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武志红
武志红,中国最受欢迎的心理学家,用深度心理分析剖析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著有《为何家会伤人》《巨婴国》等畅销书。现于北上广开办了心乐土·武志红心理咨询中心:北京010-51734266;上海021-62338366;广州020-8365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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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没了就是没了。

武志红  · 公众号  · 心理学  · 2017-06-23 12:05

正文


我刚出生时,做过三年的“留守儿童”。


由于那时我的父母,还是两个像我现在这样的“二十岁愣头青”,刚大学毕业分配了工作的他们,别说买房买车,就连我的奶粉钱都难以支撑。


“当时很想把你塞回肚子里”,是老母亲发自肺腑的声音。


于是,我被送到了乡下,和阿公阿婆住在一起。直到 3 岁会跑会跳会讲话了,才重新回到父母身边,进城里的幼儿园读书。



我真心喜欢田园生活,因为那里的屋子从来不上锁,人们也很热情。


村里的老头扛着锄头路过我家的大门时,阿公总会在屋里大声地向他们打招呼:“待会儿来一起吃饭啊!”


他们会停一停,但一般都不走进屋来,回一句“不啦不啦,我去收几波葱”就慢慢踱远了。


外界对乡村里发生的这一切,都评价为“淳朴”、“热情”和“好客”。


所以回城里读书后的每一年,我还是会把寒暑假的大部分时间花在乡下,和阿公阿婆住上一个多月,远离城里的喧嚣。


老家的屋子里,养着一条大狼狗,专门用来看大门。



狼狗的毛黑得发青,所以阿公给它起的名字叫“青青”。她很强壮,能驮着瘦小的我在香蕉林里乱窜。


隔壁家有个小孩,叫阿桶,总会牵着他的狗,在我身后屁颠屁颠地跑。


这个阿桶,便是我在村里最好的玩伴。他那条狗,叫“来福”,跟“青青”同一个月出生。


村里人说,狗的寿命很短,老去的速度是人的七倍。我每回城里读一年书,“青青”和“来福”就悄悄“老”去了七年。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当我十岁,读小学四年级,那年回老家过年时,它们已经是两条“七十多岁”的老狗了。我眼看着它们,从神采奕奕,变成后来的无精打采。


“青青”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驮着我乱跑了,“来福”也只能终日待在阿桶的家门前颓废地睡觉。我和阿桶都很难过,因为我们各自的“看门狗”好像都快要死了。


那次寒假结束后,我回到城里没多久,爸爸就接到了阿公的电话。电话里,他邀请我们周末回趟老家,喝“大补汤”。 



我不知道“大补汤”究竟是个怎样的好东西,但我看得出,我的父亲还有叔叔们都非常兴奋,似乎发现了些什么了不得的宝藏。


就连母亲,也在言语中表示出那个所谓的“大补汤”很好喝,很有用,好像还能让父亲变“强”。


驱车两个多小时,我又回到了深山里的老家。


阿公到院子的大门前迎我们,这时的每个人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这个传说中的“大补汤”了,竟能让家族里的男丁前所未有地团结。


下车时,我往阿桶家的方向瞄了一眼,他的那条老狗正在门前懒洋洋地睡觉。


踏进家门,饭厅已经万事俱备了,阿婆高兴地张罗着大家“赶紧坐下赶紧坐下,马上有得吃!”


满屋子弥漫着的药材味让我觉得不太舒服,叔叔把头凑过来跟我说,“待会儿你只能喝别的汤,小孩子就不要吃什么大补汤了。”


他说完后,大家哈哈大笑,“对!小孩子不用吃!” 



没一会儿,一口大锅被扛了出来,我伸脑袋过去瞧,黑乎乎的,既呛鼻子又熏眼睛。


阿公一宣布“开饭”,家族里所有的男性,都像饿狼一样端着碗往大锅那儿冲,生怕自己没有夺得“宝藏”,爸爸也给我“抢”了一碗,汤里还有一大块带肉的骨头。


药材虽然很呛鼻,但汤水入嘴之后还是好吃的。我像平时一样,将贴着骨头的肉啃干净后,把骨头放到地板上,大声喊了句“青青!来吃饭啦!有大骨头!”


不见有反应,我又大喊了一声,“青青!?去哪儿了?”


大人们本来的叽叽喳喳声,顿时没有了。我和堂弟面面相觑,觉得事情不太对劲。


我扔下碗,跑去扯着阿公的衣摆,“阿公阿公!我的狗呢?”


