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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对学历、户籍、年龄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
(四)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4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0月8日(周二)9:00—10月12日(周六)15:00登录苏州人才网(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512—6576169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5日(周二)15:00—10月16日(周三)15:00登录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根据《现场审核通知单》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相关技能证书、2024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1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要求,自行到苏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体能测评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对照表》(见附件2)。
A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B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3.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城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相城区和相城区各乡镇(街道)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