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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房地产企业/重点企业/上市企业/退市企业“重整”典型案例

诉讼攻略  · 公众号  ·  · 2024-12-10 11:20

正文

来源:豫法阳光


开栏语

关注文玩话题的朋友一定听说过盘串儿、盘核桃、盘葫芦...所谓的 “盘” 就是耐心、仔细、不断地打磨,使得文玩产品的光泽、色泽变得更加明艳油润,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但,你听说过 “盘”企业 的吗?没错,人民法院就有这项“盘活”破产企业的技术!联合地方政府,调动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等各方力量,激发有限经济要素的最大效益能力,以能动司法助力危困民企重整重生。
本栏目,聚焦辖区内重整成功的地方 房地产企业、 重点企业、上市企业、退市企业 典型案例,拆解分析重整流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附上全流程履职分工图表,以供有关部门和其他危困企业参考借鉴。为进一步激活释放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房地产企业破产盘活的

“平顶山式探索”

近年来,房地产业矛盾不断累积,融资难度加剧,联保风险蔓延,民间借贷浮现,部分房企出现经营困境,甚至导致楼盘烂尾,“问题楼盘”逐渐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房企破产案件也随之大幅攀升。

房企破产重整涉及面广、法律关系繁杂、处置结果紧密关乎民生,要想化解矛盾、冲破困局实可谓困难重重!需要我们创新问题处理思路,探索矛盾解决路径。为进一步提升困境房企重整成功率,平顶山中院以“瑞邦·芙蓉苑”项目为例,对房企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剖析了房企破产重整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障碍,并创新提出了有效盘活的路径。

一、困境房企破产重整的流程简介

(重整大事记图表)

01 破产前端服务阶段

“瑞邦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自2015年起,瑞邦公司因资金短缺导致房地产项目“瑞邦·芙蓉苑”停工,引发大量诉讼,被平顶山市政府纳入重点“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台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平顶山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对接“问题楼盘”责任单位,为困境企业及相关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状况识别和程序指引等服务。

02 预重整阶段

平顶山中院就如何更好更快挽救企业,以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征求行业专家、政府专班、债权人等各方意见,走访调研所涉“问题楼盘”状况,探索适用预重整制度。
什么是“预重整”? 简单说,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重组事宜充分协商、合理安排,并推动重整程序的依法确认,以实现案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有效衔接的一种企业挽救模式。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法院一方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省、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的相关政策对项目予以帮扶和支持;另一方面指导债务人以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相关意见,并与意向投资人谈判,形成投资及利润分配的初步方案。
2019年11月,辖区政府成立瑞邦公司“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专班,正式启动预重整,公开招募中介机构提前介入,法院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经过府院全力协同推进,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负债审计、评估、重整价值识别、预重整方案提出与表决等必要环节均完成后,预重整顺利结束。

03 重整阶段

2020年3月,债权人正式提出对瑞邦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平顶山中院于2020年4月裁定受理,案件由预重整转入重整。经审查,瑞邦公司资产预估值1588余万元,确认债权7337.25万元,债权人84人,资产负债率462%,“瑞邦•芙蓉苑”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4696.54㎡,项目建设手续不全,仅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8月26日,瑞邦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8月31日,平顶山中院裁定批准瑞邦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瑞邦公司重整程序。
该案自立案受理至重整成功 用时145天,债权清偿率高达76.65%, 化解债务7337.25万元,化解执行案件17件。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均已完工,五证全部办理齐全,预计一个月内向购房户完成交付。

二、房企破产重整,究竟难在哪儿?

1. “谈破色变”,各方主体对破产不熟悉,沟通协调难。 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通常会涉及到拆迁户、购房户、施工单位、农民工、银行等主体,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差异化乃至冲突化的特征。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缺乏通过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实现保护挽救企业以及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识,导致逐步陷入债务泥潭。另一方面,购房户、债权人等众多群体认为破产就会导致利益受损,“不愿破”现象普遍,各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往往丧失企业救治最佳时机。

2. “负债累累”,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资金平衡难。 很多房地产企业在行业顺周期时盲目扩张,债台高筑,在行业逆周期时销售收缩,企业现金流跟不上,尤其是中小民营房企融资形势更加严峻,资金链断裂是导致房地产企业崩盘的直接原因。房地产企业一旦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往往面临众多诉讼和执行案件,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土地、在建工程、房屋等资产被查封,更加难以通过自身融资获得后续建设资金。

