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继4 月7 日依法查处一起“黑校车”严重超员运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后,4月17日,交警再次查获一起严重超员运送学生车辆。
三亚交警查获的严重超载“校车”(图片由三亚交警提供)
4月17日17时许,三亚交警支队天涯大队马岭中队在育才生态区314省道立才小学附近, 查获一辆号牌为琼B04048的严重超员运送学生的中型普通客车,并上报三亚交警指挥中心。
获悉情况后,三亚交警事故处理大队重案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对车辆进行扣留,对53名学生分批进行安全转运,对案件展开调查,收集固定证据。
经查,该车辆核载人数19人,实载人数55人(其中承载低年级小学生53人、驾驶员1人、乘务员1人),超过核载人数的189%,属严重超员。目前,司机陈某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亚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千万别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辆。
一辆核载19人的校车竟然挤了29个小朋友和两个大人,如此严重的超载行为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日前,幼儿园老板李某某和校车司机符某被推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被告席,接受审判,并被当庭判处缓刑。据悉,此案也是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校车超载入刑后,昆明首例校车超载入刑案。
校车不同于一般客运车辆,它是学校、幼儿园专用,载运的大多是未成年的学生和幼儿,校车安全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及其家庭的幸福希望,一旦发生严重事故,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其家庭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痛。因此,国内外对于校车及其交通安全都格外重视,并且通常会制定执行专门的标准和规定。
鉴于此前多起校车伤亡事故的发生和当前校车违法多发的突出问题,及校车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我国在2015年8月制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直接责任的,一并追刑。从立法层面上作出这样的调整规定,应当就是为了提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发挥刑法规定更为严厉的惩戒与震慑作用。
来源:南国都市报 校车行
记者:王天宇
编辑:王焕焕
千万别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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