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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多个政策陆续落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预计迎来快速扩容。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三部委最新发布的财金〔2017〕55号文,符合标准的PPP项目在建设期也可探索进行资产证券化,且明确提出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相较发改委和证监会于2016年底发布的政策,55号文政策规定更为详细,相关政策要求也有所放宽。
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和财政部在PPP项目领域的分工存在不一致,其关注点也不同。不过,预计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两个部委牵头的政策未来在一些共性问题上将趋于一致。而在多个部委的政策支持下,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将得到进一步拓宽和改善。
截至目前,在发改委、证监会政策框架下,发改委向证监会推荐了两批共17单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有4单已经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正式发行,发行金额合计35.54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还有5单产品预计将很快在交易所正式发行。而伴随着55号文的落地,银行间市场也将正式迎来PPP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落地。市场人士预计,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提出的“每年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0%”预测,未来10年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优质PPP投资规模在17.6万亿左右,PPP资产证券化市场潜力巨大。
55号文的发布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一位银行间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相较此前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文件,此次55号文的特点在于其提出了“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这种对发行人的分类管理使得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标准更为细化和灵活。更为重要的是,55号文明确,“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而根据此前的政策,项目只有在建成运营两年之后,才可走“绿色通道”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
东方金诚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郭永刚表示,PPP项目在已经进入运营期两年以上且形成了较为稳定现金流的情况下,融资需求可能并不足,这时PPP资产证券化对解决建设期的资金需求帮助并不大。一位熟悉PPP资产证券化的业内人士也表示,从实践来看,很多PPP项目在前期、中期和后期对于资金都有不同程度的需求,尤其是在前期,很多项目都有比较强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融资阶段的前移能够满足项目公司这方面的需求。
郭永刚也表示,PPP项目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限也较长,例如已发行的4单产品,期限分别为6年、14年、15年、18年,而市场投资人能够接受的产品期限大多在5年以内,因而为拉长融资期限,目前市场上主流的设计为定期的回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为了解决投资期限长的问题,55号文也明确,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与财政部都提出推动REITs,助力PPP证券化,REITs的推出将增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实现产品公募化,这也会成为未来PPP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发展方向,最近几年,印度、日本等国均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也给了我国很好的启示。”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天风证券固收孙彬彬团队也发布报告称,随着前期的PPP项目逐渐进入运营期,PPP+REITs有望尽快推出。
业内人士预计,政策的明确和放宽将进一步激发PPP项目潜在的融资需求,助推PPP项目的落地。兴业研究分析师闫明健表示,截至2017年3月末,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PPP项目数量共计12287个,总投资14.6万亿元(计划投资额,非已投资额),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729个,总投资2.9万亿元,项目落地率仅为14.07%,实际推进程度有限。资产证券化作为PPP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具有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收的功能,有利于提升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资本对项目的投资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投资回报率的高低,二是投资周期的长短,一个项目即使投资回报再高,如果投资周期太长,资本也会望而却步,而证券化正是为社会资本方提前回收投资创造条件。”上述熟悉PPP资产证券化的业内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是,55号文也强调,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这实际上也是为PPP资产证券化中财务投资人的退出制定了一个规范。”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