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至2024年期间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拖移至开平市誉弘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的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机动车辆(即俗称的“僵尸车”)一批,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拖移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请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有关中队接受处理。以下违法车辆咨询致电:水口中队:0750-2712754、市区中队:0750-2391083、长沙中队:0750-2292586、交警大队0750-2323348。
三、现将拖移的机动车公告车辆信息附件详情公布到开平交警微信公众号及开平市人民政府互联网站。
广东省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省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