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两卡'(银行卡、手机卡)犯罪的严重性和如何防范此类犯罪。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和法治观念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文章强调在面对犯罪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为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同时,提供了关于'两卡'犯罪涉及的活动、罪名和防范措施等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两卡犯罪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手段。
由于部分在校学生社会阅历不足,容易被贩卡团伙利用,成为犯罪工具。
关键观点2: 两卡犯罪涉及多种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犯罪分子利用青少年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和渴望赚钱的心理,通过各种陷阱进行诱导。
关键观点3: 两卡犯罪的严重后果包括信用惩戒、限制业务和法律处罚等。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等行为可能涉嫌多种犯罪,给个人带来严重后果。
关键观点4: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包括妥善保护身份信息、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个人或他人两卡、不从非法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等。
正文
暑假期间,安全知识必不可少。“两卡”(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
近期,发生个别学生利用父母帮开办的电话卡、银行卡主动联系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
在面对犯罪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为“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
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各种电话卡,如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网络的电话卡,以及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则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两卡”犯罪,即非法出租、出售、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包括: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诈骗分子常常利用青少年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和渴望赚钱的心理,设计各种陷阱,可能伪装成“兼职招聘”、“网络刷单”、“高额返利”等形式,引诱他们上钩。
“收手机卡一张卡给200元,其余什么也不用操作”这则“手机网络兼职”广告吸引了18岁高中生李某某,他先后发动身边人以联系“兼职人员”的方式买卖电话卡十余张先后获利3500元,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在校学生陈某将自己名下和收集来的110名在校学生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出售给他人,帮助诈骗分子洗钱。陈某因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余110名学生涉嫌违法犯罪被银行、通信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被公安机关教育训诫。
在校大学生庞某2023年1月30日至2月1日,提供其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APP为他人收款、转账,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交易金额达67万余元,庞某获利4900元。目前,庞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3年国庆期间,受害人张某的同学陈某称有一个免费领取电话卡的链接,里面分别有一张江苏联通和一张广东移动的电话卡,卡内各有50元话费和150G流量。张某信以为真,掉入了陈某的圈套,便按照链接申领了两张电话卡并激活使用。
2023年11月11日,陈某以联通电话号码使用到期,需要拿去注销为由,骗走了张某的联通电话卡,并使用该卡拨打了10余个涉诈电话。
直到派出所将受害人张某挡获,告知其可能涉嫌“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张某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共犯等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 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尤其是受骗群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