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晓宁/王璐/查浩
事件: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等16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kW,淘汰落后产能0.2亿kW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kW、节能改造3.4亿kW、灵活性改造2.2亿kW。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kW以内。
严控新增煤电产能,严控煤电外送,已规划基地外送项目规模减半。
此次文件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kW,基本符合2017年淘汰、停建及缓建合计5000万kW煤电机组的供给侧改革目标。参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燃气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1亿kW,推算到“十三五”末,火电机组合计装机容量将控制在12.1亿kW以内。截至2017年6月底,火电装机容量约10.64亿kW,煤电及燃机合计尚有约1.46亿kW新增空间,其中煤电、燃机约各占一半。我们认为随着用电需求增长,煤电机组利用时数有望不断改善,严控煤电外送规模也将有效缓解东部地区产能过剩情况。
从严淘汰落后产能,严管燃煤自备机组,淘汰总量和效果有望超预期。
文件指出淘汰煤电机组的目标在0.2亿kW以上。从严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任务中指出,要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kW以下煤电机组,并首次明确将燃煤自备机组纳入淘汰范围,超出市场此前供给侧改革不包括自备电厂和供热机组的预期。文件中强调自备电厂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我们认为,从严规范自备电厂让淘汰落后机组的规模和效果有望超预期。目前仅山东当地今年的自备电厂淘汰任务为836万kW,远超国家要求的2.7万kW。文件中“有关地区、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淘汰标准”,为去产能规模超预期留有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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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电权交易及盘活土地资源等实质性措施有望明显提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
对于确需新增的按“先关后建、等容量替代”原则淘汰相应煤电落后产能。列入关停计划且不参与等容量替代的煤电机组,关停后可享受最多不超过5年的发电权,并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煤电机组关停拆除后的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也可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我国大部分老旧机组地处城市地区,土地资源盘活价值量较高将极大提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
积极推进煤、电上下游发挥一体化效应,大型发电集团重组整合有望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