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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折以下“正版书”?这可能是盗版书在“作怪”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2-27 19:09

正文



喜欢纸质图书的读者们,你们是否曾刷到过“正版图书三折清仓”的弹窗广告?是否被“全网最低价”“绝版书籍代找”的噱头所吸引?



考公考研党们,你们是否曾买过“全套学习资料”“最新学习笔记”?厦门这起涉案金额逾250万元的盗版书大案,揭开了“白菜价正版书”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小卢偶然发现电子书印刷的“商机”,

自此动起歪脑筋,

搭建起“产供销”全链条的盗版网络。



他通过网站、云盘论坛等各种渠道搜索、下载电子书源,甚至利用爬虫软件批量下载知名电子书城的热门书籍,这些资源涵盖了文学、教育、科技等领域,总量多达十余TB。


为规避平台监管,

小卢 借用亲属、员工等人的身份,

先后注册了80余家淘宝店铺,

找人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化身“网络书商”。


为拓宽销路,小卢通过微信公众号、各大聊天群发布“正版书籍代购”“特价绝版书”的广告,吸引网民购买。同时,他还盯上了在校大学生、考公考研党等群体,印制销售教材教辅、考试资料等,却无法保证内容是否与官方资料同步修订校正。



随着业务扩张,

小卢与一些印刷厂形成固定合作:

每当有订单成交,小卢便将电子书发送给合作的打印店,以低成本印制装订,再 叠加10%-20%不等的利润率 后进行销售。

靠着这种

“薄利多销”“空手套白狼”的模式,

短短几年,

其非法销售额就突破了2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卢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涉案金额已达“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随着印刷技术升级,如今盗版书已能做到“形神兼备”,但不要以为打着“知识共享”的旗号“以假乱真”就能逃避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对著作权可是有严格的保护: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复制品数量达500份以上即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小思提醒

当你在为“跳楼价”图书心动时,盗版商也在为你的版权意识薄弱窃喜。


消费者们要增强版权意识,远低于市场价的“正版书”必有猫腻,发现纸张透墨、装订松散、错页漏印等情况,应立即通过平台投诉、12315举报等途径维权。


对电商从业者而言,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那些倒卖盗版资源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真正尊重知识的方式,

是让每本好书都能沿着合法渠道,

抵达真正需要它的读者手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本文名称均为化名)


来源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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