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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起诉的加拿大作者郭婷冰是什么人?一文看清安邦能否告赢!

中国经济学人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5-05 19:58

正文


作者:加拿大必读

来源:加拿大必读(jianadabidu)


今天安邦保险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和网站发布了长文《致胡舒立女士的公开信》,整篇公开信洋洋洒洒写得很长,前面一大部分概括起来还是那么个意思——财新之前说咱们吴董事长结婚离婚结婚离婚结婚再离婚的事情是谣言,说咱们搞了一堆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玄孙公司、来孙公司、晜孙公司来玩资本游戏也是谣言。



(安邦官网截图)


与前几天连续痛斥财新报道是“谣言”“抹黑”之外,今天公开信最大的不同是明确表态要状告财新集团和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顺路还要去加拿大状告该文作者郭婷冰。


财新和胡舒立都不用介绍太多,一个是国内名气相当大的财经类正规媒体,一位是媒体界顶级大佬。关键是后面“顺路”成为被告的郭婷冰是谁呢?为什么安邦要选择远赴加拿大去告她呢?


“安邦魔术”的作者不是一般记者



财新发表的“穿透安邦魔术”一文的署名是:“特约作者郭婷冰”。按照目前国内媒体现状,各大媒体发表文章署名为“特约作者”的人,一般是新闻单位正式约请专门为该单位撰写某一门类文章的专业人士。这类“特约作者”大多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人士或者某个部门的领导。


根据公开资料,郭婷冰的正式身份实际上是一位注册金融分析师,属于典型的“某一门类中间的专家”。而且不是国内的那种“水货专家”,是在咱们加拿大业内比较有地位的专家。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郭婷冰从厦门老家考入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专业,毕业之后回到老厦门在当时的贸促会干了一段时间。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那种从商热潮中,她却没有选择在贸促会继续干下去,而是选择去了美国继续深造。


那时候去美国深造的人和现在去美国留学的并不一样,因为当时国外野鸡大学几乎还没有兴起,过去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考取的名校。郭婷冰当时就读的便是大名鼎鼎的南加利福尼亚大学(USC),在这里她拿到了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和MBA。


在美国学业有成之后,她就直接留在了北美工作。她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美国公司的加拿大分部担任石油及天然气领域助理研究员,这也是她金融行业的起点。2001年她拿到CFA(注册金融分析师)执照。2003年就成为了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的专业分析师。2004年的时候,加拿大国家邮报做了一个选股师的评选的专题,当年加拿大十大选股师里面,郭婷冰位列第六。


所以,“穿透安邦魔术”一文的作者是极其专业的业内人士,绝不是我们这种什么都靠猜测的吃瓜群众。


去加拿大打官司胜算可能会更低



(加拿大关于新闻自由的宣传海报)


财新的报道主要在国内发布,安邦自己也是一家国内公司,既然在国内状告了财新集团和胡舒立,为什么不在国内一起告郭婷冰,而要单独跑到加拿大去告郭婷冰呢?


这种选择可能的原因有很多,也许是安邦的律师比较多,兵分两路显得比较威武霸气,律师团可以借此多领工钱,还有一种可能是安邦觉得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法庭公正廉明,与长期居住在加拿大的郭婷冰在加拿大打官司比较容易获胜。


说句实话,以加拿大的媒体自由度,安邦这官司怕是难以获胜。2009年的时候,加拿大最高法院对两件起诉媒体记者的案子进行了判决,记者都胜诉了,而且形成了判例。



第一桩案件是一名商人以侵犯名誉罪起诉《多伦多星报》的出版商,因为该媒体援引当地居民的说法,批评该商人建造的高尔夫球场。商人证明了居民的说法并不是事实,所以报道并不是完全按照事实展现出来的。第二桩案子是《渥太华公民报》援引渥太华警局一位领导的话去批评一位警察未经授权私自跑去美国参与911恐怖袭击的救援。这位警察觉得这篇新闻报道对自己名誉造成了伤害。


