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市监沙龙
红盾论坛,只提供市场监管领域独立、权威、专业的知识资讯干货。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内蒙古舞台美术学会2024—2025新春联谊 ... ·  22 小时前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赵雁风:近现代日本对古希腊戏剧的改编与搬演 ·  3 天前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涂彦/谭佳名:数字时代舞台剧跨媒介呈现的破圈之道 ·  4 天前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关注丨文旅部发布:全国12条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全解析 ·  4 天前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李艳:演艺新空间剧目生产的阶段转换及其特征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市监沙龙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标准化法

市监沙龙  · 公众号  ·  · 2017-11-04 20:46

正文

[中国人大网](2017-11-04 15:32:18)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大网文字出口,现场图文直播。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 何绍仁] (2017-11-04 16:01:37)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刚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会议以14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共图书馆法。今天的会议是这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何绍仁](2017-11-04 16:02:33)

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5位嘉宾来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这5位嘉宾是: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女士;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局长张永新先生;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先生。其中,杨合庆主任、杨红灿局长共同回答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的问题;田世宏主任、杨合庆主任共同回答与标准化法有关的问题;黄薇主任、张永新司长共同回答公共图书馆法有关的问题。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华社记者] (2017-11-04 16:03:41)

我的问题是有关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的,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影响社会的方方面面。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的标准化法,请问这次标准化法修订有何重要意义?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谢谢!

[田世宏](2017-11-04 16:05:23)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很乐意回答。正像你所说的,标准确实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应该说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当前我们说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突出。

[田世宏] (2017-11-04 16:06:39)

标准化法可以说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影响到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田世宏](2017-11-04 16:09:34)

它的重要意义来说,我想有四个方面。第一,有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相关的,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都贯穿标准化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比如说在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上,首先强调要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在标准的制定范围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中来满足他的需要。再有,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那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田世宏] (2017-11-04 16:13:12)

第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因为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所确定的一个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就是由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构成。他们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法中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而且这次标准化法还有一个新的规定,也是我们特别欣慰,也是很重要的,法律规定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

[田世宏](2017-11-04 16:14:40)

第三,有利于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法治管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田世宏] (2017-11-04 16:17:05)

第四,有利于助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所以标准化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现在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我们也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我们标准化的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凸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再有,新标准化法强调了中国在标准制定、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地使标准化工作能够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成都商报记者](2017-11-04 16:17:52)

我的问题是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因为这次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到了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得实施的行为。我们知道,其中有一条是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我们知道,现在的网络经营活动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之前曾经发生过“3Q大战”,现在也有一些在线的支付平台互相存在互不兼容的行为。我想问的是,这种互不兼容的行为是否也是一种恶意不兼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何来判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意不兼容呢?谢谢。

[杨红灿] (2017-11-04 16:19:09)

非常感谢成都商报的记者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这样好的问题。确实正像你所说,你提的问题是在第12条,增加了对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新的规制。应当说,这个规定可以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次修订的一个亮点,互联网这类行为的特点,就是利用技术的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妨碍或者是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了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这对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是不利的。互联网技术的特殊性也导致了互联网领域的技术竞争,更容易产生权力边界不太清楚的问题。合法的与非法的问题、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确实是需要在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探索和分析。

[杨红灿](2017-11-04 16:20:06)

刚才你举的例子也是非常好的,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竞争一般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综合地考虑到技术的进步,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综合地做出判断。既要鼓励创业、创新,也要维护好市场竞争的秩序,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互联网领域竞争的判断,确实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一方面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能力,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协调相关的部门,广泛地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监管局面。

[中国日报记者] (2017-11-04 16:20:50)

我的问题是关于刚刚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问题。我们想知道这部法的亮点是什么?出台之后对整个社会上有哪些意义?谢谢!

