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进入新闻业,受到科学理性观念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然而,新闻业的客观性毕竟与历史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知识领域的客观性有诸多不同之处,如若进一步透视新闻客观性,事实准确、引用权威消息源、事实和意见分开、平衡、中立和独立等,并不完全适用于其他知识领域,所以,客观性观念渗透到新闻业,为什么最终形成的是这样一套相当独特的认识论与实践规则?
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主要有以下两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经验主义、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知识观,相信通过可靠的观察和经验材料可以获得客观事实,尤其是借鉴科学方法;另一类观点认为,科学理性精神渗透到新闻业并不是自然且必然发生的,新闻客观性的出现主要是外部社会文化力量作用于新闻业的结果。
这两类观点解释新闻客观性都存在缺陷,皆未能充分考虑到新闻所面对的独特实在。本研究就是要从“实在”这一面向解释新闻客观性,新闻所面对的独特实在,就是本体论层面上的新闻事实世界。
为了明晰本研究中新闻事实及其结构分析所要探讨的面向,有必要对新闻事实的本体、类型、结构三方面加以说明。
1.本体论意义上的新闻事实。新闻学界主要在两个维度上界定新闻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本体论)和作为文本中陈述的事实(认识论或新闻实践论)(杨保军,2017)。杨保军把新闻事实划分为客观事实和经验事实,这种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双重区分本研究是赞同的,这符合批判实在论回归本体论的承诺。正是这种区分,使得本研究可以集中分析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而不用过多纠缠于新闻事实的建构问题。
2.作为事实世界独特类型的新闻事实。“一种事实能够成为新闻本体,必然具有与其他事实相区别的个性特点。”(杨保军,2009:110)一般是以新闻价值要素划定新闻事实在事实世界中的界限或范围。新闻价值要素是主观的吗?显然不完全是,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同样运用批判实在论思想为新闻价值的实在基础进行了解释(Lau,2004),而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分析,可以为新闻价值要素的划界标准提供进一步的补充。作为事实世界的独特类型,本研究中的新闻事实是在更大尺度上与历史学事实、社会学事实等面向社会世界的事实范畴相区别,所以并不涉及已有学者(艾丰,2010;杨保军,2000)尝试过的新闻事实的具体分类。
3.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分析就逻辑上而言是宏观的、抽象的分析,不同于新闻文本中对于新闻事实认识论建构的微观的、具体的话语结构分析,所以也不涉及已有学者所作的新闻事实的要素构成、事项构成、软硬成分分析等(杨保军,2000)。要寻找新闻事实在本体论层面上的独特结构,需要引入英国哲学家罗伊·巴斯卡(Roy Bhaskar)的批判实在论思想,尤其是他的社会本体分层论思想,批判实在论中分层的本体论构想区别于传统实在论中扁平的本体论构想,故而,能弥补传统实在论对于新闻事实本体分析的不足。
(一)罗伊·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一种分层的本体论
西方哲学史曾经发生了两个转向:本体论转向认识论,认识论转向语言学。本体论研究在哲学中逐渐衰落,巴斯卡将这种趋势视之为“认知谬误”(epistemic fallacy),并试图对世界本体加以重新解释。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持有一种“分层的本体论”(stratified ontology)观点,而传统的经验实在论则持有“扁平的本体论”(flat ontology)观点。巴斯卡认为,知识的对象是现象背后的结构和机制;这些对象既不是经验主义的现象也不是唯心主义所说的强加于现象之上的人类建构物,而是真实的结构;这些真实的结构独立于我们的知识、经验和获得它们的条件。知识和世界都是结构的、分层的和变化的,世界独立于知识而存在。故而,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挑战了主流科学哲学和社会学预设的以人类为中心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假定经验和事件同一、事件和因果律同一。