3. “难为无米之炊”,投资人招募渠道不畅通,融资续建难。 因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收紧,房地产后续投资人对楼盘建成后市场销售的情绪消极,“问题楼盘”房地产企业金融信用丧失,导致融资困难,招募投资人进程缓慢。很多“问题楼盘”进入程序后迟迟招募不到投资人,甚至出现“无人报名”的情况。缺乏真正的投资人和有效的资金来源,已成为推进化解疑难复杂问题楼盘的重大障碍。

4. “无力自救”,破产企业管理不规范,计划执行难。 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主体为债务人,但一方面,困境房地产企业一旦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员工不断流失,基本上已失去了开发、销售、日常管理等正常经营空间和自救能力;另一方面,债权人对原企业基本失去信心,对企业的不信任被无限放大,如由债务人企业执行,可能引发双方之间的冲突,导致重整计划执行出现障碍。

三、对症下药,创新模式,拓展重整路径

1. “充分沟通,消除疑虑”,破解各方沟通互信难题。 针对债务人、购房人、金融机构等对破产重整存在疑虑的情况,推行全流程协商式预重整,建立申请前综合协商、申请后辅助机构选定协商和预重整期间关键事项协商三项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法院和政府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30多次听证会、座谈会和研讨会,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有效增强各方互信,凝聚各方共识,显著降低破产重整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

2. “府院协同,有序清偿”,破解资产流失难题。 预重整程序中,如何保障债务人的资产安全,避免提前处置或个别清偿影响资产价值最大化,是各方参与人重点关注的难点问题。面对困境房企诉讼执行案件交织、企业资产冻结流失、债权人对企业经营信心不足等多重障碍,法院探索建立预重整资产保障机制,统筹破产、执行衔接,对破产受理前已被采取查封、将要处置财产,在预重整期间积极与权利人、查封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尽量保持资产的完整性,争取财产处置权,保障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将发现的涉嫌挪用资金的情况反馈给所在地公安机关,合力追缴财产,根据行为性质依法采取不同的司法措施,有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3. “续建资金,后进先出”,破解复工续建资金难题。 针对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烂尾,但资产比较优质、销售价值较高的特点,对续建资金适用“后进先出”的投融资模式,充分保障续建主体的投资成本快速收回。在预重整阶段,由项目专班根据前期清产核资、续建成本测算结果,指导管理人招募适合的施工方提前垫资建设,使问题楼盘在破产重整受理前实现债权债务明晰,成本前后分离,全面复工续建。

4. “群策群力,合力推进”,破解重整计划执行难题。 为解决债务人单一执行模式存在的自主管理和运营能力欠缺、债权人难以建立信任、重整计划难以推动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创设管理委员会执行模式。由政府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吸纳债权人代表、投资人等成立管理委员会,作为重整计划执行事项的决策机构,并由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委托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事宜,代替原企业决策执行,负责寻找项目融资、协助工程续建、做好偿债分配、配合处理维稳等具体事宜。有效提升各方配合重整计划表决和执行的意愿,推动重整计划快速顺利执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瑞邦公司破产重整案系平顶山中院成功办结的涉“问题楼盘”案件,人民法院通过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创新适用预重整机制,以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作为推动预重整工作的主导力量,带动公司旗下“问题楼盘”起死回生,实现楼盘项目续工续建,有效盘活了企业资产,保障了购房业主等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在当前“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全力攻坚阶段,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附: 破产房企盘活全流程履职分工



地方重点企业重整脱困的

“驻马店智慧”

近年来,国家逐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与升级产业结构,地方重点传统企业受制于历史包袱、经营惯性等原因,“船大难掉头”,未能及时调整经营战略,纷纷陷入经营和债务困境,成为影响区域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风险源。

地方重点企业承载着当地百姓就业、社会经济发展等重任,重整成效要考虑方方面面因素,如何让困境企业重整行装再出发,并巧妙平衡好企业脱困重生与广大债权人利益保护,尽可能提高债权受偿比例,考验着地方政府治理水平与法院能动司法能力。驻马店中院以地方支柱企业骏化集团重整为例,对骏化集团企业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挖掘案件难点痛点,创新提出重整化解举措,为其他地区重点企业重整贡献了驻马店智慧。

一、重点企业的“前世”与“今生”

(一)“前世” —— 骏化集团系公司简介

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骏化集团系公司”)是一家主要以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大型化工类企业,其前身是始建于1967年的驻马店化肥厂,通过近60年的不断发展及多次改制成为省内百强企业及驻马店市龙头支柱企业和纳税大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下属企业共11家,员工将近3000人。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投资决策失误及市场大环境等因素影响, 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2021年底陷入困境, 对外负债总额近200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超过300%。

(二)“今生”——破产重整程序阶段

为有效化解骏化集团系公司债务风险,2022年3月17日,驻马店市政府启动府院联动机制, 成立专项协调联动工作组。 2022年3月18日、4月25日,驻马店中院 裁定受理 骏化集团、骏化股份等3家公司 重整。 2022年6月20日,驻马店中院 裁定 骏化集团等12家公司进行 实质合并重整。 2023年6月21日,驻马店中院裁定批准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历时17个月,2023年8月16日,骏化股份作为重整后运营主体正式揭牌。

二、重点企业重整困难重重,难在哪儿?

