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国各省跟进情况
2017年年初,国家出台《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争取到2018年全国全面推开两票制。截至到目前为止,全国31省两票制实施时间均已明确。(文中的“两票制”指药品两票制)
附全国各省药品两票制推进时间图(耗材两票制推进图可见下文):
截止到目前为止, 21省(
福建、安徽、青海、重庆、陕西、四川、湖南、海南、山西、黑龙江、河北、辽宁、湖北、天津、上海、吉林、内蒙古、浙江、广西、西藏、宁夏
)已经全面推开两票制;7省(
新疆、甘肃、北京、山东、河南、云南、广东
)将于2018年全面推开两票制;3省(
江苏、江西、贵州
)两票制的推行与采购时间同步。
附全国各省药品两票制全面推开时间段图:
二、
药品两票制
2017年,各地按照国家宗旨,积极推进两票制。各省在推进过程中,有的选择跟随国家的脚步,有的在国家的基础上做了改动。
接下来,华招网对目前两票制关注的点进行了细数(福建未出台方案,未纳入统计)。
1、可视同生产企业
对于可视同生产企业(福建未纳入统计),大致涵盖了以下四方面:
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
【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所统计的
30个省
均将此点纳入可视同生产企业的范畴,在此基础上,有
10省
细化了国家的要求,明确商业公司控股50%以上。
【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有
30省
将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视同生产企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目前有
23个省
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可视同生产企业的指标之一,鼓励了药品创新。然而伴随而来的质量问题也不可忽视,在《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也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生产制剂所选用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负责。
【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
河南、浙江
两省将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也纳入了可视同生产企业的范畴,扩大了生产企业的范围。
2、可增一票
在可增一票的情况中(福建未纳入统计),可粗略地分为两类情形——
偏远地区、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
24省
明确偏远地区可增加一票,
5省
允许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可增一票。其中,
山东、内蒙古、甘肃、湖南
将偏远地区、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均纳入可增一票的情形。除此之外,
浙江、辽宁、陕西、海南、河北
暂无可增一票的情形。
对于偏远地区可增加一票,
贵州、黑龙江、湖南、四川、安徽(部分地区)、湖北(部分地区)
已公布了偏远地区名单。
对于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并不是无期限的可增一票。
湖南、天津
明确了期限为提出申请后不超过一年,
山东、内蒙古、甘肃
要求在产品相关证照审批未完成前。另,在上文可视同生产企业中,
河南、浙江
两省将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纳入了可视同生产企业的范畴,和此处的操作实质是一样的。
除了上述所描述的可增一票的情况外,
浙江、辽宁
未提及可增一票的情况,
陕西、海南、河北
省内县、镇、村可暂不实行或适时推行两票制。
3、流通企业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的情况
对于流通企业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的情况上,大致分成了以下4种情况(福建未纳入统计):
集团内部调拨(国家版),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向母公司,其他
。据统计,除安徽外,有29省明确了流通企业可不视为一票的情况。
(
注:国家版: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
)
16省
直接“照搬”了国家对于可不视为一票的定义,剩余
13省
与国家版的定义有所出入。
山西、吉林、重庆、西藏
4省在界定上强调了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
山东、甘肃、上海、天津、湖北、北京、广东
7省则强调了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相互调拨;剩余2省——
江苏
在国家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在省内零差率调拨可不视为一票,
宁夏
在国家版的基础上子公司缺少了全资或控股的限制。
4、联盟两票制
2017年,联盟势头大热,不仅仅在药耗品集采中发挥优势,也在两票制中有着精彩的表现。7月21日,东北三省联发《关于印发东北三省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三省两票制联盟。8月9日,吉林发布《关于递交“东北三省一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界定有关问题资料的通知 》,内蒙加入两票制联盟阵容,形成“东北三省一区”。
四个地区参与两票制工作的药企只须向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递交材料,其他三地不再接受企业提交资料。对于该两票制联盟,企业符合文件界定的资质,即可在四地开展药品购销,若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东北三省一区范围内统一执行。
5、委托配送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云南、吉林、天津(只允许调拨一次)、海南、四川、青海、安徽、江苏
提出流通企业可委托配送,但流通企业与配送企业相互之间不得发生购销行为。“两票制”的推行,减少繁杂流通环节的同时也促进了药品物流的发展。如今,华润、九州通等知名药企涉猎第三方药品物流,顺丰、邮政等物流企业陆续跨入医药物流市场。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有望大幅度降低配送成本,预计越来越多的省市将与第三方物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