巴斯卡将实在(reality)区分为三个层次:经验层、事件层、机制层,从而区分出三个范畴的本体域:实在域(Dr,the domain of reality),实际域(Da,the domain of actual),经验域(De,the domain of experience)。经验域是事件被我们感知到的领域,它只包含经验层;实际域是事件实际发生的领域和实际存在的经验,包含我们感知到的事件和没有感知到的事件,同时包含经验层和事件层;实在域涉及到事物的内在结构力量和趋势,我们无法感知到实在域,但能够通过感知经验域和实际域中的事件,推理出实际域和实在域中的事实,它同时包含经验层、事件层和机制层(Bhaskar,2013:46-47)。
按照这种分层的本体论解释,机制层独立于事件层,因为,事物的内在结构力量和趋势,独立于实际发生的事件而客观存在,这种力量和趋势就算没有被启动,它同样存在。同样,事件层独立于经验层,因为,实际发生的事件,如遥远的森林掉落了一片树叶,虽然没有任何人经验到,它依然独立存在。概而言之,实在域(Dr)≥实际域(Da)≥经验域(De),大部分情况下,Dr>Da>De,只有特殊情况下,譬如自然科学家的实验室中,观察到的经验、事件、机制等同(Dr=Da=De)。
这种分层的本体论构思,对于理解客观事实有何益处呢?显然,我们所说的本体论上的事实,既可能存在于经验域,也可能存在于实际域,还可能存在于实在域,由此,曾经一度存在于扁平的本体论中的事实世界,开始分化成分层的事实世界,这种分化对于本体论层面的事实分析以及认识论层面的事实建构分析都具有重要意义。事实在本体论上可以被构想成不同层次的事实,更高层次的实际域中的事实可能由更低层次的经验域中的事实构成。
例如,“巴黎是法国的首都”,由如下事实构成:(f1)巴黎是一个地方,(f2)法国也是一个地方,(f3)有一种事物被作为首都,(f4)法国有一个政府,(f5)法国政府有权力定义其首都,(f6)法国政府选择了巴黎作为首都等,可见,“巴黎是法国的首都”这种事实是在经验层无法由人们直接经验到的,它是某一次在实际域发生的事件(巴黎被法国政府指定为首都)得来的事实,最终需要由许许多多可以在经验域中直接或间接经验得来的事实(f1,f2,……事实)构成,对这些更低层次的事实逐一核实就能证实“巴黎是法国的首都”这一更高层次的复合事实(compounding facts)。
(二)新闻事实的实在范畴、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
正因为事实具有结构、多层次和复合构成这些特征,才需要在本体论上探讨不同知识领域中事实的不同结构,从而能够说明不同事实领域对于认识论的不同要求,同样,澄清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能够解释新闻客观性的认识论和实践规则。依据巴斯卡对于实在世界的分层论思想,本研究区分出新闻事实本体的三重结构:实在范畴、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
1. 实在范畴:新闻事实的第一重结构
新闻事实大多属于经验域中的事实,譬如记者观察、目击者回忆、新闻当事人的叙述和态度、政府相关机构对事件的反应以及各种书面文件、报告、影像记录等经验数据,记者通过这些直接或间接经验试图重建属于实际域中那些无法被人们完整感知到的事件及其态势,从而推理出属于实际域中的事实,由此,新闻事实在本体论意义上既存在于经验域中,也存在于实际域中,如果可能,记者同样可以追溯实际域中新闻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推动力,它可能属于社会实在域各种纠缠的社会结构力量和趋势,故而,在逻辑上,新闻事实还可能存在于实在域。
新闻事实的建构显然需要基于新闻事实的实在范畴这一特殊结构,这一特殊结构限制了新闻职业的认识论与实践规则。
首先,越是那些存在于社会机制层面的事实,越难以被建构为认识论层面上的新闻事实,相比之下,记者最擅长发现经验域中那些具体可感知到的经验,次之,则善于捕捉实际域中实实在在发生的某一个具体事件;
