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击高送转。本人一直认为高送转本身在中国证券市场是有合理性的,并没有啥错误。假设AB两公司,同行业同业绩,一个5000万股本,一个5亿股本,那么市值会一样吗?按纯价值投资理论该是一样的,而在国内股市,肯定不一样,甚至B是A的一倍以上。所以高送转本身没错,错的是股民喜欢买低价股,低价股有更好的流动性。因为老股或者国有股的历史原因,大多股本较大,而新股股本较小,从公平的原则上,新股没有扩大股本的权利?没有增加流动性的需求?高送转本身没错,也不违法,有问题的是伴随高送转的炒作和大股东减持,但ZJH把上市公司合理高送转要求也压制了,那就造成了另一种不公平。其实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如果有大资金炒作,那么必然伴随内幕交易,现在你ZJH内幕交易都1罚3了,怕什么呢?大股东减持可以出规定,在高送转后半年以上不准减持,送越多,承诺期限越长即可。每年高送转都有几百家公司,难道所有上市公司的10%都有问题?这符合常理吗?
2、打击次新股。这个更滑稽了,新股现在一年要发500家,如果你要打击次新股,为啥要发新股呢?政策上是否左右矛盾?而从历史来看,哪怕那些业绩大幅度持续增长的股票,如老板电器之类,都是从次新股中诞生的,这才是该鼓励的价值投资,ZJH是否有点本末倒置?500家新股,占上市公司的15%,你都要打击,是否在打击整个市场环境?问题的关键不在次新股,而是温州帮之类的过度炒作,这牵涉到操纵股价,你该定点打击,而不是所有都有问题。还有特停新股,还没开板就特停,打击谁?按目前新股的中签制度,中新股的绝大部分都是中小散户,中小散户多赚点不好吗?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吗?该打击的是通道制度,那些拥有通道抢板的,这才是不正当获利。其实目前新股完全可以第一天放开涨跌停制度,让新股的价格一步到位。
3、操纵股价,在法律的定义上,我认为只有对倒和在一定特定时间段内高占比交易某股票才算操纵股价。至于大单打涨停之类的,这是你涨跌停制度的问题,算什么操纵股价?对倒定义很清楚,在一定特定时间段,可以规定连续7天内三天,高占比可以规定超过日成交10%,要减少操纵股价,不是靠抓,而是靠建立制度,让大家都不要去违反规则。
4、严控资产重组。在承认中国证券市场历史问题的基础上,大规模退市根本不可能的条件,该鼓励优质的非忽悠的,真正好的公司资产重组上市,达到进一退一的目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通过大数据严控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没有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为啥不支持好企业进入,坏企业退出呢?
5,严格控制轻资产公司上市,理由是业绩不稳定。文化,影视,游戏,传媒类的就是,这个逻辑更滑稽。历史的车轮是什么?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进入服务业金融业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机器人,AI,信息技术的应用,人类物质生活品过剩是必然的,是不可逆的,而相应的精神需求,服务需求的提升也是必然的,这个社会进步,科技进步的进程难道可以人为改变吗?别说LZX,就是全球,没有一个人可以改变这种社会进步的历史,在这种历史演变前,我们人类都是极度渺小的。那么作为证券市场一大重要职能——资源配置,难道我们要开历史的倒车?去迎合过剩的工业品?仅仅因为你们能看懂?什么样的公司该上市?很简单,行业领先的公司,最好排名全国前三的,迎合社会发展前进步伐的公司,通过科技创新,提供更优质环保产品的公司,使生活更美好的公司。严把上市关,把这个作为标准,那么中国证券市场才可能迎来春天。否则任何炒作都是投机,包括目前所谓的白马行情,没什么增长的公司,都30到50倍PE,可笑吗?
总之,证券市场该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是建立政权市场规则,而不是破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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