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财政系统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财政运行之“稳”促经济社会发展之“进”,更大力度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综合施策增财力,财政家底不断夯实
促进经济发展增收。把支持实体经济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积极稳固传统税源、壮大骨干税源、培育新兴税源。同时,协同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力组织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财税运行调度,发掘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2024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3.2亿元,增长2.0%。
盘活资源资产增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健全完善“四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增强预算收支完整性,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采取内部调剂方式解决,严禁超标准、超限额配置资产。
用好用活政策增量。健全完善政策资金支持长效机制,抢抓中央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的重大机遇,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开放、安全、生态等特殊因素,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加快储备优质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在“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以及转移支付、一般债、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云南更大支持。
精准发力保重点,经济发展回升向好
推动经济运行稳进提质。统筹下达各类财政资金166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建设。实施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下达资金43.4亿元,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带动消费超330亿元。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出台“1+3”政府投资基金、“1+2”政府性融资担保、“1+6”农业保险一揽子政策方案。支持推动涉企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需求超660亿元。
支持“三个定位”加快建设。筹措下达资金767亿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等。筹措下达资金335.7亿元,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支持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筹措下达资金106.12亿元,推动内外贸发展,加快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大力支持口岸建设,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助推现代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沿边产业园区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发挥好园区承接产业转移作用。筹措下达资金10亿元,支持一批工业投资和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筹措下达资金45.5亿元,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建设。支持推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叫响全国。
用心用情办实事,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2024年全省民生支出522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财政支出中的“民生含量”创近年来新高,努力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全省教育支出1197.6亿元,全力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筹措下达144.8亿元,大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筹措下达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1.2亿元,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筹措下达资金361.9亿元,保障平安云南建设。
聚焦重点群体强保障。立足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筹措下达30.5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各项就业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6.4亿元,扶持近4万人创业,撬动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94.9亿元,带动吸纳就业超11万人。筹措下达344.9亿元,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各项养老待遇及时发放。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1.2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支持做好全省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待遇发放工作,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重点地区固基础。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827.8亿元,中央、省级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分别为66%、52%、70.5%,下达38.4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用好38.2亿元上海援滇项目资金,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农业融资担保规模224.2亿元,助力破解“三农”融资问题。筹措下达23.3亿元,支持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提升,实施1328个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4800余个自然村、188.7万名群众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