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来自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海南、四川、贵州、陕西、西藏和甘肃10个省份的新农合参合人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看病,不用再返回老家报销,出院时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
27日下午,记者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了解到,自6月1日起,来自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海南、四川、贵州、陕西、西藏和甘肃10个省份的新农合参合人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看病,不用再返回老家报销,出院时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据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也在本次试点范围,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以上10个省份的新农合参合人,如果是在济南工作和生活,或者需要来济南就医,由参合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或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开具转诊单,患者就可以带着身份证、转诊单、农合证(卡)实名制就医。
患者在医保办新农合窗口办理入院审核手续时,应主动出示以上证件,审核通过后可办理住院手续。如果入院时材料不齐,应该在出院结算前补齐材料,否则不能享受即时结算服务。
在结算报销时,运用就医地相关目录,根据参合地补偿政策标准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可咨询参合地经办机构。出院时,医院为患者提供结算单、住院明细单,发票原件留存医院交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