[黄薇](2017-11-04 16:22:33)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女士的提问。这次会议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对进一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到里程碑式作用。法律的亮点,我概括为四大亮点:第一,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地位和发展方针,有利于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法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它地位的一个体现,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确保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黄薇] (2017-11-04 16:23:23)

第二,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强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说到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这方面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规定了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投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图书馆。这是明确了政府在这方面的责任。

[黄薇](2017-11-04 16:25:59)

第三,加强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着力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公共图书馆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在这方面,法律从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规定了很多的内容,我这里想举两个例子。一是关于公共图书馆如何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因为现在的网络技术非常发达,如何建立线上线下相统一的文献信息平台,为大家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文献信息服务,这部法律作了很多规定。比如说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平台,向大家提供便捷的服务。还有一个例子,关于总分馆制。如何使优质的公共图书馆资源向下延伸,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城乡基层群众,法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和村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这样一个规定,确保了公共图书馆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

[黄薇] (2017-11-04 16:26:23)

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不能只靠政府,还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这方面法律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总体上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自筹资金来设立公共图书馆,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比如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措施来对社会力量设立的图书馆在提供服务方面给予扶持等等。

[黄薇](2017-11-04 16:27:46)

说到这部法出台的意义,我想总结三个方面,“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立法,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法治保障。文化领域立法比起其他领域立法,总体上有一个数量偏少的问题。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的要求,着力加强文化立法,继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今天又出台了公共图书馆法我,进一步弥补了文化立法在数量上偏少的短板,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黄薇] (2017-11-04 16:28:27)

二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公共图书馆的功能,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这部法律从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方面作了全方位的制度构建,着力加强公共图书馆的管理,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力。这些规定,总体上可以促进各级公共图书馆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功能,更好地服务广大城乡人民群众,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黄薇](2017-11-04 16:28:59)

三是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公共图书馆作为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在此方面责无旁贷,需要发挥重要的作用。这部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定公共图书馆要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并且具体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向公众免费提供的一些服务项目,同时注重对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些规定可以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2017-11-04 16:29:51)

马上到“双11”了,网购是当前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我想问一个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知道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日益繁荣,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出现了一些仿冒商品与不实的网红店,各种铺天盖地的虚假宣传,甚至有组织地进行刷单,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知情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我注意到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方面进行了细化和修改,对刷单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规制,能否具体地介绍一下,谢谢。

[杨红灿](2017-11-04 16:31:38)

很高兴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提问的问题,非常好,我很乐意回答这个问题。特别是这几年随着在互联网上购物的发展,应该说量非常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目前“双11”即将到来,包括“618”,“双12”,应该说每年随着这些网络节日的到来,特别是逢年过节,我们到春节、元旦这些日子的时候,我们的网商平台也通过这样的一个时间点进行集中的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更多地促进消费。应当说看到它有积极的一面,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是有非常积极的一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也有一些正像刚才的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有的在这里没有交易量那么大,就采取了恶意的刷单。像这种情况,也引起了我们各个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工商总局对于网络上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常关注,每年在此之前,我们都是先约谈有关的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我们的消费者。

[杨红灿] (2017-11-04 16:33:04)

这次应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内容,正是对于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现在我们一年一度的“双11”来临之际,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了,所以这对于我们规制相关的问题是有帮助的。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个是为自己,另外一个是帮助别人。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更好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人民日报社记者](2017-11-04 16:33:37)

针对标准化法的问题,这些年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非常快,社会上有一些人认为,一些标准的修订、制定并不很及时,与我们的发展并不完全适应。我想问一下,新的标准化法对这个是不是有一些回应?谢谢。

[杨合庆] (2017-11-04 16:35:11)

您关注的问题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的常委委员和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根据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对保证标准的时效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保证标准的时效性,及时修订废止一些老化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作了一系列规定。第一,明确要求对于保障安全和满足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标准的制定部门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第二,发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并且赋予了很多的社会主体提出标准立项的建议。这是法律专门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可以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决定是否立项。第三,要求制定标准的部门要建立标准实施的统计分析、信息反馈和评估的制度,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杨合庆](2017-11-04 16:36:00)