其次,记者在面向经验域和实际域获取新闻事实时,会诉诸于不同的知识目标。如果一则新闻只需面向实际域中某一事件,而不涉及实际域中更广阔的其他事件和关系,记者在认识论上建构新闻事实时,就会沿着本体论意义上的“实际域→经验域”探究事实,也就是“事件→经验”的分解、还原和具体化过程;如果一则新闻试图寻找实际域中事件与事件的关系,从而抽象概括出更高维度的事实,记者在认识论上建构新闻事实时,需要沿着本体论意义上的“经验域→实际域”探究事实,也就是“经验→事件”的归纳、概括和抽象化过程。两个截然相反的本体探索历程,有着不同的认知目标。倘若记者进一步追问实在域中独立于经验和事件的社会机制,那么,作为社会机制而不只是社会经验和社会事件的事实,是社会本体层面客观存在的更高维度的事实,它对于新闻报道的认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往往超越了新闻职业的认知边界,进入社会学的事实领域,需要一种更高层面的理论视角,并在这一理论观照下将各种社会事实加以精确的分类和归纳,最终得出某种社会学家所需要的社会机制层面的事实。
概而言之,新闻事实在本体论意义上大多分布于经验域和实际域这一现状,折射出新闻职业群体在认识论上建构新闻事实时面临的本体限制。
2.空间范畴:新闻事实的第二重结构
新闻事实不仅在纵向维度上被牢牢限定在社会实在的经验域和实际域,而且,新闻事实因为特殊的空间范畴,使其增加了第二重结构。著名新闻职业社会学研究者盖伊·塔奇曼(Gaye Tuchman)曾经用“新闻网”来表明新闻机构捕捉新闻事实的空间范畴,这一研究说明了新闻事实在空间范畴的分布严重依赖于新闻职业机构对于“新闻网”的空间布局,读者能看到什么新闻事实,是新闻机构布置的“新闻网”筛选的结果,揭开了新闻事实的职业建构特征,然而,新闻机构为什么要在认识论层面如此布置捕获新闻事实的“网”?新闻客观性研究的重要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进一步追问,到底是什么使塔奇曼的“事实之网”得以可能(Schiller,1981:3)?公众为何就认可这一“事实之网”?显然,新闻事实网的空间分布,不是新闻机构一厢情愿的结果,而是社会结构、职业新闻机构与读者兴趣相互影响的长期结果,同样,它还源于新闻事实世界的本体结构。
如果仅从新闻的截稿压力、时间节奏、工作常规等职业组织层面的因素观察,的确可以解释,新闻机构为什么不在图书馆的资料室、考古学家的古文物室或者细胞学家的实验室中设置新闻网点,但是,新闻事实的空间范畴同样限制了新闻网。如果新闻事实的第一重结构——实在范畴——使新闻事实分布于经验域或实际域,那么,新闻事实的第二重结构——空间范畴——使新闻事实进一步聚焦于经验域中具有社会变动特征和新奇、反常特征的经验。
新闻不只追求冷冰冰的新事实,更追求频繁的社会变动。新闻面对的实在是经验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动态的经验流,传递社会日常经验的变动情况是新闻重要的知识功能,那些存在于经验域中活生生的重要的个体、群体、组织机构代表的行为和言论,在读者的选择注意中具有优先地位,是每日习以为常的经验流中具有社会变动特征的经验;不仅如此,新闻面对的实在还需要追求经验域中新奇、反常的经验,这些具有社会变动特征和新奇、反常特征的新经验,犹如经验河流中时时溅起的浪花,构成了新闻事实独具特色的传播特征,倘若新闻事实失去了传播特征,读者的紧张感就会松弛,传播就会中断,鲜活的新闻就变成冷冰冰的事实,不再是新闻事实(Park,1940)。
新闻事实需要传播,意味着新闻需要被最广泛的读者同时感知到,它必须符合读者共享的“无意识的日常认知特征”(spontaneous everyday cognitive features),所以,新闻事实需要广泛传播这一客观存在的认知要求反过来束缚了新闻事实在本体层面的空间范畴。记者的目标是“接触现实”(immediateness with reality),故而需要在常识逻辑的领域运作,科学家把“接触现实”作为起点,目标是跳出现实,寻求背后的规律,所以需要跳出常识逻辑领域,进入科学逻辑领域(Meditsch,2005)。
