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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夫私自砍了大舅哥三棵树,大舅哥提出四个要求,法官会支持吗?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2-16 19:06

正文



编者按




岁末年初,新春启航。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1月25日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四集春节特别节目《春风化雨过新年》,看人民法官扎根基层,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以“和”风细雨,促法润万家。敬请关注第四集《守公正》之《“不依不饶”的大舅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镇河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林岩: 正经过日子的人家有个说法,前不栽杨后不栽柳,这家前栽杨树,能过好吗?过不好。


白天的气温已经是零下十二度,村子北边的牡丹江还没彻底冻上,但是住在这江边的姚大姐和丈夫老杨为这两年多前的一桩官司,心里早就冷得冻成了冰。



姚大姐: 我也不知道咋的,我吃完饭出去散步去了。他在家就寻思那扒了皮的慢慢死了的树。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乔巨国: 2022年5月17日晚上6点多钟,老杨吃完饭了,就爬到老姚家院子前边的三棵树上,然后用菜刀把这三棵树每棵树的树皮割掉一圈,这三棵树有两棵杨树,一棵榆树。


姚大姐: 我说可毁了,你惹事了。


果不其然,姚大姐的预言没过几天就应验了。


姚大姐: 他来了就开始说些不好听的。



老姚: 树没有皮还能活吗?人得要脸,树得要皮。


姚大姐: 他骂呀,我说你别吵吵。他就报警了。


这就是三棵树案发现场,这棵杨树塑料包裹的部分是刀砍的部位,这棵榆树塑料包裹的被砍部位以上的树枝枯死了,这棵树砍了两个部位,以上的杨树都已经死亡。



乔巨国: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定是老杨干的,给予拘留五日的处罚。理由是他故意破坏他人财产。


被砍的树是杨树和榆树,都是北方常见的树种,那么好端端的老杨为什么要把这些别人家的树砍了呢?


姚大姐: 一到春天刮杨树毛子,一团一团的那白的,夏天一刮一层一层的。


林岩: 太埋汰了,春秋两季,春天掉杨树毛,夏天掉叶子,掉得满处都是,风一刮前边后边都有,各家都受影响。



邻居: 不光粘在房顶上,就连我们窗户的纱窗上都是,我们通风也不好,它那个杨树毛子,落到房顶上一堆一堆,一下雨,杨树的黏油黏在房顶,房顶都腐烂了。


记者: 你们跟老姚沟通过吗?


邻居: 怎么没沟通过呢?沟通了人家说那是他爹留下来的念想,是文物,是古树,我们有什么办法?我们平民老百姓,他跟他亲妹妹都六亲不认了,别说普通邻居了。


邻居所说的亲妹妹就是老杨的妻子姚大姐,这两家人是亲戚又是邻居,三棵树被砍之后,虽然妹夫老杨已经被拘留五日,但是老姚却并不罢休。


老姚: 这个树是我父亲生前跟我栽的,我父母死了之后把这房子留给我了。他们生前我跟我父母说这个房子也不值钱,这是死的东西。他说见树如见人,要想我们就看看树。你天天把它照顾好,别让别人给毁了,一定要把这几棵树照顾好。我说行。


老姚提出三棵树是父母留给自己的遗产,树木已死给他造成严重心理伤害,于是将妹夫老杨告上了法庭。


乔巨国: 老姚起诉到法院提出了多项请求,第一项请求,他说有直接损失,树被砍了,将来可能成长为栋梁之材,可能会值很多钱,所以说要赔偿砍树的经济损失。


老姚估算这三棵树能出三十立方米木材,按照一立方米八百元的价格来算,树的价值两万四千元。不仅如此,对于三棵树的经济价值,老姚还有进一步的想法。


老姚: 我的树种在房前屋后,属于一种景观树,和山上用材林的价值是不同的,用材价值可能也就是十块二十块。但要是把宁安通江路的树给砍了,那一棵树可能就要上万,因为人家不是用材林,是景观树。


