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CAN008是
抑制
CD95
配体的全人源融合蛋白,是肿瘤坏死因子
(TNF)
超家族的一员
。
本试验适应症是
复发胶质母细胞瘤
。
2.
试验目的
评价
CAN008
与再程放疗联合治疗复发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探索生物标记物对疾病的预测和预后价值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
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入组人数:
60
4.
入选标准
1
组织学证据确诊为脑胶质母细胞瘤(
GBM
),需要经过中心病理确认;
2
中心实验室确认有明确
CD95L IHC
表达水平和
CD95L
甲基化程度结果;
3
肿瘤复发后不适合手术切除或手术切除后有残余肿瘤的胶质母细胞瘤受试者;
4
根据
RANO
标准疾病进展或复发,核磁共振成像必须在第一次给试验药和开始放疗前两周内进行;
5
年龄≥
18
岁且≤
70
岁
6
预期生存≥
3
个月
7 Karnofsky
评分≥
60
8
既往经过标准治疗包括手术、放化疗联合(
RT+
替莫唑胺
[TMZ]
)、辅助化疗(
TMZ
)治疗后肿瘤进展
9
单个原发病灶或者可以在包含在一个放射治疗靶区内的散在或多发病灶
10
既往针对单个原位肿瘤的放疗方案最大剂量为
60 Gy
;至少
8
个月内未接受放疗;
11
符合接受再程放疗的受试者在
T1-
加权的核磁共振成像(
T1-MRI
)(
Gd
)显示原位肿瘤复发,最大直径在
1 cm
到
4 cm
之间
12
适当的血液学参数(绝对嗜中性粒细胞数
[ANC]
≥
1.5
×
109/L
、血小板数≥
80
×
109/L
、血红蛋白(
Hb
)≥
90 g/L
)、肾功能(血肌酐≤
1.2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及肝功能(总胆红素≤
1.5ULN
、
AST
及
ALT
≤
2.5ULN
);
13
接受激素治疗的受试者进入试验前
5
天内接受稳定或剂量降低的类固醇激素治疗
14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首剂试验药物之前
7
天内的血清
HCG
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15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及女性,须同意于试验期间直至试验治疗停止后
3
个月内使用经批准的避孕方法(如保险套及宫内避孕环)
16
愿意且有能力遵守临床研究方案的规定(由研究者判定)
17
签署知情同意书
5.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一个疗程以上头部放射治疗,或放疗总剂量超过
60 Gy
2
放疗视交叉累积剂量
> 54 Gy
3
无法在一个照射靶区内的散在或多发肿瘤
4
既往接受过贝伐珠单抗,碘放射治疗,伽马刀以及
/
或近距离放射治疗
5
不能接受核磁共振检查和随访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7
病毒性肝炎活动期需要排除:对于非活动性病毒肝炎,如果肝功能在允许范围内:乙型肝炎病毒(
HBV
)脱氧核糖核酸(
DNA
)
< 2000 IU/mL
,此类受试者可以考虑入组;对于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HCV
)的受试者,如果不能检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