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倍受期待的C-6法案已经得到总督签字,完成御准(Royal Assent),正式成为法律!
预计,部分新法案将从6月19日开始实施,另一部分在2017年秋季正式实施,剩下的将在2018年初正式实施。
这就意味着,从去年起提出的入籍时间缩短、语言放宽、对入籍申请者重大利好的C6法案一路坎坷终于迎来一个圆满的结局。
加拿大移民局官网C-6法案截图
1.时间更宽松
这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一点,公民申请缩短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现在的6年里住满4年,改为5年里住满3年。
申请人在加拿大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的时间(以难民、临时居民身份、留学生身份等)也计算在内。
不过,留学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学时间以50%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
2.“留加意图”条款作废:
新法划定加拿大政府无权作废公民的加拿大国籍。即使入籍后搬到加拿大境外居住,也将不被取消国际,具有迁徙自由。对于长期奔波于各国之间的中国商人,将再也不用为了移民监而反复奔波了。
现在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造假。
3.语言要求降低
法案修正入籍申请人进行语言考试的年岁,由目前法律规定的14至64岁减低至18至60岁,这意味着60岁或以上的入籍申请人士,可免除参加语言考试。
4.报税记录时间减少
原法案C-24规定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
5.放宽对小孩的要求
本次保守党参议员维克多·奥(Victor Oh)提出的另一项修正案,将允许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协助的情况下申请公民身份。不到18岁的永久居民,可以独立于父母之外单独申请公民。即使其父母申请公民时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需要等到18岁再次申请。至此,父母再也不用为子女入籍加拿大的前程所担心了。
根据现行法律,父母和子女在申请时被视为一个单位。如果父母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拒绝,该文件中包含的子女或子女也不能获得公民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必须等到18岁才能再申请一次。
1.具有双重国籍的居民犯罪将和加拿大公民面临一样的惩罚;
2.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协助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民身份;
3.等待判决的申请人不能获批公民身份;
4.无国籍可以作为酌情批准国籍的理由;
5.不再要求考虑残疾申请人的生活需求;
6.如果申请人从未或者不再满足入籍要求,所有申请人不能参加宣誓仪式,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请也要受该条款约束。
1.5年里住满3年;
2.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
3.废除6年里至少有4年都在加拿大住满183天的条款;
4.以非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计算在内,计算方法是每1天算半天,上限是非永久居民的2年居住时间折算成1年;
5.18岁至54岁申请者需要通过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
1.联邦法庭对所有废除案件有决定权,除非个人要求移民局决定。
2.移民官获取欺诈或者疑似欺诈文件需要提供明确的职权。
2014年,当时执政的保守党政府推出C24法案,对加拿大公民法做出一系列修改,想要移民加拿大更加困难。
2015年,自由党党魁杜鲁多在联邦大选中承诺,上台之后将废除C-24法案,增设C-6法案。
2016年,C6法案在众议院三读通过。
2017年6月13日,参议院以214:92通过C6法案。
2017年6月19日,C6法案得到御准。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洋参考所刊文章均由海内外名家受邀撰写。我们也诚挚欢迎您的投稿。
外邦科技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