(一) 调查难, 财务状况不清,核实难度较大

企业破产重整关键是要准确调查资产负债情况,摸清企业真实底数,以科学制定重整方案。由于公司历史时间长,经营管理粗放,人员流动频繁,账务记载失真、档案资料欠缺等问题普遍,公司负债、资产及经营数据不准确,导致 实际负债并未全部揭露、资产价值严重缩水。 此外, 骏化集团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 资料欠缺难以对应查证,对重整审计与评估工作带来重大挑战。

二)管理乱,经营管理混乱,决策机制失灵

重整受理后,公司继续经营与否、如何维持经营等直接关系到重整的价值及重整程序的推进。骏化集团系公司主营化工类产品,机器设备连轴开工,对安全生产要求非常高,一旦停工检修再启动损失巨大。随着公司逐步陷入债务困境,公司管理层疲于应付资金周转及应诉等非经营性工作, 生产管理、决策及监督机制基本失去作用, 如继续维持过去的粗放管理模式, 安全生产风险 将无法杜绝。

(三)分歧大,偿债资源有限,各方冲突激烈

公司进入重整时,银行账户可用资金不足2000万元,其余资产基本处于冻结受限状态,用于维持职工工资尚显不足,偿债资源十分有限。同时,金融机构、供应商、采购方、施工单位等千余名债权人的诉求不一、不满情绪强烈,出现多次围堵厂区情况,并对偿债方式、期限等提出多种要求,债权人诉求众口难调。

(四)包袱重,历史问题遗留,情况错综复杂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 积累了许多持续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如拖欠市政水费电费、不公允交易、关联方占用资金、项目保交楼、厂中厂、职工集资、瑕疵资产处置等一系列问题,时间长、情况复杂, 处置不当、不及时均可能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难题, 严重阻碍整体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 多措并举,全面施策,实现多方共赢

(一) 发挥府院机制,强力保障重整程序推进

骏化集团重整受理之初,驻马店中院立即对接市委、市政府,由市政府成立司法重整协调工作组,通过府院间的高频互动,实现能动司法与行政协调同频共振,为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创造良好的稳定环境, 重整期间未发生恶性涉访事件,企业厂区秩序井然。 依托市政府的行政协调作用,有效解决了重整程序中企业能源保障、房产权证办理、应急事件处置等专项疑难、历史包袱问题。 府院共同加强与央企股东中国中化的沟通 ,深化央地合作关系,协调金融机构凝聚共识, 促成重整方案得到支持。

(二) 践行能动司法,打通司法重整 “中梗阻”

一是指导建立严谨的债审机制, 驻马店中院指导管理人充分利用重整信息网络平台优势,设计数据化、流程化的债审流程,建立业务、财务、审计及法律的四级审查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档案资料不足难题。 二是实质合并重整一揽子解决问题, 骏化集团系公司涉及主体众多、资产分散于多个地区,在省高院的支持指导下适用实质合并重整,统筹化解跨区域公司债务难题,使各地债权人得以在统一程序中公平受偿。 三是因势利导发挥重整程序灵活性, 不囿于常规,大胆挑战创新,积极回应债权人之关切,延长重整计划表决期限40天,满足金融债权人延长表决期限的普遍诉求,充分保障大型金融机构表决权的行使。优先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部门数据调档等多种方式,明确欠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解决民生问题。

(三) 央企赋能托管,全面激活企业自身动能

充分发挥骏化集团央企股东优势, 依法赋予中化经营团队托管权, 并允许骏化集团继续营业,确保公司运转畅通安全生产。 在资源支持上, 作为主要债权人的央企股东支持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自愿选择将债权转为股权,显著降低企业偿债压力,也为其他出资人、债权人做出担当表率; 在经营管理上, 依托央企先进经验,得以精准剥离落后产能、大幅优化产品工艺流程、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当期即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全年实现高达11.2亿元经营性盈利,为司法重整的全面完成和企业脱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 企业自行重整,充分挖潜中化资源禀赋

