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多地纷纷出台文件,旨在加强律所的规范化建设。
年中,江苏发布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目标是在三年的努力后,让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充分显现。
差不多在同一时期,7 月 15 日,苏州律协推出了《苏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指引(试行)》,给律所的规范化运营提供了一份实用的管理指南。
到了 10 月 11 日,北京朝阳律协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助力律所提升规范执业、合规建设能力以及管理运营水平。
各地之所以着重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不少律所目前还不够规范。对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律所自身来说,规范化都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重点。
律师应当是社会中最懂法、最具规则意识的群体,律师事务所也应当是最注重规范、规则的组织,但现实经常并非如此。
由于律所管理人员忽视管理、难以管理以及忙于业务等原因,律所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律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方式相对粗放、管理制度较为滞后。
比如律所业务案卷管理混乱,缺少收费凭证、代理词、出庭通知书等必要文件。有些律所管理不够严格,导致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的现象发生。,财务账册和纳税凭证不齐全,账目混乱不清。
规范化管理是律所发展的基础, 一方面,规范执业是律所依法依规运行的最基本要求,只有做到规范执业,才能提供合格的服务。另一方面,律所加强规范化建设可以有效防范执业风险。此外,对于整个律师行业而言,规范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加强规范化建设,既是律所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
律所的规范化一直是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在各地制定的律师行业发展规划中,都将规范化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为了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各地主管部门下了不少功夫。
这些工作中的一大主要内容就是发布规范化建设指引,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过发布指引的方式给律所提供规范化建设的参考。
很多地方都发布过这样的指引,比如苏州律协、北京朝阳律协去年发布的两项指引,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运营提供了参考方向和标准。
规范化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很多地方都曾做过类似的工作且经历了较长的时间跨度。
江西省司法厅2009年就曾印发《江西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 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出台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黑龙江律协也在2018 年发布了《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
近几年,还有不少地方结合律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陆续发布类似的规范化建设指引。2020 年,江苏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22 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印发了《深圳市福田区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指引(试行)》,重庆也出台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引》。2023 年,《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也应运而生。
这些指引有的一般有数十条,涵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党的建设、管理机构及基本制度、人事管理、业务管理、业务收费及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作出原则性规定。
2020年印发的《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指引》则在原则性规定基础上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示范文本。《指引》涉及26项规章制度,总计6万多字,涵盖组织机构、业务管理、行政综合、人力资源、维权惩戒、律师公益、财务资产、文化宣传等多个方面,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提供直观、具体、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广州也曾在2022年印发《广州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档案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结案等制度示范文本
。
相较于倡议、参考、指导色彩较重的规范指引文件,各地开展的规范化专项活动就更具备一些“严起来”“硬起来”的行政色彩。
例如,《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省律所到2025年底达到合格标准,部分律所达到示范标准。这就像是一场 “考试”,所有的律所都要参加。
除了湖南,多地都曾开展过类似工作。
比如广州开展创建规范管理示范单位工作,评选“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示范单位”;江苏、浙江出台文件,开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用三年的时间提升律所规范化水平。安徽将“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广西、甘肃开展全省(区)律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
这些行动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是通过创建示范、行业评比,有的是进行专项建设,有的与主题教育结合,通过检查督导压实规范化建设。
但这些工作的方式大同小异,主要通过制定一套详细的评分标准明确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此来衡量律所的各项工作。综合评估的内容从事务所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覆盖到律师执业质量、客户服务等多方面。
明确标准后,相关方面再通过自查自纠和核查督查深入摸排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律所按照评分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逐项整改,最终考核验收。
这种推动律所规范化建设的方式,就像给律所做一次全面的 “体检”,然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 “治疗”。
这种专项的律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由行政力量主导,规格高、规模大,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协同推进,在全行业范围内营造出了浓厚的规范化建设氛围,推动律所完善管理制度。
以江苏省为例,其制定印发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涉及全省所有律师事务所,从2024年的“问题排查”年,到2025年的“整改提升”年,再到2026年的“巩固深化”年,整个行动贯穿三年时间,涵盖了律所的各个方面。在活动过程中,不仅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参与,还有律师协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推进格局
。
从江苏的三年行动方案,再到苏州、北京朝阳的管理指引,律所规范化建设去年仿佛进入了一个热闹非凡的时期。
若梳理各地历年发布的规章指引、组织的检查评比等活动就会发现,律所规范化建设始终是各地长期关注的重点,去年仅是这一长期进程中的普通一年。
规范化建设对于律所而言,不仅是内部管理的一次全面梳理,更是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它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这些举措的实施,使得律所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执业质量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律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需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仍需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推动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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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关注律师行业政策与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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