再创作、再利用时,必须以不损害民族精神、社会公益为前提。
即演绎创作时,不得对藏品的图案、形状、构造等进行损害性的不实反映,不得对藏品形象进行歪曲丑化,不得对藏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进行随意删减、更改甚至篡改。
这些损害、篡改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创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益,还影响到原创作者的名誉、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甚至还可能构成对藏品历史文化价值的消磨和扼杀。
尤其是对一些具有极高历史文化价值藏品的“恶搞”“涂鸦”的再创作,在商品流通迅速、信息传播飞速的现代社会,这种歪曲历史、贬低文化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可能直接误导社会公众、抑制历史文化传承、破坏文化遗产,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损害。
博物馆文化产品的创作开发,要真实再现藏品的文化价值、历史积淀,没有损害藏品文化内核的行为。博物馆作为版权授权方,理应成为该风险防范的实施者、承担者,尽力监督、保证博物馆衍生作品不改变文化内涵,不降低艺术价值。
二、版权开放是大势所趋
1.
博物馆版权开放的趋势
台北故宫博物院免费开放典藏文物的图像供商业使用。开放典藏的文物图像包括:翠玉白菜、肉形石及毛公鼎、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怀素的自叙帖、莲花温碗等图像下载和使用这些文物图像无需申请、不限用途、不需付费。
台北故宫博物院表示,文物图像免费开放目的是为让数码典藏成果分享给大众使用,扩大博物馆公共化效益,更希望借此扶植参与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的企业,促进典藏文物转化为创意泉源,实际应用于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加强文化产品品牌竞争力。
台北故宫博物院认为文物不应只在博物馆里,而应是全民共享的文化资源,也可以是可以转化为财富的资源。 无独有偶,2017年2月,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将其收藏的37.5万件藏品的高清图像资源免费向公众开放版权。
无论是艺术家、设计师、教师、学生,无论是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都可以免费下载并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分享。
除了藏品图像,该馆还提供开放版权艺术品的关键信息和介绍,包括名称、艺术家、创作时间、媒材和尺寸等,有利于用户探索藏品的广度和深度。
除了在博物馆网站能够下载资源外,该馆还与知识共享、维基媒体、美国数字公共图书馆和应用程序Pinterest等合作,延伸共享资源的覆盖面。
探索了数字化时代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博物馆的使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开放35.3万卷中文善本古籍的高清图像。
意大利的乌菲齐艺术博物馆开放藏品资料,其图像的分辨率达到4000万至1.5亿像素。
美国的大部分博物馆允许观众在不开闪光灯的前提下拍照。 开放的数字图像,就可以把“逛”提升到“赏”,把“学”,发展到“研”。如果馆内藏品通过数字图像并结合中国历史广泛传播,效果会很明显。
积极运用数字化的技术和手段,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开放藏品图像资料,是有效解决艺术藏品“藏在深闺人未识”的良策,是“开放”和“保护”得到平衡的良方。
2.
博物馆版权开放的意义
文物藏品是全人类的财富,博物馆只是代管者。公开藏品的高清图像,并开放使用版权,无疑是一件利民的好事。
位于阿姆斯特丹的荷兰国家博物馆目前已有超过15万幅高清图片向公众开放,观众们可以收藏、下载,甚至进行再创作。
博物馆还专门设立了“荷兰国家博物馆工作坊奖”(Rijksstudio Award)的奖项鼓励来自观众的优秀创意。馆长维姆·贝维斯(WimPijbes)说:“我们的收藏由各种物品组成,被安放在博物馆里。这些物品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被观看。”贝维斯认为,公共收藏领域的艺术作品版权限制应该被取消,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至少在文化用途方面。
Creative Commons,简称CC,中国大陆正式名称为知识共享,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他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华盛顿美国国家美术馆(简称,NGA;www.nga.gov),美国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www.moma.org),洛杉矶盖蒂博物馆(J. Paul Getty,www.getty.edu/museum)等博物馆都加入了CC0协议,开放馆藏资源图像下载。 藏品资源不再只是藏品本身,而是一种信息资源。
博物馆工作者在藏品发现、整理、研究、利用和保护过程中,在藏品基础上二次加工得到的,以语言、文字、声像等不同形式记载的文物状态、变化特征及其与客观环境之间的联系特征等藏品本身蕴含的原始信息,或者是经过加工处理并通过各种载体表现出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