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早就耳熟能详,并非说疗效多好,凭的是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其推广力度,当年的哈药六厂都望尘莫及。
最近鸿茅药酒的再次爆红,凭的却不是广告,而是千里追凶的跨省追捕,把一名以
“来自天堂的毒药”为标题的科普文作者送入了大牢。
抓捕依据是一条唤作
“侵害商誉罪”的冷门法条,之所以说它冷门,因在司法实践中极少针对自然人使用,一般多在企业商战中互相威胁,而作为独立个体,评价商品司空见惯,如果吐吐槽就要入罪,那淘宝上随便撸一把差评,恐怕就要填满监狱了。
即便公司铁了心要追究自然人责任,其入罪门槛还是蛮高的,不仅需要具备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害情节,还需要实际“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要把这些证据搜集齐全,并获得警方认可立案,难度可想而知。
那么最蹊跷的一点就出现在这里,《中国神酒
“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的作者是一名医生,其标题是有点标题党的意思,但内文其实相当严谨,主要为提示特定人群滥用药酒造成的风险,其医学观点皆有正规来源,并无任何事实捏造……难道凭一句情绪化的标题就要判刑?
更为可笑的是传播量,在原发
“美篇”网站上仅仅被点击了两千余次,转发到微信朋友圈阅读量也不足千次,这篇籍籍无名的小文章居然能被大海捞针地揪出来,我们不得不惊叹企业方的魄力和能力。
就这么点影响力能造成实际损失,听起来完全是天方夜谭,对此大动干戈跨省抓人,才是真正造成重大影响的石破天惊之举,威武、霸气。
最为惊人的是当地执法部门的效率,根据凉城县公安局通报,企业方声称此恶意抹黑致使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这天方夜谭般的报案说辞,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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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就获得认可立案,警方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后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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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就跨越千里捉拿归案,直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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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检方批准逮捕……
高效执法不怕,就怕事实和证据是否真的
“清楚、充分”?只有几千人浏览过的文章,居然能造成大量经销商退货?多名法律人士表示匪夷所思。
这极少被适用于自然人的刑事法条,极具难度的取证标准,一个小小的县级警方、检方,只用一个月就能创下先例,落地拿人,这是神话,更是勇气。
多位知名律师发言,对当地执法机关的反常之举表示强烈质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量级媒体也纷纷发表评论,提示
“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执法力量岂能沦为企业家丁?
不怕严刑峻法,就怕严刑峻法只是单向执法。
鸿茅药酒一夜走红,迎来了公众和媒体的详细审视,没想到这个高举法律武器的企业,根本经不起审视,居然是个劣迹累累的违法明星。经查询,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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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鸿茅药酒涉及广告违法
2630
次,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被暂停销售几十次……其违法记录几乎遍布全国,唯有其故乡内蒙古食药监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一路为其开绿灯。(健康时报)
恶名天下也不怕,因为有一个强大的家,正如这次本县公安局雷霆出击,铁腕扼杀
“侵害商誉”的小小苗头,家乡对利税大户的支持,那是不遗余力。
违法广告意味着什么?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骗取钱财、贻误病情,这是谋财害命的大功德呀。
在违法广告的误导之下,很多人慷慨解囊,当成礼物送亲朋、送老人,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鸿茅药酒并非印象中老少咸宜的保健饮品,而是一款药准字号的药品,号称由六十多味中药组成,其中包括何首乌、附子、槟榔、半夏、苦杏仁等毒副作用极大的猛药。
药品和保健食品,一字之差,区别大了。保健食品,有病没病都能随便吃点喝点,而凡是药品,均有明确的适应病症、用法、用量,有病可以对症下药,没病千万不能乱吃药,古语
“是药三分毒”,乱吃药那就是没病找病,乃至找死的行为。
一般的保健食品,不允许宣传疗效,一般的药品,也不能当成礼品推销,逢年过节送人非处方药,那特么也不吉利啊。两者都有自己的市场局限、宣传局限,而鸿茅药酒没有,一边拿着药品批文大肆宣传功效,一边享受着保健食品的庞大市场,通过违法广告产生的混淆策略,鸿茅药酒实现了脚踩两只船的巨大红利,实在是剑高一着。
然而在礼品市场节节高升的同时,鸿茅药酒正在对其主要的终端用户
——中老年人,产生着巨大乃至致命的威胁。除了何首乌等具有肝肾毒性的成分,酒精本身也是极大的隐患。中老年人常常都具有心脏、血管、消化系统等基础病、慢性病,酒精属于禁忌,把药酒当保健品,与自杀无异,科普文把它说成“毒药”一点都不夸张。
当然药厂很精明,肯定会把禁忌人群写在包装盒子不显眼的地方,出了事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而它们铺天盖地的广告,却不会包含禁忌提示,而只会疯狂宣传包治百病的神奇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