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初冬季节
正是家乡海边
蟹满虾甜、鱼美蚝肥的时候
深夜想起那些海鲜滋味
久久难以入睡
画了一些家乡的海味
欢迎大家补充~
南海边的乡下,盛产海鲜。
从小家里穷,生活艰难,经常吃不上饭,只能用海鲜和红薯将就着充饥。
这黄花鱼,就是常见海产的一种,身材秀美腹部金黄,看起来就十分诱人。少油慢火略微煎一下,再用些水煨一会儿,下点豆酱蒜苗,吃起来的鲜味有如奶油,汁也是金黄色的,十分鲜美。肉嫩皮香,可以连骨头都不放过。
吃到最后,还能在头里吃出一块光滑坚硬的小石头,所以乡下人也管它叫石头鱼。
在海鱼里面,要论肉嫩汤浓,没有比黄花鱼更妙的了。现在也有许多人工养殖的,味道淡薄肉质稀软,远远吃不出野生的那种海浪声声的浪漫气息。
其实一条黄花鱼里,最美味的,还是被煎得微黄的薄薄的那层鱼皮,入口似乎快要融化,让万千味蕾突然开启最细微的敏锐,那种满足感难以形容。
家乡产膏蟹,膏黄如金,肉白胜雪。手剥牙咬,大鳌在手,便可忘却世俗的烦恼。
与河蟹的清淡之鲜不同,海里的螃蟹肉质弹牙,是一种非常浓郁的甜鲜。家乡有句谚语:“正月沙螺二月蟹”,早春的二月,正是膏腴饱满的繁殖季节,根本不需要什么烹调手艺,白水煮熟就是人间至味。
而膏蟹里的极品是黄油蟹。它们出生很普通,但在漫长成长的过程中,却突然经历了生死考验,或是被搁浅在礁石上,被暴晒很久却侥幸逃亡,或是被鲨鱼大乌贼穷追不舍,最后艰难求生。
虽然幸运地活了下来,但却被吓得心胆俱裂,蟹膏爆破,膏腴渗到了蟹肉里,使得原来雪白的蟹肉,变得金黄香溢,口感自然不必多说了。
所以膏蟹里的黄油蟹,百里挑一,可遇不可求,是周星驰《食神》电影里那种令人黯然销魂的美味。
要是问南方沿海,最值得吃的美味是什么,我都会流着口水说,当然是杂鱼汤啊。
杂鱼汤用料普通,就是各种浅海的小杂鱼,混在一起煮个汤,什么调料都没有,只有盐,不能加姜葱,会影响鱼的鲜味。
但杂鱼汤又是最讲究的,鱼捕上来马上下锅,汤鲜得让人魂牵梦绕。但若过了三四个小时之后,汤就会变腥,最诱人的鲜味也会随之消失,不管怎么保鲜都无济于事。
这个对新鲜程度的要求,说起来简单,其实极难,所以一锅完美的杂鱼汤总是可遇不可求。
除了鲜得不可方物的汤,杂鱼吃起来也很有趣:有些肉质嫩滑如豆腐,有些坚韧似牛肉,有些细滑如丝绸,有些粗糙似豆沙。口感各异,口味不一,一碗汤里包罗万有,总的来说就是:鲜鲜鲜。
有些食物是要看季节的,所谓不时不食,比如田螺。
清明至初夏时节的田螺,最为鲜美爽脆。清明前的冬天,螺肉瘦,土腥味也重;盛夏之后的秋天,田螺尾部全是籽,口感亦差。
而春夏时,正是紫苏叶长得最蓬勃之时,没有紫苏香味烘托的炒田螺,绝对是一个不完整的世界。
有些食物是要看环境的,所谓不遇不食,比如田螺。
田螺的口感味道,说不上突出,但如果是炎热的夏天,在江边乘凉,清风徐来,月光透过老榕树洒落,江对岸灯火点点,霓虹明灭,繁华的世界里,独此安静,这时来一盘香辣的炒田螺,配上冰镇啤酒,就变得妙不可言了。
滚油之下,紫绿的紫苏叶,半辣不辣的嫩辣椒,些许浓酱,伴随着田螺们在铁锅里翻滚跳跃,料酒冲下,热油冲起熊熊烈火将螺壳包裹,正好是起锅之时。
吃田螺的快乐,不在吃,而在吸。
捻起最大的那只,轻启樱唇,轻啜一口,嫩滑的螺肉和壳中的酱汁,都落入嘴中。在这小小瞬间的快感里,享受着清风明月的适意,是炎热夏夜里的小幸福。
出去旅行的时候,最喜欢逛当地菜市场。
尤其喜欢逛的是海边小镇的海鲜市场,因为总能看到许多不认得的品种啊。印象最深的是,海里只要是活的,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能被做成菜吃掉。
