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借助AIGC技术轻松上手组织诊断,优化企业结构?
1、组织诊断常见3大误区
2、各种组织诊断模型如何选择
3、AIGC在组织诊断中的应用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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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环球人力资源智库(GHRlib)
作 者|Black
最近,某网友在社交平台
爆料,在
春招
马上要
结束时,他们突然接到了特斯拉撤回录用的通知
,这个时间点再去找工作难度很大,一旦
春招
失败失去应届生身份将更加难以找工作。
据了解,该消息基本属
实,
涉及特斯拉在
中国的所有岗位应届生OFFER,
赔偿金额为一个月薪资,
但目前已提前入职的应届生暂未收到解约或裁员通知。
现在的市场压力太大了,企业纷纷缩减开支,精简人员,许多之前
发出的offer因此撤回
,导致了劳资纠纷。
在撤销offer导致的劳动纠纷中要回答清楚两个问题:
1 企业可以随意撤销offer吗?
2 企业必须要撤销offer的话,HR如何合法处理?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企业撤销offer的原因可大致分为两类。
一是被动撤销offer。
因为不可抗力,比如疫情爆发,企业被迫停工;
或者政策环境变动,
如最近双减政策对教培行业的影响等,
此时企业不得不撤销发出的offer。
二是主动撤销offer。
企业主动选择撤销offer,原因有很多。
内部原因取消了岗位、发出offer后发现候选人不符合公司要求、offer发出后岗位继续招聘招到了更合适等等。
一般来说,
offer一经发出,候选人确认后,
企业无正当理由是不能撤销offer的
,
撤销了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
offer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
,
根据民法典规定,
受要约人接受了要约后,要约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企业要“撤销offer”
触犯了民法典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情形: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 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撤销offer”对应的是该条款第三种情形“诚信原则”,
适用的法律程序也是民事起诉,不需要走劳动仲裁
。
企业必须要撤销offer的话
HR如何合法处理?
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企业在某些情况又必须要撤销offer,
这时候我们HR该怎么处理才能合法合规呢?
典型案例一(被动撤销offer)
某公司2020年1月底,
向候选人皮卡丘发送了市场主管的offer,
约定1月31日入职。
后来疫情爆发,公司HR和皮卡丘约定暂缓入职。
2月10日,皮卡丘询问HR如何入职,但HR一直推脱.
直到3月底公司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
不再需要该岗位为由,
撤销了对皮卡丘的offer。
皮卡丘因此将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支付两个月工资工资25000元赔偿。
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在于“疫情”这个不可抗力,
能不能成为公司撤销该offer的合法理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疫情很明显符合不可抗力的标准,所以法院会驳回皮卡丘的诉求。
这个案例有两个要点,
一是暂缓办理入职,二是撤销offer。
对于第一个要点,
疫情确属于不可抗力,
所以皮卡丘不能如期入职,
公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而第二个要点,
2月10日正式复工后,
公司已然具备为皮卡丘办理入职的条件,
却依旧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撤销offer,
显然缺乏事实依据。
最后经法院调解,公司同意支付皮卡丘一个月工资12500元结案。
2020年3月22日,
A公司给候选人杰尼龟发送产品线经理offer,
要求他4月1日入职,
杰尼龟随后办理了和原雇主L公司的离职手续。
4月1日,
A公司依据和杰尼龟原雇主L公司人事经理的谈话录音,
未与杰尼龟核实,
以其简历造假为由撤销offer,拒绝录用。
杰尼龟起诉A公司,
否认录音资料真实性,
称无法确认与A公司谈话的人是否为L公司工作人员,
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00元。
此案例关键点在于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证明杰尼龟简历造假。
有些小伙伴可能觉得我已经保留了谈话录音,
证据确凿,过错在候选人,
撤销一个offer不是绰绰有余。
其实不然,
大部分HR是有保留证据的法律意识的,
但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
导致证据失效或效力不足。
按照证据规则,
仅凭一份向第三方采集的,孤立录音资料,
无法证实杰尼龟简历造假,
毕竟录音也只是一家之言。
A公司也未和杰尼龟进一步确认核实,
就径自撤销了offer。
在缔约过程中,
相对于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而言,
候选人所承担的风险无疑是更大的。
所以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否则就该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法院认为A公司向杰尼龟发送offer后,
又以简历造假为由撤销offer,
且
无法证明其背景调查真实性、准确性、即时性,有违诚实信用
,
判A公司赔偿67000元。
综上看来,各位小伙伴心理也应该有个底了,
撤销offer不是件随便的事,
很容易就会吃官司,合法撤销offer的空间很小。
既然撤销offer有很多法律风险,
我们该如何处理offer的发放工作,
能够最大程度不惹事,摊上事也不怕事呢?
如员工须通过背景调查,
简历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若员工未能如实反映个人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并不承担任何损失。
Offer在员工入职后依旧能对劳动合同产生补充作用,
如offer中约定了年终奖,
则员工可以以此主张年终奖。
用人单位可以在offer中明确具体待遇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