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鹏
“做自己”的三种姿势
西方哲学史上,有三条与“做自己”相关的命题:
“认识你自己”
“关心你自己”
以及,“成为你自己”。
“认识你自己”是古希腊雅典城德尔斐神庙的一条神谕,另一条是“凡事勿过度”。“认识你自己”其实是神在提醒凡人,要认识到你自身的局限,你不是神,不要自大。人如何认识自己呢?那就是通过理性来反思,“自己”就是理性的代名词。
苏格拉底用他的一生践行了“认识你自己”,他不断地省察雅典人,让他们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局限,不要强不知以为知。当然,在同时段的中国,老子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另外一条跟“认识你自己”同时出现的箴言叫“关心你自己”。在苏格拉底哲学体系(反映于柏拉图的早期著作)中,“认识你自己”属于“关心你自己”的一部分。“关心你自己”就是指关心你的灵魂,因为灵魂才是真正的自己(《阿尔喀比亚德前篇》)。关心你自己要求人自制(保持清醒和节制)和追求德性(勇气、正义等)。
《柏拉图注疏集:阿尔喀比亚德》
作者: 柏拉图
译者: 梁中和
版本: 华夏出版社 2009年8月
后来,“关心你自己”就成了一条修身的原则,一种生活的技艺。从苏格拉底经过犬儒学派、伊壁鸠鲁学派、斯多葛学派,一直影响到基督教的禁欲主义。任何一个人如果想做自己,并且获得幸福,那就得“关心自己”:向内用力,让自己成为“主体”。这里的主体,是指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和负面情绪的人。当我们驯服自己后,人就获得一种内在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做自己就等于征服自己。
此后,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关心你自己”这条修身原则逐渐失传。而“认识你自己”则逐渐演变成了一条学术方法,最终引出了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因为“认识自己”要求我们反思自己,在反思的过程中就会有怀疑,在怀疑的过程中就会发现,唯有“正在怀疑的自己”是不能怀疑的。因此,“我思”(即正在思考的我)就成了近代哲学的开端。此时,“自己”就成了“我思”,它虽然也指灵魂和理性,但缺少了修身的维度,仅仅是一个认知主体。理性也仅仅被理解为一种认知功能,而没有了统摄欲望、意气和负面情绪的修身功能。
换句话说,从笛卡尔开始,近代哲学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这里的主体是相对于外部世界(客体)而言的。人作为主体,能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从此,“做自己”就走上了一条外求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做自己就等于尽量征服外在世界。
《重新认识你自己》
作者: [印度] 吉杜·克里希那穆提
译者: 若水
版本: 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 2010年3月
到了19世纪末,是尼采开发出了“做自己”的第三条路:“成为你自己”。这要求人们鼓起勇气,蔑视大众的意见,找到自己的激情和所爱,像个艺术家一样活出自己的个性。考虑到尼采的“权力意志”学说,“做自己”就是让自己的权力意志得到充分的发挥,因为“权力意志”才是真正的自己。
就这样,“自己”的内涵再次发生转变,以前指理性,现在指“非理性”。后来,尼采的“权力意志”又影响了弗洛伊德,后者提出了“无意识理论”和“人格理论”。在弗洛伊德看来,决定你命运才不是你自己(意识)呢,而是你的无意识;而且,在你的“自我”背后还有个“本我”(本能和欲望),它才是你最原始的“自己”。
就这样,人类绕了一圈才发现,“做自己”基本上不可能!因为连你的意识都不能说了算,还拿什么做自己呢?