他支支吾吾,最后指了指我座位上的那只碗,“喏,你碗里的就是!”


我不争气地鬼哭狼嚎起来,接着堂弟和堂妹也加入我的行列。我们的哭声,彻底毁掉了这场“大补汤”聚会原本欢快的气氛。


阿公不耐烦地抛下一句“反正都快死了”,就招呼着大家继续吃了。



我一直以为大家把这条看门狗当作“家人”,到那天才看清,它终究还是被定义为“畜生”,只是家里的一件“物品”。


生前用作“看门”,死后杀掉“炖汤”,这样,才能被称之为“物尽其用”。


那一刻,我前所未有地讨厌“乡村”这两个字。


那年的暑假,我再次回老家“度假”。


有天路过阿桶家时,屋里飘出一股似曾相识的药材味,阿桶坐在沙发上大哭大闹,其他大人盯着他,一边大笑一边啃着手里的大骨头。


阿桶的爷爷坐在门边,一脸严肃地教育起阿桶来,“哭什么哭!别说是狗,耕田的牛我们也吃!他们老了就没用了,最后一点用处就是被我们吃掉!”


他的两个儿子们大口地吃着肉,拼命地点头,似乎这是一句精辟的道理和世代相传的习俗。


我环顾四周,没有看到“来福”,想必他们手中的肉,就是那条“没用了的”看门狗吧。


最终,它还是和“青青”一样,得到了相同的“待遇”。


那次暑假之后,除了过年那几天,我很少再回到乡下。


再后来,随着阿公阿婆进城住院,原本热闹的老屋渐渐冷清了下来。



又过了许多年,阿公阿婆在同一年里相继去世,我们全家人因为一些家事纷争,才又回了一趟老家。


这时的阿桶家,已经建起了两栋三层半的水泥楼房,一栋是阿桶的老爸建的,一栋是他的二叔建的。房子用红砖砌成,外面没有贴瓷砖。


特别的是,两栋水泥楼之间,夹着一间面积不足5平米的泥砖屋。我觉得好奇,下车后跑去那个小屋张望。


屋子没有窗,只有一个木门,里面放着一张“鬼戏床”和一张木椅子;床上整齐地叠着几件深色的衣服,木椅子旁是一个手把生锈了的热水壶。


我探着脑袋想走进去,床上的被褥动了一下,坐起来一个人,是阿桶的爷爷。


吓我一大跳,这样的房子竟然有人住。


饭时我问大姑妈:


-“阿桶家赚大钱了吗?都盖楼了。”

-“是啊,听说他们这几年卖香蕉,赚了不少。”


-“两个儿子都盖了楼,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爸爸住进家里?”

-“唉,他们两兄弟,觉得老头快要死了,谁都不愿意照顾,嫌他老了,会拖后腿... ...”


-“报应。”

-“你一小孩子懂什么,别人的家事,不要管太多啦。”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回荡的,是许多年前,身体尚还健硕的阿桶爷爷,坐在门边,挺直着腰板教育后辈们的那一句:


“他们老了就没用了,最后一点用处就是被我们吃掉。”


他万万没想到,大家吃完狗肉和耕牛后,把他也“吃”了。


作者语 ——

这篇文章,是我积累在心里很久的一些对小时候乡村生活的观察,不一定理性,也不一定正确。仅在此分享,你可以在评论区和我一起讨论。


说到乡村,我总会想到人们对乡村的逃离和抵触。


11年时,陈可辛有部电影叫《武侠》。


在里面,金城武问甄子丹,“你离家十年,不想家吗?”


他的回答,让我觉得场面似曾相识。


“我有过一匹马,但被我爹杀了。他见我跟马儿的感情很好,就把它杀了,然后给我吃。吃的时候我不知道。


他对我说,如果你连最心爱的马儿都可以吃掉,这世上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再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你。”


最后,他补了一句,“这样的家,你想回吗?”


这么多进城务工,熬了大半辈子也还是不想回去的人们,和这样的桥段有联系吗?


作者|老汤姆,WhatYouNeed签约作者。自称是一个来自大陆南端的官腔记者,喜欢画画和写毛笔。本名曾拓宇,开一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公司是儿时的梦想,现在“实现”了一半,欢迎关注微信 ——“拓宇大公司”。微博:@毒舌OldTom。


音乐|♫ 昼夜 -《如果我变成回忆》 钢琴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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