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各位准妈妈们注意啦
就在今天
成都卫健委官网发布了
《
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施
赶紧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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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成都卫健委官网截图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相关规定,
成都实
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在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
用人单位凭
爱婴医院
出具的“成都市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享受出勤待遇。
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爱婴医院
,非爱婴医院不得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注意: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年初在官网上公开截至上年末的爱婴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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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获取
成都产假天数规定、爱婴医院名单
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
含成都市内、市外分娩的女职工
)
应在分娩后3–5个月间
,到爱婴医院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应由成都市内为其所生婴儿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爱婴医院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若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为非爱婴医院,
则由所在地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天府新区和东部新区为指定机构)开具
。
爱婴医院应通过“成都市妇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统”查询婴儿喂养情况,
须有2次及以上“儿童保健”信息(纯母乳喂养记录
),同时现场询问产妇关于纯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以确定是否进行了纯母乳喂养。
爱婴医院不能提前或延后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产妇、婴儿因病救治等原因,未进行纯母乳喂养的,不能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爱婴医院在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时,应通过“成都市妇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统”填制“成都市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相关内容,开具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由医师签字,并加盖“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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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从
2025年2月24日
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关于认真落实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成卫字〔1998〕第37号)同时作废。
政策来源:成都市卫健委官网
https://cdwjw.chengdu.gov.cn/gkml/xzgfxwj/1347511520199704576.shtml
除此之外
成都男女职工生娃
还有哪些假期可以休?
产假最长是多少天?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
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
另根据《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总工会
关于落实纯母
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产假视为出勤。
因此,孕妈一般可以休
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188天
。
如果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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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
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
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
-
“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
“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
“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
-
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
-
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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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温馨提示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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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
。比如端午节和国庆节这些是算在产假里面的,如果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是不延长的。
产假不能分开休,应该连续一次性休完。
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休产假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