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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可退?满减不可用?双11“预售定金”到底多少坑

商界  · 公众号  · 财经  · 2016-10-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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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 商界记者 | 谭茹方

  • 来源:商界 (ID:sj998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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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距离双11还有一段时间,但“剁手党们”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

和往年把购物车和收藏夹塞得满满当当不同,今年天猫双11大量采用了“预售定金”模式,于是大部分“剁手党”们的订单列表里,多了很多“尾款待付”。

只是你真的认真读过预售规则吗?


纳尼?竟然还有这么多复杂的条条框框?

那么我不玩这种“预售定金”模式总行了吧?

抱歉哦,不选择勾选“同意支付定金”,你是无法购买该商品的。

而一旦勾选了同意,就等于默认接受了该预售规则。

商家为什么如此青睐预售?

1、减少了跑单风险

相信往年双11在网上买过东西的人都有过这种体验:添加到购物车和收藏夹的东西,到了当天发现有了更优惠的同类商品,甚至只是因为买买买不小心花得超预算了,于是放弃了购买原商品。

2、控制库存预算

往年双11,商家最头疼的就是无法准确预测销售数量。预计销售1000份,一抢而空还好说,要是只卖出了500,那就尴尬了。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准备1000份商品的库存,还是500份的库存呢?

而“预售定金”模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预计销售数量,根据预售人数来备货,即使有少量跑单也不会造成所剩库存过多。

“预售定金”模式里到底有哪些坑?

即便预售能给商家带来这么多好处,但是认真阅读了《预售规则》后,消费者往往都是一脸懵逼:怎么感觉满满都是坑?

这些规则里到底有哪些让你觉得不爽的地方?

1、定金不退

预售规则最令人的就是“定金不退”。不光预售规则里写得清清楚楚,商界记者咨询客服也是同一回答。


消费者顿时要炸毛了:为啥不退?我不买了不行吗?

很遗憾,定金,确实是不能退的。

这里就要说到“订金”和“定金”的差别了。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 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 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 第89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作为对给付定金一方的赔偿,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预售既然用了“定金”俩字,就是不打算把这笔钱退给你了。

2、单笔订单满减

很多商家在销售时,都会发放各种各样的优惠券,而这些优惠券多半都是“单笔订单满减”可用的。


什么叫“单笔订单满减”?也就是单个订单满足满减条件可以使用,不能拆分多个订单使用。简单粗暴地说,就是你只能下一个单,如果是几个单,根本不能使用优惠券,同一家店!也!不!行!

预售商品中,单件商品往往很难达到优惠券设定的这些条件门槛。而预售商品的定金只能直接下单,不能添加到购物车合并付款。也就是说,你哪怕在同一家店买10件预售商品,你也只能分开下10个单!

在商界记者假装消费者与某品牌天猫旗舰店客服的沟通中,客服也证实了这一隐藏的规则漏洞。


你已经预购了这么多商品,你认为你还会继续购买该品牌商品的几率有多大?

3、卖家违反规则处罚

既然预售规则对消费者作了这么多的限制,那么对卖家应该也是约束很严厉的吧?

很遗憾,商界记者在规则页面反复仔细查看了多次,处罚规定只有这么短短两行。

哦,只是几个月内不能进行预售而已啊。而且只是不能进行预售,其他的销售方式依然可以。

学会正视你的“沉没成本”

你说我已经付了很多定金怎么办?现在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教授曾举过这么一个著名的例子:“假设现在你已经花7美元买了电影票,你对这场电影是否值7美元表示怀疑。看了半小时后,你的最坏的怀疑应验了:这电影简直是场灾难。你应该离开电影院吗?在做这一决策时,你应该忽视这7美元。这7美元是沉没成本,不管是去是留,这钱你都已经花了。”

斯蒂格利茨不愧是大师,他用通俗的话语道出了生活和消费的智慧。

很多人对“浪费”资源很担忧害怕,被称为“损失憎恶”。比如说很多人会强迫自己看一场根本不想看的电影,因为他们怕浪费了买票的钱。

双11你到底应不应该为你那些一时冲动付下的定金付尾款?当然是取决于你究竟需不需要这件商品。

抛开“预售定金”模式不谈,就是往年双11,因为一时冲动买下了过多不需要的商品,导致信用卡刷爆的新闻也不计其数。“剁手热”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冷静下来,理性消费,先看看自己是否需要再进行购买。

如果你不想买,付出的定金就当成沉没成本让它沉没吧。

为了挽回小损失造成更大的损失,你不被坑谁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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