显然,社会世界经验域中的新闻事实,尤其是那些新奇的、反常的经验,符合最广泛读者共享的常识逻辑认知特征,容易在最大规模的读者层面引发共同注意和共同理解。越是涉及到实际域中错综复杂的事件,尤其是涉及实在域中的社会机制问题,越是缺少经验的变动,缺少新奇和反常的经验特征,相关的新闻事实就越是难以被最广泛的读者感知接受。故而,新闻事实往往在空间分布上局限于特定的空间范畴,清晰的地点,该地点发生了什么新奇的事,有哪些重要人物,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仅仅把这些经验域中可被感知到的新闻事实组合到一起还不够,若要使新闻事实明白易懂,还需要场景化、戏剧化、角色化,从而赋予这些新闻事实以简单的关系和意义,尽可能表现为经验域中的认知要求,能被读者直接感知到。一旦新闻事实在空间范畴上分布较为复杂,时而伦敦发生了什么,时而纽约发生了什么,时而北京发生了什么,不同空间范畴的新闻事实就需要试图建立关系和意义,显然,新闻并不擅长处理在空间范畴上非常复杂的事实关系。
3.历时范畴:新闻事实的第三重结构
毫无疑问,新闻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新”,它表达了一种罗伯特·帕克(Robert E. Park)所说的时间上的易逝特质,这直接决定了新闻事实在历时范畴上类似于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所说的“瞬时的当下”(specious present)。非常狭小的范畴,意味着新闻事实关注某种转瞬即逝的具体人的言行,是在历时范畴上孤立的碎片化的事实,而非累积的、系统的事实。一个新闻事件的历时范畴包括事件的开始和结尾,同样包括事件的前因和后果,前因和后果虽然可以无限追溯既往与将来,但是,对新闻事件前因和后果的事实认定必定需要一个“停止点”,它被设定为该新闻事件过去和未来的两个端点,是人为截断了“永恒流逝的经验流”,无论前因和后果如何拉长了该新闻事件的历时范畴,它都不可能无限倒退和无限前进,这就是新闻事实独有的历时范畴,也因此,新闻事实作为标本从更广泛的现实中分离出来,构成了一个“自足的现实”(self-contained reality)(Phillips,1976),所以,突发新闻事件基本上类似于约翰·杜威(John Dewey)所说的“一个经验”,如一次地震、一次沉船事故、一场新闻发布会等。当然,“不同类型的新闻有不同的时间范畴,就它最基本的形态而言,一则新闻只不过是‘一道闪电’,告知一件事情发生了。”(Park,1940)
相比此种突发新闻,调查新闻涉及更长历时范畴的事实,但它终究被束缚在某一事件或议题的框架下,只有在这一事件或议题的框架下,历时范畴上不同的事实才能进入新闻事实的空间范畴,构成一种简单的关系或“自足的现实”。正如帕克所言,“记者区别于历史学家,只寻求记录每一个独立的事件,只有在为现在和当下提供线索时才关注过去和未来。”(Park,1940)相比之下,在历时维度上,历史学可以包容更大范围的社会历史过程中的事实,在历时范畴上勾勒出事件与事件前后相继的关联,勾勒出宏观的社会历史演进图景。
新闻事实历时范畴的累积性和系统性不足,根本上源于新闻事实同现实情境血肉相连的关系,恰恰是这种具体的情境赋予新闻事实以“自足的现实”这一特征。社会学的事实,尤其是自然科学的事实,往往能脱离具体的情境,在科学事实的库存中构成历时范畴(同时也是空间范畴)所要求的累积,又能在科学领域的理论体系下构成各个分类的事实丛,最终组成科学事实的系统。
新闻报道无论如何深拓本体层面的新闻事实,至今也只能发展出突发新闻、解释新闻、调查新闻等有限的报道形态,这种有限的报道形态恰恰展现出新闻事实在实在范畴、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上的边界。虽然如今有大数据报道技术,能够寻找更广阔的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上的新闻事实,从而在认识论上有了更大的拓展空间,能够证实更高维度上经验和事件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但显然,新闻事实依然难以超越实在范畴、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三重结构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这三重结构往往交织在一起,共同影响新闻事实的实在特征。本研究之所以逐一解释新闻事实的三重结构,只不过是为了在逻辑上澄清这三重结构的不同特征。
既然新闻事实有其独特的本体结构,那么,建构新闻事实的认识论与实践规则理应受到这种结构的限制。本研究利用瑞典学者尤根·韦斯特斯塔尔(Jörgen Westerståhl)对新闻客观性的著名划分,即事实性(matter-of-fact)和不偏不倚(impartiality)两大部分(Westerståhl,1983),在此基础上还综合了诸多学者对于新闻客观性内涵的某些共识(彭家发,1994:40),试图阐明新闻事实的结构与新闻客观性认识论和实践规则的内在关系。
