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燕大元照
北大社第五图书事业部 · 燕大元照法律图书官方账号,在打造精品法律图书的路上,我们的梦想是星辰大海 ~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人力资源管理  ·  “裸辞后才发现,太用力是上不好班的” ·  2 天前  
人力葵花  ·  各岗位薪资等级表(2.0).xls ·  2 天前  
清华经管学院职业发展中心  ·  招聘 | 货拉拉2025全球拓展管培生春招正式启动 ·  3 天前  
HR新逻辑  ·  AI+HR实战:用DeepSeek提升HR工 ...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燕大元照

2019法考客观题:剧情化的题目大幅增加?

燕大元照  · 公众号  ·  · 2019-09-01 18:45

正文

恭喜大家走出2019年的考场!


首先看看大家是怎么聊今年的客观题目的



@llxy今天学习了吗

1.震惊!大哥抛弃重病妻子与寡妇弟妹同居,遗赠扶养协议的背后究竟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2.受害者鱼某:我借你船是让你偷我家渔网的吗?
3.瘦弱小偷爬窗欲盗窃,不料却惨遭高大户主砍头。
我瑞思拜了,出题人怎么不去做编剧[作揖]



@不愿透露姓名的甲某

一大一小两个苹果,甲先挑了个大的,乙说不公平,甲说让你先挑你怎么选,乙说我选小的。甲:那你还讲个锤子



@杨大拿_Milan

迫不及待的发下午的段子:
1.快递飞速骑车撞老人,老人擦伤快递一级残废
2.公公丧子,儿媳不离不弃,再婚也住一起
3.A用B执照借C柜台卖D产品,还有质量问题
4.男子为买古董,联合专家骗其是赝品,结果被另一人购买
5.六旬老人为讨25女友欢心,赠其房产,婚后遭其毒打
6.减肥药中农药超标



@李大橘i
绿光公司怎么可能不亏损呢
谁给谁给谁给谁给谁给赔钱呢
谁管谁管谁管谁管谁管呢



@果冻第一
今年不掉狗了,因为汉斯的狗被打死了



@深疑不信

欢迎走进今日法考现场:甲乙发生肢体冲突,甲一怒之下把乙的假肢打碎?七十岁奶奶恋上五十岁大叔的痴恋?约定好的婚后如初为何你偏偏变了心?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公司,叫甲乙丙不好吗?非得叫护航者,云团,火龙之类的中二病,看的脑仁儿疼。
唉,我真是太难了



@灿烂的一个大太阳

唉:-(民法卷就是各种公司不停地你借我的钱,他借他的钱,我抵押我的房产去借钱,他当我的保证人,重点一定还不上。 这只是第一环节。 然后就开始第二环节,我去法院告你,你还是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扣财产,拍卖,还钱。
还有就是类似a国人和b国人在c国生产经营,然后在d国的生意和f国的人出问题,哪个法院管辖。 就是要各个地方都出现一遍。
租赁问题,你为什么一定要自己租了又转给别人,还不告诉房东呢?
抵押问题,为什么你抵押合同都签了就不去登记下呢?
所有权问题,你借了别人的石头就上手雕刻,你就不能先买吗?



@奋起反抗的小怪兽_

遗产纠纷年年有,角色年年不重样



@阿软他爹

人在地上走 井盖天中来



@是成长快乐咯

小芳借狗蛋船去偷渔网,结果狗蛋偷了小芳的渔网。问:小芳属于什么?小芳属于憨憨。


@王宛琬呀
谁能想到孔融让梨让出个杠精呢?



@小月半仙貝
恕我直言,卷一最大的收获就是大苹果小苹果的逻辑了。我决定以后就这么怼人了,有理有据可真解气



@是哈雷的麻麻

谢谢大家的鼓励和为我投入的油钱 本人太不争气了 从头蒙到尾 就记住了几个段子和大家分享一下
1.我都知道你要拿大苹果所以我拿了小苹果 结果你还跟我杠[費解]
2.教唆他人偷渔网还积极借船 结果被偷到自家[喵喵]
3.瘦小男子欲行窃爬窗被卡 遭壮汉房主菜刀劈头[淚]
4.公公丧子后儿媳妇不离不弃 再婚后坚持和公公同居(dbq我野广告看多了)
5.男默女泪!老人为博小娘子欢心 婚前赠与房产 婚后惨遭毒打[攤手]
6.不要吃减肥药因为很可能农药超标[骷髏]



@涳kong莫得闲
在法考里
每一个盗窃犯都有被打死的危险
每一个帮助犯都有搞到自己的可能



@橘子味的草莓Zz
讲真 看到假肢那道题我恨不得打断自己的腿





近几年,剧情化的法学案例题不断的增加,本年度法考的客观题更加体现了这一现状。


说到剧情案例题的创始人,不得不提到车浩老师。


对于他来说:



为什么要出有剧情的案例题目?



即使是大型案例题,也会有多种出题方式。


例如,将A杀人、B强奸、C盗窃、D诈骗······等十几个互不相干的小案例简单地叠加在一起,体积上也算一个大案例,也可以考同样数量的知识点。


为什么要出一道带有剧情的大型案例题呢?

这就涉及考试的意义:



我觉得命题考试是一次难得的师生之间深度沟通的机会,也是结束一段教学关系的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要有临别赠言的。


老师总希望在中规中矩的技术考查之外,也能把一些自己认为重要和有意义的关于法律和人生的更为宏观或感性的理解,透过考题传递给学生。


由于借助了考试这种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特殊形式,与在平日课堂上大发感慨相比,相信对学生的感染力会更深更久远。


在专业技能之外,对于法律学习而言,什么是比较重要的和有意义的?


