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市库伦旗库伦镇下扣河子嘎查嘎查达通拉嘎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6年7月22日,通拉嘎在家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宴请除亲属之外的村民70余人,共收取村民礼金13600元。在审查期间,通拉嘎提供虚假礼单,掩盖事实真相,妨碍组织调查。2016年12月13日,库伦旗纪委给予通拉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近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通辽市科尔沁区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魏立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来源:包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