(一)事实性(matter-of-fact)
1.确立新闻事实的标准
面向经验域、实际域或实在域,确立事实的认识论和规则是有区别的。新闻事实关注何时、何地、何事,谁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造成了什么结果,这种存在于经验域中直接或间接经验到的事实不同于存在于实际域和实在域中的事实,它就是新闻的基本单元,我国新闻学者刘建明称之为“新闻粒子”,“包含若干个最小表示完整意思的事实,每个最小事实称作单元事实。”(刘建明,2005:2)新闻事实作为新闻的基本单元,类似于物理学的原子、生物学的细胞,被预设为在各自知识领域无需进一步还原的对象,所以,确立新闻事实,需要通过一整套在经验域中感知这种基本单元的方法,而且是符合日常认知的方法,诸如目击者的回忆、文件记载、影像记录到的现场、某人言行的准确概括等,新闻的这种经验方法类似于历史学,但显然不同于社会学、物理学和生物学。
不过,历史学家确立历史事实时大多缺少直接观察,只能同文本符号建构的事实世界打交道,需要运用文本准确所要求的诸多标准,包括文本的交叉核实比对,这种凭借文本确立事实的标准反而在新闻业中运用较少。尽管有这种不足,历史学家致力于追求实际域中事件与事件的关系,将历史事实置于更广阔的事实世界的关系中,从而弥补了历史事件无法被历史学家直接经验的缺陷。
相比之下,社会学家确立事实的标准属于社会学的知识范畴,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社会事实”的本体范围,“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迪尔凯姆,1919/1995:33-34)正如社会事实不能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等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必须采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来解释,与确立新闻事实相配套的方法也自然不同。那些分布于实在域中的社会结构和机制,显然受到社会学的特别关注,而主要分布于经验域中的新闻事实很难被社会学家视为社会事实。故而,记者、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因为各自追求不同的事实世界,确立事实的客观性标准也不同,而物理学、生物学因为追求更微观的事实世界,发展出特殊的经验方法(利用超精密的仪器)感知到属于这两个科学领域所认可的最小单元(原子、细胞)表现出来的经验状态。
按照事实分属于不同的实在范畴,那么对事实的确立标准也有不同的客观性评价范畴,准确(accuracy)、可信(credibility)、有效(validity)、证实(verification),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往往指向准确和可信,而非有效与证实,就是源于新闻事实分属于实在范畴的经验域和实际域,又因其进一步在空间范畴上聚焦于社会变动和新奇、反常的事实,且在历时范畴上依赖于具体情境的非累积、非系统的事实,诉诸于准确和可信,理性上合乎此种新闻事实的认识论要求,科学事实,因其累积和系统的特征,反而强调那些能重复的、常态的事实,故而可以通过实验室的细致观察或测量探究经验背后的自然机制。
就算是新闻客观性最基本的要求——准确,同样可以区分为单纯的准确(文本真实)、讲述的准确(不加批判地依赖于消息源)、更大范围的准确(涉及到一个故事在大的背景中的总体目标)、解释的准确(Shapiro,Brin,Bédard-Brûlé & Mychajlowycz,2013),因为突发新闻、解释新闻、调查新闻、精确新闻等包含了不同实在范畴的事实,新闻客观性标准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层次。突发新闻强调文本的准确和讲述的准确,解释新闻和调查新闻需要更大范围的准确和解释的准确。