最终,加拿大高等法院觉得只要媒体报道的出发点是为了公共利益,事实部分没那么准确也是可以的。你看,这种情况下安邦跑加拿大去起诉有个毛用呢?安邦最近在国外收购很多,要说起来应该有不少国外律师,如果这些律师不是水货,应该会知道这两个判例啊,所以小编表示高度不解。


别说是个人与媒体“闹事”,就算是加拿大政府来找媒体的麻烦都很难有胜算。


之前加拿大总理新闻办公室批评媒体记者报道,结果人家总理新闻办公室被裁定“多管闲事”。


当时是1998年,加拿大举办亚太首脑会议,结果很多学生在场外对其他国家领导人进行抗议。本着要举办一场胜利的大会、圆满的大会的精神,加拿大警察对会场外面抗议的学生进行了“清场”,清场的办法比较粗暴——先喷辣椒水,再用网子将人罩起来拖走。


后来抗议的学生们要求就此召开听证会,要求政府把下令这样粗暴清场的领导交出来,并且道歉。政府这边表示,这都是警察自己干的,并不是政府官员下令。总之,听证会还在进行之中的时候,CBC这边新闻一直没停,反复播出警察清场的画面,记者在电视上反复批评政府,而且记者自己还发邮件给学生这边说,政府里面存在一股“黑暗势力”要欺负学生。


到底是不是政府的错,人家听证会都没有任何裁定出来,记者就先开始喷了,而且还窜着学生继续闹。这事要在中国……后面的话我们不能说。CBC是加拿大第一大电视媒体啊,相当于咱们这边CCTV的地位,居然这样做报道,那还得了?



反正当时加拿大政府很不满意这位记者,总理新闻办公室主任亲自发信到电视台,指责记者做法,要求记者停职。


最后,专门负责监管记者的专员出来调查之后做出结论:


1、总理新闻办公室作为潜在新闻当事人无权来干涉媒体报道。

2、记者带有个人感情的批评随便发没问题。

3、记者直接说政府里面有“黑暗势力”在欺负学生,那个只是比喻,不能算“不实报道”。


最终记者一点事都没有!没办法,西方不良媒体那一套与我们这边区别太大。


最后多说一句,最新一期全球媒体自由度指数排行中,加拿大排名跌到了第22位,引发了不少国际媒体记者组织的担忧。当然,我不能说我们这边排名多少,反正我不细说,你们也应该猜得到大概排位。


“打官司”可能只是一种姿态



(安邦掌门人,吴小晖)


加拿大媒体环境摆在这里,所以安邦在加国这场官司的胜诉可能性不会太大。既然胜诉可能性不大,他们为什么还要去告呢?


从安邦的两次声明来看,他们底气严重不足,先是指责财新的广告销售人员来拉过广告,然后又说胡舒立来拜访过。这销售人员和胡舒立不管谁来过,都不是人家财新报道有问题的证据。因为媒体的基本营收模式就是广告,广告人员去扫客户很正常。


安邦必须证明财新的调查报道和广告投放有关系才行,要不然就成了既然你是媒体那你一定敲诈的逻辑,这个逻辑连党都不会认的,更不要说法官。


至于胡舒立亲自来聊天这个事,又能说明什么呢?胡舒立作为媒体人见过的业内大佬多了,是不是见过聊过说过话的人就不能调查不能成为报道的主体了呢?


财新的报道主要是认为安邦的资本运作严重违规,甚至有违法嫌疑,而安邦两次声明都避实击虚,先强调财新诬陷他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再结婚然后又中止夫妻关系,后又批评财新报道中说安邦是几家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说法不对,这两者都完全不影响财新主体报道的真实性,更何况吴小晖董事长到底几次婚姻,太容易证明了,为什么不直接说明白呢?


声明如此含糊其辞,应该不是安邦律师不行,而是安邦手里没有真正能反击的锤子。


所以,恐怕安邦的起诉,更多是一种姿态,真打官司,更多媒体关注去调查,安邦能否承受还是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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