另外,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标准的复审制度,规定了复审周期,如果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标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地修订或者废止。我想标准化法通过完善上述制度,一定能够更好地解决一些标准缺失和一些标准老化的问题,保证标准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2017-11-04 16:36:37)

我的问题和公共图书馆法有关。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意味着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保障。但是在之前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一些农村,公共图书馆设施不健全,保障力度不够,群众对公共图书馆的满意度不高。请张永新司长介绍一下公共图书馆法在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方面做了哪些规定?谢谢。

[张永新](2017-11-04 16:37:41)

感谢光明日报记者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关注和对这部法律出台的关心。刚才黄薇主任也介绍了,公共图书馆法是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继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文化方面的法律。这部法律从启动制定到审议通过,历经十几年的时间,可以说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期盼已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今天终于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应当说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同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我国也终于有了一部图书馆体现时代精神和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的公共图书馆法,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我们国家高度的文化自信。

[张永新] (2017-11-04 16:38:31)

您刚刚提到了效能问题。我理解,公共图书馆的效能建设问题,就是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走进公共图书馆,让公共图书馆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建国以后到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城乡的图书馆服务网络。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和一些中西部地区,设施不完善、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应当说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公共图书馆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当前存在的效能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我理解主要有三个方面。

[张永新](2017-11-04 16:40:47)

第一,法律明确规定要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服务网络是发挥图书馆效能的前提和重要保障。针对当前公共图书馆体系不完善,特别是基层设施薄弱的问题,法律规定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充分利用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从而建立一个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除固定设施外,法律还要求,加强数字服务设施、流动服务设施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补齐短板,兜好底线,促进图书馆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张永新] (2017-11-04 16:42:17)

第二,法律强调,要发挥公共图书馆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管好用好公共图书馆,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享受优质服务,是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关键。法律强调,要把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开展阅读指导活动,大力推广全民阅读。另外,法律还强调,要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一方面,法律要求图书馆要利用现有的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服务,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和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要求要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领域图书馆交流合作的方式,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

[张永新](2017-11-04 16:43:14)

第三,法律强调要动员和吸引更多群众,更好地利用图书馆,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是公共图书馆效能建设的重要方面。法律强调,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运行、服务和监督评价等各个环节,都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吸引群众参与。这里举两个例子,比如法律要求,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这个治理结构要吸收有关方面的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另外,法律还要求公共图书馆注重倾听群众的声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的情况,听取读者的意见,目的是要让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更好,同时法律还规定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张永新] (2017-11-04 16:44:06)

这是我理解公共图书馆法对效能建设所强调的三个方面。文化部下一步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作为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以效能建设为抓手,重点在完善公共图书馆的设施网络,健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制度,丰富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以及引导群众参与图书馆建设利用等方面下工夫。我们要抓紧完善和制定与法律相衔接、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真正让法律落地见效。

[凤凰卫视记者](2017-11-04 16:45:40)

今天下午的会议中,还将国歌法写入了香港和澳门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想借此机会问一下,写入基本法的附件背景和原因是什么,怎样看今后即将发挥的作用?谢谢!

[何绍仁] (2017-11-04 16:45:40)

今天发布会没有请这方面的嘉宾,既然你问到,我简单把会上的情况给你做个介绍。国歌法有关的规定列入了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使得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规定要求一致。

[何绍仁](2017-11-04 16:45:40)

这次不仅仅这两个附件三,这次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都与此有关,这既与国歌法有关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这类规定相衔接,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有关法定程序,经过认真审议,依法作出决定,这是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全面管制权的重要体现。所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按照基本法和国歌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或者完善本地的立法,确保国歌法的各项规定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得到全面地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有关这几部法的说明和法律的文本,今天新华社会全文发,请你们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 (2017-11-04 16:46:28)

