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禅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从即日起受理啦!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
工作日受理。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
配租对象
外来务工人员
各类型人才(面向企业配租)
申请地址
☞外来务工人员
1、吉利公租房办理地点:南庄镇陶瓷博览城东区13号地B座一楼;紫南公租房办理地点:南庄镇紫南商贸城三楼。
2、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张槎下朗公租房项目:佛山市张槎玉带制衣城中心2号宿舍楼一楼、禅城区塱沙路178号(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下朗公租房项目由于入住人数和申请人数超出该项目房源间数,现暂停接受申请。)
☞各类型人才
1、张槎智慧新城公租房(人才公寓):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四座(智慧新城国金广场T10栋)首层(佛山源海物业中心)。
2、石湾隔田坊保障房项目(禅城区青年创客人才公寓)(面向企业配租)、绿岛湖都市产业区人才公寓项目(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
受理事项 | 受理项目 | 受理点 | 受理点地址 | 电话 |
新增申报 | 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 |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
| 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 88881200 85335223 83939632 |
青年创客人才公寓 |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 惠景路17号 | 88881200 83820151 83939632 |
优质企业入住后补交资料 | 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 | 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 | 季华西路135号 | 83552666 |
青年创客人才公寓 | 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魁奇二路2号
| 83820151 |
申请的条件、要求等事项请到申请处咨询。
业务咨询
1、南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5335223;
2、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2581504、82503327;佛山源海物业中心行政部,咨询电话:13392237382。
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三友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1号楼一楼。咨询电话:66630279,1506创意城D区6栋招商中心。咨询电话:66691506。
4、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5号“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 联系人:申小姐,业务咨询电话:0757-83552666,邮箱:[email protected] 。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户籍在本区村委会的共同申请人,其户籍须为从外市迁入,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宅基地及股份分红(其它村委会户籍家庭暂不列入保障范围)。
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标准为41658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已领取退休金对象或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放宽到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1万元,其中人均银行存款和投资类资产不高于5万元。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等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非住宅(商铺、写字楼、汽车库、汽车位等)建筑面积合计超过30㎡的保障家庭,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不能申请。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公司(企业)或为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的,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个体户除外)。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转移或注销工商登记的仍需计算。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2辆以上汽车的,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转移或注销车辆的仍需计算。
八、家庭成员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
(详细条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申请方式
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部门应予以确认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资料提交不齐的,受理部门不予受理,但应当场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贴心提醒
2012、2013、2014、2015、2016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或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
佛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刘燕君
素材来源:禅城区住房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