其中,以“讲述的准确”为例,就是忠实引用消息源,是新闻客观性的重要方法,但这种方法常遭受批评,诸如美国新闻媒体曾经不加批判地引用参议员麦卡锡的言词,然而,这种极端情况,完全是把“忠实引用消息源”作为新闻事实确立的方法片面化、极端化的结果,“忠实引用消息源”这一客观性方法显然还需要与新闻客观性层级中的其他方法配合运用。引用消息源同样也具有不同层次的客观性要求,譬如交叉核实消息源这种更高层次的事实确立标准在突发新闻报道中运用较少,它是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水门事件”的两位记者对调查报道提出的非常严格的要求(Godler & Reich,2013)。消息源虽然在新闻中作为一种证词(testimony)出现,却不同于法律领域的证人证词可信和有效,因为两种证词的程序要求和功能是不一样的,法律领域有一套作证的规则,在此严格的规则下,证词才可被采纳,继而被提交给法庭独有的“对抗制度”判定真与假,新闻业没有这种制度规则,往往凭借记者的经验和直觉判断何种证词得以采纳,同时还需要诉诸于读者的理智裁决。
满足特定的传播特征——发布的即时性和读者的广泛性,是新闻事实的独特属性,这也进一步导致新闻事实世界强调变动的、新奇的、反常的经验,且同社会文化生活情境血肉相连,故而,新闻客观性评价标准同样与新闻事实的传播特征密切相关,而其他科学领域的客观性评价标准并不需要依赖于一种事实的传播特征。
2.事实和意见分开
与具体情境血肉相连,使新闻事实组成了一个碎片化的事实世界,一个个的新闻成为“自足的现实”,彼此独立,故而在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新闻事实无法累积成系统的事实体系,难以构成更高维度的事实,新闻事实的边界无法进入更广阔的实际域和实在域,试图逾越这一边界,就新闻领域而言,就是主观性越来越多,客观性越来越少的过程,新闻客观性试图通过事实和意见的分开明确自己的认识论边界。
学界往往把新闻客观性的核心指认为“事实和价值分开”,这也进一步导致了新闻客观性的争论。实际上,“事实和价值分开”是更高阶的客观性理念,分属于新闻领域,则主要表现为事实和意见的分开,也更切近新闻的认识论标准。新闻有其特有的实在范畴,任何试图从一个实际域中发生的新闻事件推导出实在域中的社会结构影响的过程,都必然离经验域中的事实太远。要建立不同实在范畴之间相互影响的逻辑联系,如果不运用抽象概念和理论,就必然需要使用更多的意见填补事实之间的空白,这种新闻就逾越了新闻事实实在范畴中的客观性要求了,因为记者要么会运用抽象的概念和理论解释新闻事件,从而逾越经验域中社会公众普遍共享的认知风格,使新闻报道晦涩难懂;要么无法将经验域中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结构下的新闻事实与实在域中的社会结构原因建立可确信的逻辑关联,最终堕入纯粹的主观幻想和阴谋论。另外,事实和意见分开,还在于记者把事实作为一个“自足的信息单元”,事实明显不同于主观意见或评论,原则上,事实可以通过引用可靠的消息源或其他独立的解释得到证实(Maras,2013:96)。
事实和意见之分,在科学知识领域表现为事实和理论之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理论往往是这两个知识领域独有的通过各种事实的逻辑关联抽象概括而成的,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在经验域中发现的事实往往和理论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联,事实是小理论,理论是大事实,事实是理论的根基,理论是事实的概括。法律领域通过法律规则解释事实,科学则通过更普遍的理论和事实结合表达一种属于更高层次的实际域和实在域中的客观性。陪审员对事实进行裁决类似于科学家在自然面前检验思想,因此,“对于记者而言使用主客区分来解释新闻和意见这一新闻业核心区分是很自然的。”(Ward,2015:192)法律系统通过围绕程序建构不偏不倚的事实确认的过程,为法官或陪审员的判断提供帮助,而新闻业中记者没有这种客观的程序将事实和解释分开,故而,新闻中意见的解释力很难达到法律领域法律规则的解释力和科学知识领域理论的解释力,也没有法庭和科学实验室中那样的程序对事实和解释之间实行隔离措施,所以,一旦新闻中出现解释,它就在程序上将事实和解释都集于记者一身,这种解释是可疑的,容易受到批判。