地方重点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当中一般就有熟悉企业经营及投资的机构。基于中国中化是骏化集团系公司主要债权人,又是化工行业的“领头羊”,在与广大债权人充分沟通后,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未采取常规的投资人招募方式, 研究决定走债务人自行重整还债、债权人自愿选择转股的模式,由债权人当家做主、转为股东, 实现债权人与企业利益共享,从而充分挖潜各方面资源禀赋。经过最终债权人的选择,以中国中化为代表的三方债权人自愿选择转股的方式成为重整后公司的股东,使骏化集团从一家民营实际控股的企业转变为央企控股、省市国资参股的国有企业。

(五)创新偿债方式,兼顾债权利益与企业发展

重整计划以债权全额清偿作为方案制定大方向,向债权人提供了现金偿付、债转股、展期清偿、超长期债权及偿债激励偿付等综合性偿债方式,供债权人自行组合搭配。其中,现金偿付安排,对一定额度的小额债权短期全额清偿,保护了为数众多、债权金额不大但对产业链维持至关重要的经营性债权人;展期清偿安排,在合理期限内展期降息,明确分期还款安排,使债权人可以在预期内实现债权受偿;债转股清偿安排,使看好企业未来发展的债权人得以转换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解决了重整后公司的信任危机、股东构成及产业持续良性发展问题;超长期债权清偿安排,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使该部分债权在不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远期全额清偿,并兼顾了重整后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健康;同时,对于债权金额较大、希望快速收回债权并自愿折让债权的,又创新设计激励清偿措施,达到债权利益保护及重整减负双重目标。

骏化集团系公司的重整成功在驻马店中院司法审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对地方重点企业市场化、法治化挽救的示范性效果,体现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持,为妥善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及救企纾困提供了有益参考。

骏化集团等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全流程分工图

地方大型重整案件取得成功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协作、相向奔赴,需要政府的支持、法院的担当、管理人的尽职、债务人的努力,以及所有债权人及职工的理解,缺一不可。按照骏化集团系公司出现风险后推进重整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对政府、法院、管理人与债务人等四方角色的职能及分工进行全面梳理。具体如下:



退市企业破产重整涅槃重生

的“漯河经验”

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退市企业监管。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上市公司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措施。退市意味着在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渠道关闭,本身是资本市场的正常现象。有进有退,才能大浪淘沙,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也倒逼企业加快债务重组,化解债务风险。
退市更要救市。如何让退市企业涅槃重生,再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体现着市场与法治有机结合的智慧。漯河中院以退市企业银鸽公司破产重整为例,对银鸽投资公司破产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深度挖掘,探究退市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遇到的个性难点,为其他地区退市企业重整提供漯河经验。

一、退市企业的危机与新生

01 龙头企业陷危机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公司”)主要从事纸品及纸浆的生产与销售,是河南省规模最大的造纸企业之一,曾被誉为“草浆第一股”,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一直以来,该公司深耕纸制品行业,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对当地税收、就业、产业有着积极贡献。近年来,银鸽投资公司深陷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销售额及经营现金流大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7月2日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并于2020年8月27日对银鸽投资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一旦不能妥善处理好公司退市问题,近2000名职工及近万名中小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将遭受巨大损失,可能衍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02 破产重整焕新生

为帮助银鸽投资公司纾困解难,2020年6月19日,漯河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处理银鸽投资公司问题专项工作组。2021年3月23日,漯河中院裁定受理银鸽投资公司重整。2021年6月17日,漯河中院裁定受理漯河银鸽特种纸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产重整。为最大限度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漯河中院对银鸽投资公司、漯河银鸽特种纸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采用协调审理的方式,实施协同重整。2021年12月3日,银鸽投资公司正式完成在股转系统的挂牌工作。2022年4月8日,重整投资协议正式签署。2022年4月27日,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6月7日,漯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2022年8月31日,漯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正式终结。2022年11月11日,银鸽投资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恢复转让,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企业信用得以修复,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二、退市企业重整难在哪?

1. 存在特殊利益群体,平衡利益难

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形式多样,银鸽投资公司前身为上市公司,其余六家公司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既要考虑一般债务人、债权人、职工的利益,还要考量对资本市场中出资人,尤其是中小股权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2. 受到双重监管,协调兼顾难

202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新修订的退市相关规则,全面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严格退市监管。证监会也有相应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规则。退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不仅受破产法等法律的约束,还要受退市新规的监管,涉及破产司法程序与证券市场监管的衔接,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衔接问题。

三、 精准施策,发挥破产拯救机能

1. 协调审理,统一解决一揽子问题

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包括独立的上市公司,七家公司之间在人员管理、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极为紧密的关联性,漯河中院参照过往案例经验,会同各方充分研究后,对该七家公司采用协调审理的方式实施协同重整,因此统一引入重整投资人,统一利用偿债资源清偿债务,统一制作重整计划,依法表决协同执行,实现七家公司各自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

