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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而起的纠纷也因爱而化解

福建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2-06 11:40

正文



“尊敬的刘法官:您好。谢谢您那天同我儿子聊了这么久,他是个非常胆小的孩子。回家后孩子跟我说,您一直在鼓励他、开导他,所以我才写这封信……”

年前,长汀县人民法院河田人民法庭庭长刘兴达收到了一封四页纸的手写信。当事人陈某专程从30公里外的住处把这封手写信送到河田法庭,亲自交给了刘兴达。

长汀法院河田法庭


陈某是一位小男孩的母亲,是刘兴达办理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发生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是孩子的父母,而这起案件,另一方当事人却是孩子的爷爷奶奶。

小余,就是信中那个胆小的孩子,今年11岁。小余三岁那年,他父亲不幸车祸去世。两年后,陈某也重新组建了家庭。陈某和小余的祖父母余某、曾某书面约定,小余由余某、曾某代为抚养,但陈某可随时探望小余,且寒暑假小余可随陈某生活一段时间。刚开始双方都能按照协议履行,但渐渐地,余某和曾某开始经常找理由拒绝陈某的探望,直至后来,余某、曾某完全不让陈某探望。陈某多次沟通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刘兴达(右)在河田镇南塘村万亩良田回访当事人并为其普及涉农相关法律知识

这起案件的法律关系非常简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只有在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抚养孩子。依法下判决不难,难的是,如何才能让老年丧子的余某、曾某不再伤心。

刘兴达决定上门去给余某、曾某送应诉材料,借着这个机会听听二老的想法。

“我儿子2017年就死了,一分钱都没留下。孙子可是我们余家唯一的血脉啊,必须得留下,我死都不会放的!”余某攥着起诉状的手微微发抖,脸也因为激动而憋得通红。

“把小余抢走,我们可真就什么都没有了啊!”曾某颤抖着起身,就要给刘兴达跪下。

刘兴达见状,赶忙上前将曾某扶回椅子上,蹲下身子双手握着她那攥紧的双手,宽慰着曾某。


“小余是我们俩活下去的念想。陈某已经改嫁了,你让我孙子跟别人一起生活,我怎么放心呦……”曾某絮絮叨叨地说着从前把小余父亲拉扯大的不易、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心和如今对小余的牵挂。

刘兴达静静地听着,为人父为人子的他完全能够理解两位老人的感受。



小余是余某、曾某未来生活的希望,也是依靠,两位老人不同意小余跟随陈某生活,既因为不舍,也因为担心。

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刘兴达来到了陈某家。去之前,刘兴达向村干部了解陈某的家庭情况,陈某有稳定的收入,现任丈夫也是个性格温和的人。


“我不是想要抢走孩子,只是想让小余能健康地成长……”刘兴达告诉陈某两位老人的不舍和顾虑,陈某着急地解释。这几年,她和余某、曾某因为小余的事没少吵,家庭的变故和至亲间长期的争吵让本就性格内敛的小余愈发自卑孤僻。

“我们理解。农村里老人家这样想很正常,小余跟我们一起过,也永远是他们的孙子,我也绝对不会亏待他。”一直陪在旁边的陈某现任丈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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