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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了一批秦代竹简,震惊了考古界。
这些竹简中,有一份名为《封诊式·穴道篇》的记录,详细描述了一起盗窃案的侦破过程。
令人惊讶的是,办案官员竟然通过盗贼留下的手印,成功锁定了嫌疑人。
这让现代人不禁好奇:古代没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他们是如何通过指纹破案的?
实际上,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指纹识别技术的国家,甚至比西方早了数百年。
1927年,德国学者海英德尔在其著作《世界指纹史》中提到:“世界上第一个将指纹用于鉴定的著作者,是我国唐朝的贾公彦。”
然而,云梦秦简的出土,将中国使用指纹鉴定的历史提前到了秦朝,距今已有两千多年。
某天,房主将换洗的衣服放在侧室的床上,随后关门回正房休息。
谁知第二天一早,侧室的墙上竟出现了一个盗洞,床上的衣服不翼而飞。
房主急忙报官,官员赶到现场后,仔细勘查,发现盗洞正对着小堂,洞口下端连接地面,形状像猪洞,显然是用宽刃凿出来的。
脚印前部和根部的纹路密集,中间稀疏,推测盗贼穿的是一双旧鞋。
虽然竹简中没有记录案件最终的结果,但可以看出,秦朝的官员已经非常重视现场痕迹的采集和分析。
尤其是手印的发现,说明早在两千多年前,指纹就已经成为破案的重要证据。
那么,古人是如何利用指纹破案的呢?方法其实很简单,肉眼辨别。
螺是指旋涡状的指纹,中间有螺旋纹线或同心圆;箕则是流状指纹,形状像簸箕。
每个人的指纹节点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便是双胞胎,指纹也完全不同。
对于经验丰富的官员来说,用肉眼分辨指纹的差异并不困难。
南宋时期,黄榦在《勉斋集》中记录了一起兄弟争田的案例。
陈家兄弟分家后,哥哥陈安国偷偷伪造了母亲和弟弟的手印,私立田契,将原本属于弟弟的田产卖掉。
黄榦仔细查验田契,发现弟弟的名字写成了“莭”,而弟弟平时习惯写作“節”,字迹明显不符。
此外,田契上的手印也与弟弟的指纹不匹配,显然是哥哥从其他文书上裁剪下来的。
最终,黄榦判定哥哥造假,要求他将卖田所得的钱款归还弟弟,或将田产退还,并当场销毁伪造的田契。
原告指控一位豪强的公子伪造了一份买卖人口的契约,声称他们家17口人被迫卖身为奴,但实际上他们从未签过契约。
当时,元朝将人口分为“良人”和“驱口”(战争俘虏),良人不可买卖,驱口则可依法交易。
原告虽为良人,但当时有不少良人因生活所迫自愿卖身,因此案件不能轻易下定论。
时任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使司的潘泽仔细查验了契约上的指纹,发现指印属于一个成年人,而契约上却写着卖身的是一个13岁的孩子。
潘泽叫来孩子按手印对比,果然发现孩子的指纹纹理稀疏,与契约上密集的指纹不符。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我把按指纹的手指砍掉,是不是就无法定罪了?古人早已想到了这一点。
宋元时期,许多契约不仅要求按手指印,还要求按手掌印,甚至脚掌印。
他们虽然没有现代科技的帮助,却通过细致的观察和丰富的经验,将指纹识别技术应用于破案和契约认证。
这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不仅体现了古代官员的智慧,也为现代指纹鉴定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秦朝的《封诊式·穴道篇》到宋元的指纹鉴定案例,古人对指纹的运用,不仅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也让我们看到了古代法律的严谨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