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整理IPO动态时,一览发现一家刚不久申报创业板IPO的企业,浙江瑞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翌新材”,2013年和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只有374.72万元和1,106.93万元,而扣非净利润仅为-90.68万元和-24.46万元。
(是的,你没看错,营业收入不足400万,扣非利润为负)
一起来看看这家企业是什么情况吧。
一、在资本之路飞奔的瑞翌新材
1、瑞翌新材基本情况
瑞翌新材所属光伏行业,主要产品为微米级树脂金刚石线,主要用于切割光伏硅片。2011年设立,2013年11月控股股东昱辉阳光将91.3%的股权转让给其供应商顺联橡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就是说,刚成立两年就江山易主,而处于亏损的2013和2014年,其实是刚易主后的头两年,公司初期,收入尚未形成规模,亏损也能理解。2015年公司挂牌新三板,公司第一大客户的兄弟企业(跟第一大客户属同一控制)入股。2016年底,公司以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作为报告期申报IPO并被证监会受理。
证监会受理IPO申报时,只形式审查有关申请文件,不对公司是否满足上市条件做实质性判断。所以只要申报材料齐全,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即可获得受理。那么这里的核心问题其实是——企业何时申报。即企业报告期的选择,一般要考虑公司收入、利润规模、成长性等多方面因素,而这些重要问题,保荐机构专业判断有重要的影响。瑞翌新材的保荐机构为川财证券,经一览查询,瑞翌新材是川财证券2014年取得保荐资格以来的首单IPO业务。
2、公司期初规模小,但业绩增长迅猛
再来看看瑞翌新材报告期内业绩到底如何:
2013年,瑞翌新材营业收入仅为374.72万元,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处于亏损,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仅为1,462.22万元和629.44万元。2013年公司收入和资产规模较小,主要系2013年公司成立两年,产品尚未成熟,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好奇的一览多统计了下,发现瑞翌新材在我国IPO申报企业史上,创造了报告期内收入和资产规模最少的记录。
虽然规模小,瑞翌新材报告期内的业绩增长十分可观,2013-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90.74%,营业收入由2013年374.72万元增长至2015年5,477.14万元,净利润由2013年-83.04万元增长至2015年2,210.93万元,2016年公司业绩继续呈现翻番增长,而根据公司披露的拟募集资金净额为2.86亿,一览按目前23倍市盈率的发行价格测算,瑞翌新材自己估算自己发行前的扣非净利润可达5,500万元左右。尽管报告期第一年和第二年业绩规模极小,但业绩处于高速增长期,这或许是公司敢于申报IPO的主要原因。
3、公司客户集中、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虽然瑞翌新材迅猛生长,但客户集中度极高。报告期每期,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总额均占比90%以上,基本上前五名客户就是这家公司所有的客户,瑞翌新材招股书解释原因为客户集中度高系光伏生产行业特点。
同时,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收入占比较高,2013年至2016年1-6月,关联销售分别占当期收入的27.19%,23.56%,33.51%,48.60%,主要关联方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晋丰投资所隶属的“晶龙系”公司。“晶龙系”是国内光伏行业的龙头企业集团之一,由于看好瑞翌新材的技术实力,为加强其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于2015年6月通过其成员晋丰投资对公司进行了投资,此后,晋丰投资成为瑞翌新材股东,持股20%,“晶龙系”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值得一提的是,“晶龙系”此次入股,主要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两种方式,受让九鹏投资等其他股权的价格为12.34元,而增资价格却为5.23元,公司同意以相对较低价格引入晋丰投资,或许是看中其能带来的客户资源。
4、成立两年江山易主的背后
瑞翌新材2011年设立,2013年11月控股股东昱辉阳光将91.3%的股权转让给其供应商顺联橡塑,自此江山易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招股书解释原因为:公司设立至2013年底,因产品在国内尚未得到推广运用,公司始终处于亏损阶段,原控股股东昱辉阳光欲将瑞翌有限进行转让;顺联橡塑为昱辉阳光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周品文对这一行业前景较为看好,故出资购买了瑞翌新材的股权。
一览认为,除上述原因外,公司控股股东出让控股权的原因或许还有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原股东昱辉阳光本身是经营光伏硅晶片,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二是原股东昱辉阳光为外资企业,外资控股公司A股上市较为麻烦。
5、奔跑吧,瑞翌新材
从2011年设立,2013年卖给原股东供应商,2015年新三板挂牌,2016年申报IPO,不得不说瑞翌新材的资本之路跑得有点快,也不由让人猜测公司的设立和易主,就是奔着IPO去的。带着目标的奔跑,自然飞速又充满信心,一览在此祝福瑞翌新材,能顺利迈入新世界的大门。
二、企业收入多少就能IPO?