“做自己”的正义
不过话说回来,从“认识你自己”到“成为你自己”,哲学在经过几番转变后,终于把“做自己”的问题落实到了具体的个人身上。这种转变之所以可能,恰恰是因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都发生了变化。
也就是说,在前现代社会中,上至哲学家,下至普通民众,大家都不怎么强调个人。因为那时的意识形态都是集体主义,甭管是部落、城邦、家族、民族、国家,还是阶级,集体的价值和利益才是核心。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渴望自由和伟大,但那都是天才、英雄或王公贵族们才能“做”的事情,咱普通民众只能“意淫意淫”。只有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后,个人主义的观念才逐渐成形,这时就连普通民众也渴望“做”自己了。
可以肯定的是,个人主义是人类社会持续进步之后在观念层面结出的果实。如今在全球范围内,个人的价值和权利都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相关的制度、法律和公约也应运而生。从此,“做自己”就成了一种政治正确,这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天性和喜好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外人(包括家人)和国家公权力不能强加干涉。
不过这里需要稍微解释一下的是,个人主义绝不是利己主义。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每个人都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一个年轻人为了事业发展而选择晚婚晚育,这时我们再拿传统的“你太自私”来指责,就说不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胡适先生于1935年就做过很好的界定。他提出了“健全的个人主义”,指的是“一是独立思想……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这番话甚至比萨特发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还要早11年。同样,萨特的存在主义也号召人们依靠自由的选择“做自己”,并且承担选择的后果。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作者: [法] 让-保罗·萨特
译者: 汤永宽 / 周煦良
版本: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5年9月
因此,从健全的个人主义或存在主义的视角出发,“做自己”既包含了一种公民精神,也代表着对独立人格乃至自我实现的追求。而这两者,不论怎么看,于公于私都是最大的正义。
不过,当我们把“做自己”拔高到这个程度的时候,这也意味着“做自己”阻碍重重。试问,有几个人可以算是有独立思想?又有几个人算是有公民精神?
于是,太多人的“做自己”仅仅停留在私人生活的层面。就像哈维尔曾经描写过的,人们仅仅能在室内装潢这类小事上“做自己”;或者就像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里批判过的,仅仅拥有一种文化工业大量制造的“伪个性”。当政治高压和消费社会结合的时候,“做自己”的口号有时反而是逃避真实的鸵鸟把戏。
《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
作者: [德] 马克斯·霍克海默 / 西奥多·阿多诺
译者: 渠敬东 / 曹卫东
版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4月
抛开社会环境不谈,即使回归到日常生活的层面,“做自己”仍然是极其不易的。尼采鼓吹的“成为你自己”固然潇洒,但为了更好、更安全地生存,人们往往要隐藏真实的自我,说些人云亦云的话,做些随波逐流的事。“真性情”固然值得赞许,但它的代价往往是被人数落为“情商低”。
另外,在我们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竞争是如此激烈,稀缺资源是如此抢手,大多数人依然没有足够的能力“做自己”。也许只有那些出身极好或能力极强,既不用讨好大众,又不用向权贵低头的人,才有资格“做自己”。想想为什么王思聪总是能在网上尽情释放自我,而你的朋友圈却要屏蔽很多人?
除了出身和能力,“做自己”还需要一定的运气。假如你本来立志要做一个历史学家,结果半道上突然遇到父母生病、急需用钱,你不得不放弃继续求学之路,改去下海经商。这时,你的选择还算做自己吗?所以,那些饱经沧桑、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才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那些少不更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小年轻才一味叫嚣着“做自己”。
王思聪被公认为敢做自己、有真性情。在被问及“是否想过改名”时,他回答说从来没有,因为已经太有名了。
除了运气,还要看个人的意愿。就拿写作来举个例子,那些坚持自我、不肯为世俗趣味低头的作家,往往不受大众欢迎,而那些把握大众心理的公众号写手却能赚到盆满钵满。难道我们要把故意迎合大众需求的写作也叫“做自己”吗?如果这样解释,岂不是任何一个人做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能算“做自己”了。那“做自己”这种提法也就没啥意思了。
另外,再拿人与自身的关系而言,“做自己”也是很难落实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现在的人都太迷茫了,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也就无法坚持做自己。所以,我们才会把一个有着长期目标并且长期坚持的行为算作“做自己”;而一个走一步看一步的人,一个任凭世风吹荡的人,也许只是依靠本能在生活,这远远算不得“做自己”。
