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至27日,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刑侦大队紧密配合,经过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成功在商州区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了辖区车内财物被盗案件10起,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5年以来,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辖区发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件,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极大经济和财产损失。接报后,龙驹寨派出所高度重视,驻所刑警中队全力破案,并安排民警进一步加强夜间的巡逻防控工作。同时,所上多次组织驻所刑警中队民警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等工作,最终锁定了五名犯罪嫌疑人为商州区人。
2月25日,经过缜密部署,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联合刑侦大队民警果断出击,在商州区沙河子镇成功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2月26日晚,又抓获同案两名嫌疑人。经审讯深挖,五名嫌疑人如实供述自2025年2月份以来,结伙在丹凤县城区内采用拉车门、砸车窗等方式,先后实施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0起,涉案金额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龙驹寨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驾护航。(来源:丹凤公安
作者: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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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三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为贪图价格便宜购买他人盗窃所得的三轮摩托车,最终均获刑。近期,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三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人常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2023年7月,被告人陈某甲联系被告人彭某某让其帮忙购买一辆二手正三轮摩托车。后经彭某某介绍得知张某某处有一辆成色较新的红色力帆牌正三轮摩托车,陈某甲明知该车来路不正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仍以3000元价格购买。尝到“甜头”后,陈某甲先后又经彭某某介绍以每辆不到3000元的价格从张某某处购买了两辆正三轮摩托车。被告人陈某乙因生产需要购买一辆马力更大正三轮摩托车,于2024年3月底将该想法告知张某某后不久,张某某便骑着一辆九五新的红色金元牌三轮摩托车来到陈某乙家门口。陈某乙明知该车成色较新且没有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手续,可能系赃车的情况下,仍讨价还价以3500元购买了该车。后张某某因盗窃三轮车被抓获归案,该四辆三轮车均系张某某盗窃所得。经鉴定,三人购买的该四辆车价值共计2815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