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国家的院士;
(二)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中组部千人计划专家;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或特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名)、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长江学者青年项目人选;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
兄弟省份学者计划入选者;
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学术带头人。
(四)第四层次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2.近3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A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
3.文科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奖励1项;理科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奖励1项;
音乐、美术、书法、传媒及其他学院部分紧缺专业适当降低。
(五)第五层次: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依据学习背景、学科类别和学术水平分为两档:
A档: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A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IA级以上论文1篇,IB级学术论文2篇。在读博期间有出国访学经历的优先;
B档: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C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IC级以上1篇和被CSSCI或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音乐、美术、书法、传媒及其他学院部分紧缺专业(以当年学校认定的目录为准):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C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在被CSSCI或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学术论文署名导师排名第一,应聘博士排名第二的,视为应聘博士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