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与关联方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年6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受托方”)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及关联方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太阳能”、“目标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委托管理其全资子公司安彩太阳能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业务,开展与安彩太阳能业务有关的原材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安全、环保等经营事项,委托管理期限自协议生效次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详见公告:临2017-021)。
目前,河南投资集团已将安彩太阳能股权分别无偿划转给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不具备行使对安彩太阳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股东权益。经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安彩太阳能三方协商一致,签署协议终止履行2017年6月份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三家水泥公司合称“委托方”)及安彩太阳能重新签订《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公司接受委托方管理其全资子公司安彩太阳能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业务,开展与安彩太阳能业务有关的原材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安全、环保等经营事项,委托管理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次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依法持有安彩太阳能40%、40%、20%的股权,合计持有安彩太阳能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管理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方或安彩太阳能将按照《托管协议》约定按年向安彩高科支付委托管理费用,预计每年委托管理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安彩太阳能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608万元,未超过2017年初预计金额。预计公司与安彩太阳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525万元。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17年6月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约定,2018年初,安彩太阳能向安彩高科支付2017年度委托管理费用,安彩高科确认托管收益671.83万元。
【汇顶科技 】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如竞拍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
因“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竞买的实际竞买价格目前尚无法确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若未来“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的实际竞买价格拟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转让、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转让,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舵投资”)计划自2018年7月19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5%。
2018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金舵投资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金舵投资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29,6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增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18年10月30日金舵投资累计增持数量为21,441,7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75%。
【璞泰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823号)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于201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702,900 股股票,并于2017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32,702,9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129,416,267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8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