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遛狗未拴绳者,你是选择躲避还是上前理论?
如果你的孩子被未拴绳的狗吓着了,你是选择看护好孩子后就径直离开还是一脚踹开狗?
这样的场景在城市生活中比较多见,但并一定诸多人都会产生肢体冲突,一方将另一方暴打一顿。而发生在成都的这起事件,就是由于未拴狗绳引发的暴力冲突。
据《成都商报》报道,8月30日,成都的邓女士下楼买东西,顺便将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遛,赶时间的她未拴狗绳。在超市门口,金毛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长立马护住小孩,另一名家长则一脚将狗踹开。邓女士见状,遂上前理论,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邓女士被小孩的家人一顿暴打。
邓女士被打后,小孩的家人聘请了律师协商此事,邓女士认为自己被暴打理亏,遂将此事上传至微博寻求舆论支持,未曾想到,不但没有获得支持,反而遭致舆论的一片斥责,众人纷纷为暴打遛狗未拴绳者而叫好,这让邓女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邓女士还称,自己是一名主持人,靠脸吃饭,脸一半已经被毁容了,要求小孩的家人予以赔偿,目前,此事正在派出所协商之中。
遛狗未拴绳,无疑是这起事件的关键点。遛狗未拴绳者有错,打人者也有错。这两个错,理应承担各自的责任。但众人却纷纷为打人者而叫好,这就难免让人生疑:
► 遛狗未拴绳就活该被打吗?打人者难道没错吗?
实则,有人为暴打遛狗未拴绳者而叫好,多半是因为面对遛狗未拴绳,诸多人深受其害却又无能为力。在城市生活中,狗患已经成为城市隐患之一,也可以说,成为城市的新公害。遛狗不拴绳、任由狗狗乱跑、不清理狗粪便、狗吓人后还不以为然等,已经让诸多人深恶痛绝,但却毫无办法。
所以,面对有人暴打遛狗未拴绳者,舆论便纷纷叫好,终于有人为自己出口气。之前面对遛狗未拴绳,都是绕着走,现在,当有人因遛狗未拴绳被暴打了,看她以后还敢不敢遛狗不拴绳?这便是一些人支持暴打的心理。
爱狗人士对狗的喜爱抵消不了怕狗之人对狗的憎恶,在这两者之间,就需要达成一种平衡。对此,各地多出台了限制城市养狗的规定,以求规范化管理。例如,要求遛狗出门得拴绳、不得让狗惊吓到老人、小孩和孕妇等,及时清理狗粪便、强制给狗打疫苗等等。
但这些规定也只是规定,依然有诸多养狗人士不予遵守,这便导致养狗之人和不养狗之人之间产生冲突。你对狗再疼爱,但也不能让狗吓着人,只要吓着人,养狗人便有错。
在本次事件中,金毛温顺不咬人,这是狗主人的判定,但对于他人来说,狗奔向小孩,就可能对小孩造成一定的威胁和恐惧,所以,小孩的家人立马驱赶金毛,并采取脚踹的方式让金毛远离小孩。况且,生活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狗咬人,致使人感染狂犬病毒而死亡的案例,所以,怕狗之人对狗的恐惧,尚可理解。
再说,狗有无伤人的风险,并不是邓女士一句“我家狗狗不咬人”就可以搪塞。当狗奔向小孩时,小孩的家人护住小孩,并对狗采取了相应措施,一脚踹开狗,这压根也不是故意伤害,而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在当时的场景下,狗是否会伤到小孩,应以一般人的经验为主,而不是以邓女士的狗不咬人来判定。如此,小孩家人将狗一脚踹开,就不应被认定为伤害,自然不应当赔偿邓女士狗的损失(如果狗受伤有损害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场景,狗虽然未咬人,但吓着人了,一些狗主人却不以为然,不但不道歉,反而嘲笑别人胆小怕狗,狗有什么可怕的?我家狗狗不咬人的。这便是引发冲突的导火线,狗吓着人,也是对他人的一种精神伤害和威胁,此时,道歉必不可少,而不是嘲笑他人。
在本次事件中,狗未拴绳吓着人,小孩家人护娃心切,一脚踢开狗,这是自我保护措施。邓女士因此上前理论,但对自己未拴狗绳的错非但不致歉,还不过问小孩是否被吓着,反而追问为何踢狗,这才是引发冲突的关键所在。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面对遛狗未拴绳,一些人不一定会动手,但生气和不满肯定会有,再为生气和不满,有时都无法抵消内心的怒火。这样,当有人暴打遛狗未拴绳者,舆论便纷纷叫好,认为这才是好好教训遛狗不拴绳者,否则,她以后怎么可能长记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