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军官职业化,就是围绕提高以打仗能力为核心的军事职业素养,按照专业化内在要求构建的一整套军官管理规则体系。这次军官制度改革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我们试着从不久前军报整版刊文的《今天,我们如何提升军事职业吸引力》一文中一窥究竟。
建立军衔主导的等级制度,是军官职业化改革的基础。1988年实行新的军衔制,军委明确先按职务等级晋升,将来再过渡到军衔主导晋升。这次改革,将把军衔作为反映军官能力的主要标尺,基于军衔构建军官管理制度体系。通俗地说,就是以军衔等级为基石,系统设计和安排军官的服役年限、培训交流、选拔任用、待遇保障以及退役和安置等各项制度。通过确立军衔在军官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切实把能力导向打仗导向立起来。
2既相协调又相制约的选拔任用制度、聚集专业能力提升的培训交流制度
我军2015年出台作战部队指挥军官任职资格规定,从任职年限、任职经历、专业资质、培训经历、文化程度、身心素质等方面,对作战部队指挥军官任职资格作出规范。下步将逐步推开、覆盖所有单位每个岗位,作为军官选拔配备的基本依据,真正做到岗位取人、事业取人。
这次改革后,展现在广大官兵面前的是一条更为宽广的发展道路:
路径设计将更加科学,什么时机接受培训、什么时间交流换岗、什么条件发展提升、什么情况退出现役将更加规范有序;
条件制约将更加严格,以晋升资格择优、以任职资格取人将成为硬杠杠,谋战思战、能战善战的军事人才将脱颖而出、大展拳脚;
程序规范将更加严密,考核、选拔、任用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军队各类人才职业前景清晰透明、发展环境公平公正,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军官以高昂的从业代价和特殊的军事劳动,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国家和社会理应给予军官崇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并保障军官享有与其地位、使命、实绩相称的待遇保障。推行军官职业化,将调整改革待遇保障政策,更好地契合军事职业特点。
对外强化竞争性,保障军官工资和福利待遇在社会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保障军官在家属随军就业、子女入学、使用社会公共资源等方面依法享受政策优待,以此增强军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对内体现公平性,充分发挥津贴补贴调节作用,进一步向艰苦地区、作战部队、特殊岗位、重要群体倾斜,精准反映军官的贡献差异,实现付出与回报成正比,充分激发军官的积极性创造性。
长期以来,退役随意性大、安置难,一直是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职业化条件下,军官依法服役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将组织需要和个人意愿有机统一起来,非法定情形不得安排退役。军官只要愿干、能干、干得好,一般都能长期稳定服役,并且退役后的安置方式与军官服役表现挂钩,服役年限长、贡献大,安置上将会有更多选择,获得更好保障,以此减少军官的后顾之忧,增强职业安全感。
我军军官目前主要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和专业技术5类,相对比较粗放。各类军官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等,也没有从制度上作出严格的边界限制。推进军官职业化,将突出专业属性和作战要求健全完善军官分类体系,在此基础上分类设置军官职业发展路径,系统规范军官在哪个领域发展,什么时候该入校培训、交流任职,具备什么经历能够走到什么位置,什么情况下需要退役等,为组织培养军官、军官自我提高提供清晰指引,提高人才培养使用效益。
可以预见,新一轮政策制度调整后,军人荣誉的国家认可度、社会影响力将不断提高,军人荣誉标识将更加多元化、具体化、可视化,崇军尚武、奖励军功的优良传统将发扬光大,全社会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将更加深植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