事实和意见之间实际上可以拥有某种相对清晰的界限。哲学家约翰·塞尔(John R. Searle)对本体论上的主客观区分和认识论上的主客观区分可视为一种解释。既然新闻事实主要被限定在经验域,那么,这一经验域中包含的所有经验既有本体论上主观存在的事实,诸如人的爱、恨、痛苦等感觉,也包含着本体论上客观存在的事实,诸如车祸、地震等,还包含着人类建构的制度事实,如欧盟货币、美国总统等。依据塞尔的观点,本体论上主观的存在可以在认识论上表现为客观的,本体论上客观的存在也可以在认识论上表现为主观的(塞尔,1995/2008:9),如此,新闻事实和记者的主观价值(意见)之间,就有了一个相对清晰的区分,新闻主要包含的事实,既可能是本体论上的主观事实,也可能是本体论上的客观事实。新闻究竟是否客观,就要看新闻在认识论上的表达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而新闻中的意见实乃本体论上主观和客观的存在认识论上表现为主观的存在,是可疑的。
(二)不偏不倚(impartiality)
1.平衡(balance)
源于新闻事实的本体结构,新闻客观性强调新闻事实的准确和可信度核实,而非判定其有效性和证实,这种核实还包括准确引用不同人物对事件的描述和意见,其中,就会涉及到平衡这一新闻客观性的理解问题。
首先,涉及到平衡展示不同事实讲述版本的问题。新闻事实只能在其特有的实在范畴、空间范畴和历时范畴中把不同的讲述拼装到一起,自成结构,相互印证,从而构成“自足的现实”。因新闻事实的传播特征,记者无法等待空间范畴上更广阔的事实浮现以证伪某个讲述版本,也无法等待历时范畴上真相迹象的渐次展开,故而,平衡展示不同的事实讲述版本,就成为经验域中新闻客观性难以避免的认识论选项与实践规则。平衡,既是潜力,也是限制。潜力在于它讲述的是真实存在的不同观察者的经验,无论这些经验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它都展现出新闻传递人类经验的独特魅力;限制在于它需要交由读者理智裁决哪个讲述版本更可信。历史学家早年也经历过历史事件不同讲述版本平衡展示的客观性实践,历史学家罗宾·科林伍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讥讽为“剪刀加浆糊的历史”,然而,不同于记者的是,历史学家具有充足的时间成为一个反思者,也有充足的余地改进历史学的认识论,可以深入探究复杂历史表象背后的事实,而不仅仅只是证明某个陈述不真实(Goldstein,2007:42)。尽管新闻有如此认识论的限制,但是,通过不同事实讲述版本的平衡展示,把理智裁决权交给读者,反而有助于培养公共空间的批判精神。
其次,涉及到平衡展示不同人物意见的问题。倘若记者面对的是不同新闻人物的意见时,要去核实某一意见的真与假就完全超出了经验域和实际域,此时,平衡展示各方意见就是纯粹把意见视为真实发生的“意见”,而不是视为需要被证实的事实,记者并不对主观性意见追根究底,“事实上,要以完全客观的方法来评估意见的真实,似乎并不可能”(罗斯科,1994:75)。如果客观性拥有多种内涵,那么当报道意见时,新闻的客观性只能选择平衡展示各种意见。不唯独在新闻业,在其他知识领域中,意见也难以确证。更为重要的是,新闻人物的意见是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社会行动者在具体事件中的动机、态度、情绪倾向,它相当重要,构成了社会世界日常运作的某种必定存在而不能忽视的事实,展示新闻人物的意见,成为新闻维系社会世界运作的重要知识实践,是新闻业的独特优势,反而不是客观性批评者所谓的“只展示意见,不查明真相”的弱点。与此相对,社会学家往往可以忽视个体社会行动者的某些主观意见,因为个体的主观意见并不必然影响理论的建构和规律的发现,除非社会学家面对的个体主观意见对于社会情绪、态度、观念的典型化、抽象化和类别化过程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尤其是涉及到一些重要的社会议题时,新闻中意见的平衡展示可以操练公众心智,因此更为重要。诸如关于基因技术背后的复杂问题,记者的报道方式显然不同于一般事件,它需要充分展示社会各界代表的典型意见,记者在报道此类议题时,实际上已经通过类别化的框架(基因技术分属于利与弊两大类别),对社会各类意见进行了归类,它显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归类,而是对经验域中复杂的主观意见进行的常识归类。故而,记者把采访对象视为分属于不同民意类型的代表,一般不采用科学的统计法,而是采用范例法,每一种民意对应一种类别,每一种类别选择一个典型的人物范例呈现这种民意。越是复杂的议题,越是涉及到实在域中复杂的社会机制,就越接近新闻客观性实践难以超越的认识论界域,此种情况下,平衡展示各类民意,而不轻易作出判断,实乃坚守新闻客观性在其自有知识领域的权威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