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招标的作用就是挤压虚高价格空间,从招标情况来看,如原价格11.7元25万单位/支注射用阿奇霉素中标价格为0.95元;原价格0.88元20mg/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中标价格为0.0821元;原价格9.94元0.75g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中标价格为1.14元/支,降价空间相当大,经初步测算,内蒙古一年可节约药品支出费用9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徐玉平说。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挂网品规31457个,医用耗材271300个。“针对小细胞肺癌患者用药的‘易瑞沙’从4695元下降到2358元,‘凯美纳’从2753元降到1399元,‘培美曲塞’从2252元降到了1602元,最高下降50%,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内蒙古肿瘤医院药剂科主任白在先说。
200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落实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开展了基本药物的增补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启动,到2011年6月30日,自治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将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列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截至2013年10月,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此,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的医改目标。基本药物制度还向公立医院延伸,鼓励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明确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比例,加强监督考核,保障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
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覆盖,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展到嘎查村卫生室,并向公立医院延伸。制度框架已经建立,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及报销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药品配备和使用逐步规范,有效遏制了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合理用药,减轻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在此基础上,各种形式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不断开展,提升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能力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推动了基本药物的广泛使用。
8年来,自治区先后开展了11次以省为单位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同时推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工作,累计网上采购药品耗材450多亿元。通过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预防和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不断完善采购监管机制,开展约谈,落实不良记录和退出机制,使药品耗材采购在阳光下进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制定采购方案和实施细则,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保障了药品的供应。在自治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双信封招标药品中标价格(较2010历史中标价)平均降低了27.19%,直接挂网药品平均降低了3.44%,自治区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9.4%。此举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腾出了空间,为医改的顺利推进做出了贡献。
根据原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6部委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启动血液净化类和通用高分子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两大类常用产品入围价格与医疗机构历史采购平均价相比,降低了35.71%,较全区历史采购最低价降低12.23%。2014年,将群众反映强烈、生产企业少,标准便于统一的血管介入、神经外科、电生理、起搏器、眼科等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阳光采购,涉及5大类220个条目。2016年限价后,11609个产品限价与原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对比平均降幅为20%。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四川、宁夏签订《四省区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建立陕川蒙宁医用耗材联采机制,现已发展为10个省份组建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四省区联采成为国务院医改办2017年重点关注和支持的医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