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栏目报道了多起孕妇带着小孩,进行盗窃的新闻。家住临高县加来镇的王阿姨给我们打来电话,称前几天,她遭遇了同样的事情。
王阿姨在加来镇菜市场经营着一个摊位,平日里摆摊卖酸菜和辣椒。11月21号上午九点半左右,王阿姨因为有事回家,便让儿媳妇在摊位前照看生意,没想到,却发现摊位下方装现金的包,不翼而飞。王阿姨的儿媳仔细回想,在钱包丢之前,有一名看上去有些发胖的女子带着一名小女孩来买过辣椒。随后,王阿姨和儿媳妇赶紧查看了市场内的监控视频,果然,在视频中发现了异常。
摊主 王阿姨:
那个小女孩就蹲这里拿,那个妇女就在这买菜,买辣椒,我儿媳妇就站在这里,我那儿媳妇说,小朋友你在这里干什么,就问她那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就来这里偷,偷包这样就走,就抱那个包就走了。
因为菜市场的监控只有十天的期限,如近距离事发已经半个月的时间,所以王阿姨无法提供给我们事发时的视频,但是在事发当天,王阿姨已经报警,并将当天的监控视频交给了警方。而从王阿姨提供的几张视频截图中,我们看到,一名疑似孕妇的妇女,身穿橘红色马甲,穿着拖鞋,一旁的小女孩,身穿黑色长款短袖,手中还抱着衣服,紧随其后。而据王阿姨的儿媳妇回忆,事发时,画面中的这名妇女,还曾在买完东西给钱的时候,有些不寻常。
摊主 王阿姨:
她那个母亲拖来拖去十三块钱,第一次拿三块钱,最后我那媳妇说十三块钱,你干嘛拿三块钱,她说哦,还有她就翻那个袋子,她拖时间,她让那个小孩跑出来哦。
王阿姨告诉我们,被盗的包内装有将近三千元现金。而监控视频中的这名妇女和小女孩,他们之前并没有见过。除此之外,王阿姨还告诉我们,在这个月月初,我们栏目报道了在海口长流镇农贸市场,发生的一起疑似孕妇掩护女童盗窃的案件,王阿姨看了节目后,觉得那名小女孩和之前那名有些相似。
摊主 王阿姨:
我看到《直播海南》那个妇女带小孩偷钱的嘛,上次也播了一个 是一个人的。
记者:
小孩是同一个人吗?
摊主 王阿姨:
小孩是一个人,那个小女孩胖胖的,绑一点头发在后面,那个妇女也是胖胖的,像怀孕那样。没想到那个小朋友偷,我们卖菜二十多年了没有这回事。
记者:
没遇到过?
摊主 王阿姨:
嗯,没有遇到过,我觉得如果亲生的小孩不能教育这样的是不? 一般我们自己的小孩也不能教这样,我认为是拐骗那个小孩的,不是自己亲生的。
临高县加来镇 村民:
她当天又跑到多文那边又偷,又搞到一千多。
记者:
跑到多文那边?
临高县加来镇 村民:
嗯,就是当天,就在这里后就转到多文了。
记者:
你怎么知道是同一伙人呢?
临高县加来镇 村民:
她是带个小孩,那边就报案,也是带个小孩 。
记者:
也是当天 21号?
临高县加来镇 村民:
嗯,中午。
针对王阿姨的怀疑,记者也将12月1号这起案件的监控视频提供给了当地的加来派出所,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临高县公安局加来派出所 副所长 王耿:
案发过后,我们有安排人员进行先看了图片之后,在附近进行排查,去找这个人,但是目前还没找到,所以我们怀疑有可能是流窜作案,然后目前这个案件我们正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孕妇盗窃同样担责 取保候审期警方应监管
近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实施人道主义,可这成了一些不法分子屡屡作案的“保护伞”。这段时间以来,海口、文昌等地“孕妇盗窃”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这些孕妇带个儿童,不是自己盗窃,就是教唆儿童。那么实际上,孕妇盗窃真的可以有恃无恐吗?一起来看。
11月3日,在海口市府城忠介路一家服装店内进来了一名怀孕的女性顾客带着一个小女孩,在店里逛了一圈之后,小女孩便直接走向收银台,将抽屉里的手机放进自己的裤子里,之后便不慌不忙的向外走,整个盗窃过程仅用了十几秒。
11月27日,文昌市文城镇连续有两家店铺相继发生手机被窃案件。三家店面监控显示,案件发生时,都出现三名疑似怀有身孕的女子,作案方法也一样,都是教唆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从收银台处窃走手机。目前,其中一名嫌疑女子已经被抓获,由于其有身孕,现被取保候审。
无独有偶,这个月1号,在海口市长流镇农贸市场的杂货店里,一名疑似怀孕的女子带着一个看上去只有8岁的小女孩在店内实施盗窃,拿走了店主装有三万五千多元的钱包。
近年来,孕妇身份俨然成为一些女性盗窃犯的“护身符”,这些孕期女窃贼,利用现行法律对她们的人道措施,有恃无恐,疯狂犯罪。2011年杭州曾破获过一起特大孕妇团伙盗窃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6人,其中孕妇竟然高达20多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而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一些孕期妇女在被取保候审之后,继续疯狂犯罪,如果这些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继续逍遥法外,不仅会降低社会成员对法治的信心,还会诱发“私刑”等极端个案。比如9月初,浙江临海市就发生了一起村民将一名“惯偷孕妇”绑在电线杆子上进行殴打的恶性案件。
律师 冯骅:
对于孕妇犯罪这样的事情,我们认为从刑法上来说,我们考虑到时孕妇,很可能不会对孕妇采取刑事或者行政方面的强制措施。但是只要孕妇犯罪了,在刑法上还会认定她构成犯罪,并且刑法里面会给她一个负面的评价,是否采取刑法上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是行政强制措施这个是取决于法律上的规定 。这个孕妇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刑事犯罪的话,从一般现在的道理来讲,是可以予以收押的,也就是可以予以逮捕或者是拘留的,当然考虑到孕妇的情况,很可能采用监视居住,这样的情况来对她进行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