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律圈现在居然还像我们数学界两千年前一样乱。
数学圈乱了三次,每次都发现了以前笃信的真理有破绽,每次都推动了数学的进步,每次又产生了新的问题。
在两千年前,毕达哥斯拉学派宣称,万物皆有理数,可是他的学生发现了无理数根号2,而该学派既不能否定根号2的存在,也不愿意接受根号2的存在,于是就把这个学生给沉水淹死了。
牛顿他们弄出了极限理论,于是关于无穷小量是不是零的问题又产生了危机,无穷小量被人当成“数的鬼魂”加以嘲讽。这次危机的产生,不过是因为对于极限的概念太过随意而不加以明确罢了。也就是说,第二次数学危机,是因为极限自身缺乏逻辑产生的。
集合论的出现,让人们自信满满的认为集合论将成为整个数学的基础。而从朴素集合论到公理集合论的演化过程中,所谓的罗素悖论产生了第三次危机。人们才意识到,集合论不加以限制,一样是行不通的。第三次,是因为对集合本身不加以限制,任意的创造集合产生的,出现了既属于集合的元素又不属于集合的元素这种集合。
然后,人们在数学的逻辑性上走得越来越远远,试图把数学符号化,在符号化的基础上进行公理化。所有的问题只需要通过有限步骤的形式化推演即可证明。
简而言之,第一次危机,太过绝对,第二次,第三次太过任意,然后,在形式化上走得越来越远,哥德尔出来喷了一把。
哥德尔说,你们的公理体系,只要含有比亚诺公理,保有自恰性的同时便都不完备。有人试图解决哥德尔提出的问题,继续去搞完备性,把那些系统内不能证明的问题,列为不证自明的公理。然而,很快就被人发现这行不通,因为这样会导致公理体系无限膨胀。
于是,最经济的做法,就是干脆承认不完备,把那些伟人的宏伟愿望比如希尔伯特的宏伟计划,通通去掉。
其实,欧几里得几何学是完备的,实数公理也是完备的,因为这些公理体系,本身暗含着外部证明,比如什么是点,什么是线,一概不加定义,只需直观理解而已啊。但是,希尔伯特这帮人,非要把点线面这些东西定义为集合的元素,一旦定义,就会导致哥德尔提出的不完备发生。而欧几里得几何,证明时,一般允许作辅助图(直观理解),但是希尔伯特他们完全是符号推演,于是,他们的系统出现了自身系统内既无法证真也无法证伪的问题。
▲ 还记得,那些年你做的几何“辅助线”吗
综上所述,你们法律圈,能不能学一下数学界关于危机的处理方法?有些系统,不能在自身内证明其完备性——这是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的精要。数学危机怎么产生的?又怎么解决的?本质的原因就在于绝对化与任意化两种极端的表述产生危机。
你们法律圈,能不能想一想,法律概念固然需要明确,法律体系固然需要具备逻辑,但是,概念也好,逻辑也罢,不能摆脱生活本身,把法律当成符号推演。
破 执祛魅,避免极端,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