我们想问一个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想了解一下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哪几个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谢谢。

[杨合庆](2017-11-04 16:46:48)

反不正当竞争法大家看到了条文不多,但是实际上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已有二十多年,这次修订,实际上是要适应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针对实践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来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这次修改的内容很丰富,刚才杨局长介绍了互联网方面的法律规定,我再做一些补充。

[杨合庆] (2017-11-04 16:49:09)

第一,关于混淆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傍名牌”。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 “引人误认”作为它的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做出了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让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涵盖的范围更广泛。

[杨合庆](2017-11-04 16:51:32)

第二,商业贿赂,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行为。这次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另外,还规定了一个经营者如果他的工作人员向别人行贿,都应当视为经营者行贿的行为,除非他能够证明工作人员的行贿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

[杨合庆] (2017-11-04 16:54:19)

关于虚假宣传。杨局长作了介绍,针对互联网刷单、炒信这方面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也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特别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是另外一个企业的员工或前员工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他再来使用的话,也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另外,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还做了其他的规定,包括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网络产品中擅自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还有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或者卸载他人的合法网络产品的行为,也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我想这次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不正当行为的规制规则,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2017-11-04 16:55:01)

有一个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日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在一些平台购买机票或者火车站的时候可能会被搭售一些自己本来并不想购买的一些商品,在之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一条规定,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今天看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这条规定,为什么把这条规定删除了?搭售的这种行为应该怎样去规制?谢谢!

[杨红灿] (2017-11-04 16:57:00)

感谢这位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对于搭售的问题,应当说在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给删除了,不仅是这些。这次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候,对于与有关法律衔接的问题,我们有的转致到其他的法里,比如新的广告法、新的商标法实施之后,有的在新的法律中已经做了规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再做规制。您说到的涉及到搭售的问题,因为实际上在经济活动中,有的同志就提出来,实际上在小的一些经营的活动中,销售什么,怎么去销售的问题,如果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比如刚才您讲的,涉及到搭售的问题,应该是允许的。所以在这方面,在法律中没有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可以的。这是我个人的理解。也就是尊重的企业自主经营权,但是有一个前提,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但是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就是2013年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了相关规定。我认为搭售的问题,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很好地去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在消法中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进行搭售,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也可适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国工商报记者](2017-11-04 16:58:22)

谢谢主持人。过去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在虚假宣传方面一直存在着法条竞合的情况,我想请问一下,新法在虚假宣传方面有没有更为清晰的界定?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应该把握什么样的原则?谢谢!

[杨红灿] (2017-11-04 16:59:00)

刚才实际上我已经把这个问题讲了,在广告法,包括其他的法律,如果是已经做了规制的,在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就不再做规定了。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确实大家可以看到,由原来的11条行为变为现在的6条行为。涉及到虚假广告,我觉得在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我刚才在讲的时候提到,第8条规定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就是刚才我讲的两个方面,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反之,如果是按照广告法,符合广告法的要件来进行虚假广告的,就按照广告法情况来处理。

[香港NOW宽频电视记者](2017-11-04 17:10:19)

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国歌法,最近在香港有好几次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做出了一些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你们觉得在香港本地立法以后,需要有一个追溯期吗?第二个问题是在香港的中小学校里是不是需要加入强制性的国家教育?谢谢。

[何绍仁] (2017-11-04 17:11:06)

谢谢,刚才说了,有关今天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以及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的相关法律文本和说明今天会公布。刚才回答凤凰卫视记者的相关问题中也讲到了,就你刚才讲到的,是否要追溯的问题,我也简单地回应一下。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后,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或者是立法实施,委员长会议在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当中明确要求,国歌法列入了附件三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及时进行立法,全面落实国歌法的规定。至于你提到的问题,应该由特别行政区立法处理。

[中国人大网](2017-11-04 17:11:49)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