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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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通关】每日攻克考点&练习题(十六)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  · 公众号  · 财务  · 2019-08-26 17:46

正文

因为生来就是普通人,所以每一次努力,都得竭尽全力,备战 中级会计 考试也是如此,全力以赴才不会辜负自己的努力付出!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当判断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一)主要负责人VS代理人的判断及处理原则

【提示】 这里的特定商品,是指向客户提供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可明确区分的一揽子商品,如果企业仅仅是在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暂时性地获得该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控制了该商品。

(二)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况

1.企业自该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 再转让给客户。这里的商品或其他资产也包括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未来享有由其他方提供服务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该权利在转让给客户前,企业是否控制该权利。

零售业:出售商品前取得控制权—主要责任人

淘宝:出售商品前没有取得控制权—代理人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当企业承诺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委托第三方(例如分包商、其他服务提供商等)代表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企业能够主导该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则表明企业在相关服务提供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相关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 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此时,企业承诺提供的特定商品就是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企业只有获得为生产该特定商品所需要的投入(包括从第三方取得的商品)的控制权,才能将这些投入加工整合为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

4.需要考虑的相关事实和情况

实务中,企业在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是否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3个方面):

(1)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企业还是第三方。例如客户认为谁对商品的质量或性能负责、谁负责提供售后服务、谁负责解决客户投诉等。(验收风险)

(2)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在商品转让前后由企业还是第三方承担。(存货风险)

(3)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由企业还是第三方决定。(价格风险)

【提示】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以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

上述相关事实和情况仅为支持对控制权的评估,不能取代控制权的评估,也不能凌驾于控制权评估之上,更不是单独或额外的评估。并且这些事实和情况并无权重之分,其中某一项或几项也不能被孤立地用于支持某一结论。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一习题

【例·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甲公司销售300件A商品,每件商品成本为100元,商品已经发出。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5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甲公司向消费者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相关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是主要责任人

B.乙公司是代理人

C.A商品对外销售之前,乙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

D.乙公司应按预期有权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答案】 C

【解析】 选项C,A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甲公司拥有其控制权。

主要负责人和代理人一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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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一习题


【单选题】 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和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被转让的情况通知购货商,并签订三方合同,同时,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融通的资金,则这种保理是(  )。(2017)

A.暗保理,且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B.明保理,且是有追索权的保理

C.暗保理,且是有追索权的保理

D.明保理,且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答案】 B

【解析】 签订保理商、供应商、购货商之间的三方合同体现明保理;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体现有追索权。

应收账款保理一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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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1、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2015年简答题)

2、不定期租赁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2009年简答题)

4、租金的支付期限

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

(1)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5、维修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009年简答题)

(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改装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015年简答题)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8、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一习题


【例题·单选题】 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答案】 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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