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是蓬江区的母亲河,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态廊道。自实施禁渔期制度以来,蓬江区通过科学管控和全民参与,促进渔业资源恢复,西江蓬江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生态修复持续提升。
2025年禁渔期于3月1日正式启动,蓬江区坚持“四步走”全面开展禁渔行动,打出系列 “组合拳”。分管区领导同志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现场部署工作,要求各部门压实责任、协同联动,确保禁渔期“零违规、零事故、零舆情”。
为夯实禁渔期管理基础,2月13日,蓬江区在棠下石山举办2025年“商渔共治”暨渔业安全生产培训会议,会议同时也对禁渔有关工作提前部署。会议集结了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江门港口海事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4个部门,覆盖全区16名在册渔民、3名乡镇自用船主及8名镇街管理人员,培训满意度达100%。
培训以“联管联控、共护平安”为核心,分设三大模块,包括案例警示、技能实操和政策解读,市海事部门专家结合近年来西江流域3起商渔船碰撞事故,剖析违规操作、设备老化的安全隐患,强调夜间信号灯规范使用及避碰技术;现场演示救生设备快速穿戴、遇险求救等应急流程,组织渔民模拟夜间避碰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详细讲解《广东省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明确禁渔期渔民可申领生活补助,并列举违规捕捞导致补贴扣减的7类情形。会议累计派发《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册》《渔船安全手册》等资料60余份。渔民代表黄先生表示:“培训内容实用,水上作业的安全意识更强了,政府还发放补贴,我们一定全力配合禁渔!”
为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自禁渔启动后,蓬江区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强化宣传。发挥线下阵地作用,在西江沿岸棠下、荷塘、潮连等5个镇街悬挂横幅10条,张贴《蓬江区禁渔通告》62份,覆盖渔船停泊点、渔村等重点区域;组织镇街网格员入户走访渔民家庭28户次,发放宣传单页160余张,确保政策“户户知晓”。棠下镇渔民李女士表示:“宣传单上的示意图一目了然,连家里老人也能看懂禁渔要求。”同时,加强线上联动,通过蓬江政务网、渔民微信联络群等平台,推送禁渔通告、典型案例等,呼吁市民“不买、不食、不售禁渔期野生渔获”。
禁渔期间,蓬江区启动“水陆空”立体化执法,市海综执法船不定时巡航西江蓬江段20公里,重点排查交界水域及夜间高发区域,目前已查扣“三无”渔船2艘。同时镇(街)渔船网格员不定期巡查沿岸,排查隐蔽点位15处,发现并处理“三无”船1艘。发挥科技作用,利用AIS定位系统、高清摄像头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控渔船轨迹,预警可疑行为30次,联合执法响应率达100%;发现可疑情况会通过“商渔共治”机制及时反馈,联合执法。
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0750-12345),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受理并处置线索12条,形成全民共治格局。“通过‘人防+技防’,非法捕捞发现率同比提升30%,执法效率显著提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人表示。
为缓解禁渔期渔民生活压力,蓬江区推出“三步走”保障措施。组织走访渔民家庭,了解渔民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对有其他从业意向的给予帮助,助力转产增收。通过严格审核渔民资格,为符合条件的渔民发放禁渔补贴;禁渔期期间,蓬江区执法人员对停泊的渔船开展安全检查,整改救生圈缺失、消防器材过期等隐患5处,整改率100%。
违法必究!禁渔期违法捕捞将面临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等规定:
行政处罚:禁渔期非法捕捞者,没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最高罚款5万元;使用电鱼、毒鱼等禁用工具者,可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没收渔船;
刑事追责:情节严重者(如团伙作案、屡教不改)将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
珠江禁渔期间,梁某等三人在蓬江区港口海事码头附近水域实施电鱼捕捞时被渔政部门查获,梁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被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名当事人获刑并被要求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时间范围: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区域:西江蓬江段主干流;
禁止作业方式: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通告全文链接:蓬江区禁渔通告)
守一江碧水,护万民生息!
蓬江区将持续强化禁渔管理,
欢迎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法行为,
共同守护西江生态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