这样看来,“做自己”既需要客观条件的配合(比如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出身好坏、能力大小等),还需要一些主观条件的维护(比如个人的思想觉悟、目标、定力、意志等)。
做自己和破我执
既然“做自己”这么难,那有些人就说了:我干脆放弃自我算了,等我皈依我佛、破了我执,就没这些麻烦事儿了。
听到这样的言论,我感到又有做一点佛教普及工作的必要了。
首先,我要说,一个想要破除我执的人,恰恰需要坚持“做自己”。试想一个修行人,如果看到别人炒房,他就去炒房,看到别人炒股,他就去炒股,他怎么可能在修行之路上有所成就?佛教讲的“破除我执”,绝不是让人放弃自我,彻底失去自主意识。这种做法很像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当中所说的“精神自杀”,等于自暴自弃。
其实,“破除我执”是让人破除对恒常自我的无谓坚持(执着)和错误认知。
《西西弗的神话》
作者: [法] 加缪
译者: 杜小真
版本: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年2月
佛教有三个基本的信条:“无常”“苦”和“无我”(即三法印)。这个“无我”中的“我”有两个意思。
“我”的第一个意思就是指恒常不便的、永存的“实体”(“自性”)。因此,“无我”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没有这样一个实体存在,因为事物的存在都是互相依靠的,因缘和合而成的。按照佛教的讲法,诸法(即各种现象)皆由因缘而有,缘聚则生,缘散则灭,了无常住自性,故现象之有,实则非有。因是主观原因,缘指客观条件。
“我”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指人的身心或灵魂。在这个意义上,“无我”就是说,人的身心现象都是由五蕴(即色受想行识,这五种现象)和合而成的,没有永恒存在的身心或自我意识,也没有灵魂不朽。
《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
作者: [加拿大] 查尔斯·泰勒
译者:
王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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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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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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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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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震
版本: 译林出版社 2001年9月
“无我”有一个同义词就是“空”。“空”不是指什么都没有的“虚无”,而是指幻有、假有的现象。这样说,破除我执就指认识到“空”,也就是“悟空”,我们都该当一回孙猴子。
带着以上认知,我们就会明白破除“我执”的目的,是让人破除错误的认知,同时破除由此而来的烦恼,最终达到解脱。所以我才说,“破我执”和“做自己”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要求人去做自己的主宰,不被烦恼和一切负面情绪所支配。
然而,破“我执”是非常难的,因为“我执”非常牢固,不仅存留在我们的理性认知当中,也存在于我们的无意识当中。按照拉康的精神分析学说,婴幼儿在6-18个月的时候,会逐渐形成“自我”意识。他(她)会把镜子中自己的镜像当作是“我”,从而代替并整合了此前的那些支离破碎的感受。然而,这个镜像终究不是婴儿本身,它只是个幻象,从此婴幼儿直到成人都把这个幻象“错认”为“自我”。 用拉康的话说,这个错认产生了主体的“盔甲”,即用来环绕和保护那个已经支离破碎的身体的关于整体性、整合性和全体性的一个错觉或者说错误的知觉。
《我执》
作者: 梁文道
版本: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10月
“我执”难破,难就难在我们总是不断地加强对这种幻象的“错认”。除了把身体当作“我”之外,长大后我们还把我的物品、财产、名誉、身份、思想、才能当作“我”。比如,有人攻击你的观点,你就感到很受伤,因为你把“观点”错认为“我”或“我”的一部分。再比如,一些官员退休了,突然就很失落,因为他们执着于此前的官员身份,因此就会跟着痛苦。这是由于把本身就不断变化的“身份”错认为了“我”。
由于这种错认,我们便因为这些“身外之物”的生灭而感到欣喜或烦恼、快乐或忧伤,逐渐把这种错误的认知和记忆刻印到我们的无意识当中,如果不加深挖,就很难察觉。所以,破除我执的过程,就是纠正这种“错认”的过程。这要求我们不光从知识和意识的层面去纠正,而且还要通过修行(即感性)的方式去纠正,要深入到无意识当中,要放弃旧有的坏习惯,最终达到一种自主和超脱的境界。
总之,“做自己”如果达到这个层面,那就已经不是“正常人”愿意去“做”的了。他们会说,干嘛那么较真儿呢,做自己嘛,难得糊涂,难得糊涂。既然说到这里,我的“姿势”普及工作也该告一段落了。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作者:王鹏;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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