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庆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1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辖区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有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财会、审计、文字综合等业务工作经历;
此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视为1次年度考核称职);
1.报名。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大庆市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于
2025年2月12日9:00-2025年2月19日16:00期间
将《报名表》Excel电子版及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遴选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中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
2.资格初审。大庆市纪委监委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遴选名额应达到5: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主要测试运用xxx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业务等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大庆市纪委监委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