史上最小规模的新鲜感后,更有意义的话题其实是,如何判断企业业绩是否足以申报IPO。一览在下文中回顾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统计了IPO申报企业利润的平均水平,以及利润水平较低的IPO企业的过会率,以期能为各位朋友提供一点借鉴意义。
1、首发管理办法:对盈利能力的明文要求真的不高
首先来回顾下首发管理办法的硬性指标:
在收入和净利润方面,主板和中小板的要求是三年连续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创业板的要求仅仅是两年连续盈利,两年累计利润不低于1000万,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5000万。
考虑到2013年和2014年亏损,瑞翌新材显然不符合主板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也不符合创业板第一个条件两年连续盈利的要求,但符合“最近一年盈利且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5000万”这一条件(2015年营业收入为5,477.14万,且净利润为2,210.93万元),因此满足了申报IPO的最低要求。
2、实务操作中对IPO企业的利润要求
首发管理办法的盈利要求只是最低设置,IPO企业的盈利能力要远远超过这个底线,在实务中,通常企业利润要在3000万以上才是比较安全的。这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会计核算本身是包含会计估计的,如果企业的盈利能力仅仅刚达到底线,会计估计的变化,账务的调整都可能导致不达标;二是,企业如果目前仅仅是达到底线标准,容易让人怀疑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并且,若未来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很容易不达标。
一览统计了2015年以来申报IPO的企业报告期内的年均营业收入和年均净利润,由于不同企业规模差距相当大,一览在统计时选用了中位数来代表平均水平:
主板——营业收入4.60亿元,净利润6,113.99万元
中小板——营业收入3.50亿元,净利润5,033.65万元
创业板——营业收入2.82亿元,净利润4,482.44万元
可见,想要申报IPO的确没那么容易,也印证了实操中利润一般要在3000万以上。
3、利润水平较低企业的过会率
需要注意的是,IPO之路跨越了好几年的报告期,在这几年中,企业收入可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在统计过会率时,一览分了申报期初利润低和上会前利润低两种情况。
(1)申报期初利润低的情况
据一览统计,2015年和2016年共有541家企业上会。其中,2011年净利润低于1000万的企业有14家(2家净利润为负),过会13家;2012年净利润低于1000万的企业有6家(1家净利润为负),过会5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过会企业中2015年的净利润都在3000万以上或者接近3000万,在审期间利润总体呈上升趋势,也就是说,申报期初利润低,但上会前利润并不低。综上,该类企业被否的概率占比仅为10%。具体情况如下:
(2)上会前利润低的情况
据一览统计,2015年,共有213家企业上会,9家上会前一年利润低于3000万,其中4家过会,4家被否。2016年,共有328家企业上会,13家上会前一年利润低于3000万,其中10家过会,3家被否。综上,该类企业被否的占比高达31.82%。此处,还不包括那些因为利润下滑业绩难以支撑而终止审查,没能走到上会这一步的。上会前利润低企业的统计结果如下:
(3)结论
由上述统计可见,申报期初利润低,甚至为负,其实无伤大雅,只要保持增长,在上会前维持在不错的利润水平,有良好的前景预期,则并不会成为上市障碍。然而,上会前利润低,容易让人质疑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过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一览观点:如果你对未来有信心,就勇敢申报吧
拟上市公司在选择报告期的可能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希望尽快申报,倾向于用较早的报告期;另一方面希望报告期内利润尽可能好看点,增加过会几率。一览认为,如果单纯经营业绩上看,在保证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公司治理无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预期未来一两年能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业绩不理想的年份其实完全可以纳入报告期期初。相反,即便报告期初利润水平较为理想,但上会前一年利润水平较低,被否的概率是较高的。
总之,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在业绩方面,现在与未来远比过去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