这恐怕也是见仁见智。


就刑法而言,我觉得有很多比重不弱于技术分析的东西,影响甚至决定了一个人对法律的理解。


比如说,人性。


现代刑法理论立足于人权保障,主张司法限权,要求司法者关注人的外部行为,而非行为人的内心世界。


如马克思所言: 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



无论是援引启蒙和自由主义的理念资源,还是描绘成作为“抽象社会”治理技术的一部分,在这种只关注人的外部行为类型的法律方法论眼中,行为人只不过是一个个已经被抽空具体人性的、批量化存在的空壳。


因此,也就可以用逻辑一致的、标准化的教义学技术 对之进行批量化的分析。


这就是当代法教义学引以为傲的科学主义内核。


对此,我还是要重复在“最后一课”中的表述:



规范刑法学的“技术流”之路没有错。尤其是对于一个司法权限不清晰、定罪量刑技术还非常粗糙的国家来说,只有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理论的精准化,才谈得上人权保障的理想。因此,体系性和技术问题, 怎样强调都不为过。



提高技术含量,对于当前中国刑法理论的学术发展而言,的确是第一要务。


但是,对于一个行动中的、健全的法律人来说,也要 注意避免技术至上成为法律工匠的风险。


其他行业中的工匠,手下处理的是没有生命情感的物体,而法律人所要处理的,却是基于 与法律人分享相同的 人性而采取行动、最终走向深渊的人。


过分强调不掺杂情感的冷酷分析,很可能变成台湾学者林东茂教授所说的:



知识处理上很杰出的人,不但未必快乐,而且可能是一个没有心肝的混蛋。



在A实施了B行为,造成了C后果的抽象世界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多少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贪污贿赂、渎职滥权······或出于怒不可遏的一念之间,或成于见利忘义的谋财害命,或起于欲火中烧的情难自禁,或源于爱欲纠缠的翻脸成仇,或因为对前呼后拥的渴求和追逐,或由于壮志得酬的猖狂和傲慢。


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例,翻译成最基本的人性,无非就是贪婪;如果没有贪婪,几乎不会有任何财产犯罪、经济犯罪以及贪贿犯罪。


佛家有云: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只有把这些人性的五色斑斓,填充进那些抽象的空壳A、B、C中,我们才能看得清、看得懂一个个与你我属于同一物种的“人”。


或问,看得清人性又怎样? 让脑子徒增犹豫混乱,最后还不是一样的定罪量刑!


不错,只管像做算术题一样检验构成要件要素,得出有罪无罪的结论,而不去想这是个怎样的人,这的确会使人获得一种简单的自信和轻松。


但是,这只是真空世界里的实验员。


对于行动中的法律人而言,仅仅是技术精湛还不足以使你真正地强大。


有了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了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在为一个恶棍辩护或者复核一个死刑犯时,你会对自己的职业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对自己的选择有更坚定的信念,才不会在舆论夹击、权力干预的午夜梦回中陷入困扰,你才能成为一个大无畏的法律人。


子日:仁者必有勇。


理解人性,对学习法律特别是刑法至关重要,这是我想通过考试传递给学生的一条临别赠言。


可是,要想完成这个传递信息的任务,仅仅是把各种案情简单地串在一起,堆成一个大案例,还远远不够。


“张三杀了李四,又强奸了王五,放火烧了赵六的房子,最后与陈七同归于尽”“丑女甲强迫乙将自己拐卖”,这里只能看出张三或者出题者有点疯狂,却看不出更多的值得悲悯或者反思的人性。

与在现实生活中了解一个人一样,试题中的人物性格只能在千折百转的故事中展开。


在出“甲的一生”“甲的一生前传”“爱的春夏秋冬”以及“西京风云”这些考试题的时候,设计好了技术上的各种知识点之后,我是有努力地去编一些剧情,目的不仅在于串起知识点,而且,也希望勾勒出我想让学生感受到的题中角色的种种人性。





除了人性,学习法律,还应当特别注意去理解人物所处社会的现实和历史。


这是我在出“西京风云”试题时刻意为之的。

例如,1977年恢复高考对中国的影响极为深远,题中人物原型就是77、78、79级的“新三届”大学生。


这是一批当年被寄予历史厚望、如今成为神话的“天之骄子”,他们已成为这个社会各个行业的中坚力量,也在相当大程度上主导着这个社会的前进方向和价值观。


再如,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艰难转轨的过程中,与价格双轨制伴生,“倒爷”“官倒”和“走后门”等 成为时代新名词,社会乱象横生,导致民间特别是青年学生不满情绪滋长。


又如,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国企改革思路,陷在“承包制”与“股份制”的争议中。各种改革试点轮番上阵,各种贪腐新形式也逐渐浮出水面。


再如,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推动市场经济快跑,催生了大量机关国企的“下海者”,成为最早富起来的人群之一。


或问,了解这些历史与社会现实,不过是增益个人见闻,与学习刑法有直接关系吗?


我一直认为,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书,它涵盖了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底线规范。


在这部百科全书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全人类各个社会共享的价值,例如,不得杀人、不得强奸、不得盗窃等。


这些超越时空限制的禁止性规范,是对一些朴素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习惯、传统或信仰的确认。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