姚大姐: 什么景观,这是景点吗?这个小巷子都快成被人遗忘的废墟了,还景观树那你说你是黄山的迎客松得了。


乔巨国 :它如果是景观树的话,他得举证证明。景观树是什么呢,作为风景供人参观,或者种在风景区,在方便人们观赏的地方。咱们到他家现场看,门口是一个死胡同,他就在庭院前边栽的几棵树自称为景观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采纳了相关评估部门的鉴定结果认定这三棵树的经济价值为人民币1588元。


庭审现场

乔巨国: 对这个案件你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

原告代理律师: 被告杨某成砍死原告树木,系姚某钢父母留给原告姚某钢的纪念品,其价值无法估量,姚某钢因纪念品被砍死天天不能入睡,多次就医无果,被告杨某成对原告的精神伤害后果很严重。




老姚: 我以前就是睡觉挺香,一觉睡到大天亮,没有睡不着觉。杨某成把我树砍了,精神受刺激了,我现在天天睡不着觉。


乔巨国: 他觉得这三棵树毁了不能生长了,给他精神造成了重大损失,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这是第二项诉讼请求。


老姚: 你看的是三棵树,在人家眼里看那就是命。


姚大姐: 他这是强词夺理。我爸脑出血七年,他给他做过一次饭,跟他唠过一次嗑吗?从来没唠过。一年来个一次两次,看看就走了。我母亲肝癌晚期,从有病到去世就三个月,他看过一天吗?现在说看着老人的东西见物如思人,当初的孝心呢?有吗?这是不是强词夺理?


乔巨国: 精神抚慰金,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183条规定,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后果的应该给予精神抚慰金。那么他到底是不是因为三棵树被砍造成抑郁或者睡不着觉,这个要看医院的病历。如果有病历记载,也可以做证据链之一。他没有提供住院的相关证据,所以我们没有采信精神抚慰金的事实以及相关的请求。


林岩: 树是从这个地方砍过的,砍过来之后就发芽了,证明原先就砍过。


姚大姐: 你们都能看出来树的茬,我父亲在世的时候都砍了,因为有句话叫前不栽杨后不栽柳。栽着不好,还挡光。那时候我父亲和我母亲退休以后住这里。现在都能看出来树的枝桠是从砍完的树上长出来的,那是我父亲在世的时候砍掉的。那怎么能是他养护的呢?


要求对方赔付自己三十年对树木的养护费用,这是老姚提出的另一个诉讼请求。


乔巨国: 老姚说他三十年来一直给树施肥、浇水,所以他投入不少的金钱或者价值,这三十年的成本钱得给他。要多少钱呢?要15000元。


老姚: 我三天两头到那里看看树,剪剪枝,拾掇拾掇,年年施点肥,看有虫就打点药。


姚大姐: 你们都知道,这杨树用浇水吗?用喷药吗?用打虫吗?杨树满大江边都有。你问他一年来几次?怎么养护了?他连园子都不种,他到树上施肥去啊?看那园子荒的,到处都是树籽,他说这些是无中生有。


于是,为了证明自己三十年养护费用的合理性,老姚找到了一名证人。


老姚: 我在经常买肥料那家,跟他协商给出具证据。


乔巨国: 卖肥料的人签字的那个东西叫证人证言。证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这样才能采信。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则有关规定,证人未到庭接受质询不予采信。他说他不懂,没请证人来。从我们认定案件来讲,这个证人对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重要的作用。因为农村要种地,比如种一亩地的茄子,要施肥要田间管理,那么他的劳动成果是产出的茄子,茄子卖多少钱,价值就多少。而老姚的劳动成果物化到树的价值里了,不能单独分出来,所以从这点来讲他主张三十年施肥和浇水的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为了证明这三棵树的死亡给自己带来的长远伤害,老姚向法院提出了他的第四项诉讼请求。


乔巨国: 第四项请求是说,树砍了它会死亡,死亡给周围的空气带来一定的坏处。 他说要赔偿21倍的损失,这些损失加一起一共要67000多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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