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援助旨在应对新冠疫情的众多负面影响之一:失业。政府允许受影响的企业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对员工进行“临时工作调整(ERTE)”,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临时辞退员工,或减少其工时。
在临时调整期间,员工数少于50人的企业主不需要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等于或超过50人,只需支付25%社保费。
该就业援助要求企业恢复营业之后,至少将劳务关系保持6个月。
被“调整”的员工,只要其工作合同在该计划公布前已生效,即使没有达成最低就业时长的规定,也能正常领取失业金。并且该失业金在未来将不消耗个人失业金领取额度。失业金的计算,以员工最近180个工作日薪水为基数(如果少于180天,则以在职期间为准)。
那些遵照疫情防控措施,经营活动暂停或收入大幅降低(申请前一个月收入较其季度平均收入减少75%或以上)的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特殊”补偿金。该援助有效期一个月,如果国家警戒状态持续超过一个月,该援助则延长至警戒期最后一天。期间免除其社保费用,并且提供其缴费基数的70%作为补贴金。要求其社保缴费账户保持正常状态。
因照料家中儿童(受停课影响)、老年人或生活无自理人士,不论是夫妻或事实婚姻,至多覆盖至二级亲属,而无法工作的员工,有权利要求雇主接受其工作调整或将其工作时长减少至多100%。工作调整的范围包括:调整工作班次或出勤时间,弹性工作制,切分或组合班次,改变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内容或方式(包括远程工作等),或者其他调整。如果疫情前已进行过调整的员工,可要求企业重新进行调整或延长期限。
为了鼓励远程办公,仅要求在家中工作的员工签署一份“劳动风险预防”协议即可,不需要走常规的评估流程。并且,该法令鼓励企业尽可能选择让员工远程办公,而不是辞退或者缩减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