于是,作为一个热爱尝鲜的广东人,见识过温州的生吃海葵,丹东港的生腌虾爬子,大连的韭菜炒海肠,青岛的赤贝刺身,霞浦的红烧鲨鱼下巴和鲨鱼胃,厦门的土笋冻,舟山群岛咸得令人发指的生腌鱼,宁波的生腌螃蟹,潮汕的生吃血蚶,当然还有广东最爱的清蒸沙虫。
可见中国人对生吃海鲜的热情,并不亚于日本,只不过内陆少见罢了。
其中,海虾的生吃,最美的是随船出海,刚捕上来的虾。直接剥开,蘸点海水直接大嚼,肉质软嫩鲜甜,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绝对不是熟食可以比拟的。
虾刺身,最美妙的是加拿大寒冷海域产的牡丹虾,但价格昂贵,所以很多食肆会用南美甜虾冒充,味道也很鲜甜。
鱿鱼是海鲜里一个奇特的存在,在中国海域里到处都有,产量也很大,因此街头的烤鱿鱼,也成为许多人青春期的烧烤档乡愁。
鱿鱼这种美食,是最能体验时光流逝的。新鲜时吃起来甜美而绝无腥味,但没一会儿,颜色就从全透明慢慢变成粉红色,最后变成惨白色,味道也会变得越来越腥。
很多人不喜欢吃鱿鱼,觉得太腥,那是因为没试过刚离水的鱿鱼的鲜美,一试之下,便可颠覆人生观。
和鱿鱼相似的还有乌贼,两者相貌的区别,就像美容院的广告,墨鱼是瘦身前,鱿鱼是瘦身后;若论味道,墨鱼如唏嘘大叔,肉韧味腥,鱿鱼则如花季少女,脆嫩鲜甜,冰肌玉骨,口感美妙不可方物。
粤菜北传,影响最广泛的,高档的是潮汕菜系的生猛海鲜鲍参翅肚,平民化的则是炭烧生蚝。
生蚝就是一文艺青年的气质,外表粗粝坚硬,内在却温和软嫩得柔肠百转,怎能不让人心生怜爱,爱之弥深?
最好的炭烧生蚝,在我的家乡湛江,是刚捞上来的大蚝,用起子强力撬开,连壳架在炭火上烘烤。未几,细腻软嫩的蚝肉缩成一团,却依旧细腻软嫩,还多了一汪盈盈秋水。烫着手迫不及待放入嘴中,清澈中却又带着一丝倔强,这就是最原汁原味的清烧生蚝。
后来又有了新的烤法,将蒜蓉放入热油中炸至金黄,覆于蚝娇嫩的身躯上再烧,于是小清新里有了蒜香和油香,成了重口味的小清新。更有加入辣椒末一起烧的,那就太污了,简直是亵渎文艺,我无法接受。
原只的生蚝,保持鲜活是非常难的,所以很多地方的炭烧生蚝,都是用反复用过的蚝壳,加入冰鲜的蚝肉。这种吃法当然毫无滋味,只靠蒜蓉和辣椒粉撑场,而且很不卫生,所以这种还是别吃为好。
辨别的方法很简单,原只烧生蚝,蚝肉和壳是紧紧粘着的,要用点力才能扯出来,而肉壳分离,一夹就起来的,必定不是原只,不谢。
小龙虾成为网红,是近几年的事。
它出身并不算好,都是些池沼水坑,滋味也算不上佳,张牙舞爪的一大只,肉只有那么一点点,而且硬实味淡,从来不是上档次的美食。
但因为外表的缘故,而被龙虾的高大上名字加持了。
想象力丰富的厨师,小龙虾加以麻辣香料,甚至多至十三种,透过重重盔甲使滋味脱胎换骨,从此成为宵夜界的无冕之王,身价也是年年见涨。
当然,吃麻小还有一重社交功效,戴上手套之后,汁水淋漓的双手无法再玩手机,就可以专心谈人生说理想,而不用被微信打扰。
深夜的城市宵夜一条街,总是聚集着许多被励志和寂寞折磨得无法入睡的青年男女,他们围坐在大盘的麻小之前,双手汁液淋漓,辣出一头大汗。
这麻辣小龙虾的逆袭际遇,又何尝不是他们的都市之梦呢。
本文节选自小林著作《等一朵花开》
作者简介:小林(林帝浣),立志做摄影界书法最美的段子手,漫画界文笔最好的美食家,然而小林毕业于临床医学系。著作:《等一朵花开》《时光映画》《诗经绘》《我想给你拍张照》《遇见新疆》《中国最值得拍摄的50个绝美小镇》《广州经典游》等。微信:inkcn020,微博:@林帝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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