2. 因“人”而异,公平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

对于大股东出资人权益及近4万股民作为小股东的出资人权益,未进行差异化调整,通过“缩股+转增”方式调整出资人权益,公平对待全体出资人组;对于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税款债权及小额普通债权人,以现金形式全额清偿;对于不能全额清偿的普通债权人,提供以银鸽投资公司的股权抵偿方案或以一定比例现金清偿;对于担保物权人,对重整所必需的担保财产,留债十年清偿;对非重整所必需的担保财产处置变现。因“人”科学施策,全方位实现对各方债权人利益的平衡保护。

3. 多方联力,畅通破产重整行政与司法双途

一方面府院联动破局提速。漯河中院落实破产专班机制,政府专班、法院专班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统筹推进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各项联动事项加速落地。政府积极参与协调金融债权人、洽谈战略投资人等工作,落实重整优惠政策,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增强信心。另一方面与行政监管部门双向联通,快速响应企业关切。银鸽投资公司股票需完成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转板工作,是重整成功的关键。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漯河中院持续加强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协同协调,出具缩股转增执行通知书、证券批量司法扣划电子表格等文书材料,打通监管与司法的堵点。

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的重整成功是是退市企业在市场化、法治化框架内助推解产业升级、化解债务风险的典型例证。该案例是漯河中院在解决退市企业破产重整难题方面的有益探索,是人民法院与行政监管共谱同首和谐之曲的生动体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新思路、新路径,为困境退市公司通过重整纾困解难、保住流通股权价值贡献了司法智慧。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重整工作全流程



领秀服饰及关联公司的债务和解之路

—— 府院联动机制下救危扶困的中原破解实践

历经20个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通过全面债务和解成功促成女裤领军品牌“领秀”“梦舒雅”重生,郑州领秀服饰有限公司等四公司重新走上轻装发展之路。

一、“领头羊”企业自救失败

2002年12月,郑州领秀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秀服饰公司)注册成立,公司名下的“领秀”“梦舒雅”品牌在女裤业界备受推崇,由此成为第一个将女裤这个细分产业导入中国服装行业类别的企业,曾荣膺“中国服装行业竞争力20强企业”“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企业和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常务会长企业”“郑州服装产业园领头羊企业”。

因受经营管理不当、重大投资亏损等影响,领秀服饰公司自2019年开始陷入资债失调、运转乏力的艰难困境。对此,领秀服饰公司进行了多方面尝试,管理升级、战略转型、债务盘活、单品上市……但收效甚微,再加上疫情影响,诸多到期债权难以按期清偿,负债总金额逾17亿,资产负债率高达715%,直至2022年3月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紧随其后,郑州领秀梦舒雅服饰有限公司、郑州梦舒雅品牌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锦秀物联网有限公司三家关联公司因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与领秀服饰公司高度混同且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也被纳入领秀服饰公司破产案进行实质合并破产。

二、重整投资无人问津

案件立案后,考虑到案件所涉企业在中原区乃至全市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中原区法院在提升破产案件办案质效的同时向府院联动机制借推力挖潜力,通过府院联席会商讨如何安抚企业员工情绪、如何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调等难点问题。即使如此,进展也并不顺利。根据测算,以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算拍卖处置,不仅职工权益难以保障、普通债权零清偿,还将引发大量中下游客户维权、现有员工集体失业等一系列问题。即便进行重整挽救,有限的重整对价也无法妥善化解巨大的资债矛盾。管理人多次发布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也没有投资人报名参与,纾困之路一时陷于僵局。

但考虑到“领秀”“梦舒雅”的知名品牌价值和领秀服饰公司等四家公司的特殊情况,经中原区府院联席会议反复分析研判,2023年3月,决定对领秀服饰公司进行全面债务和解尝试。

三、全面债务和解之路的探索

确定思路后,中原区府院联动协调会多次召集区金融办、工信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以及管理人召开会议,就职工欠薪保障、债权人实际受偿、寻找投资人等问题进行协商,府院联动的“加速度”让管理人和债权人倍受鼓舞。经过多轮沟通,结合领秀服饰公司的资债状况,中原区法院指导管理人拟定了一套详细的全面债务和解方案:

一是领秀服饰公司以品牌入股,通过引入投资人进行货币投资和管理赋能,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扩容价值。

二是对于债务的清偿,金融机构类债权以留债付息、延后清偿的方式予以处理,税款、社保、职工以及普通债权“以时间换空间”,分批次全面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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